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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殘菊》六十一,終於答應了。
  按照金菊的意思,她現在只有19歲,根本不用著急出嫁,就是到了39歲,同樣不用著急出嫁。

  她居然還說,酒香不怕巷子深,好飯不怕晚,這樣的荒唐邏輯。

  娘親何氏,趕緊捂住金菊的嘴,叫她千萬別這麽說,要是被神仙月老聽見了,說不定會遭到什麽可怕的懲罰。

  何氏還告訴金菊,成家立業越早越好,有個好歸宿嘛,生活才有盼頭,而且,她對金菊說的話,完全不敢苟同。

  39歲出嫁難道真的不晚嗎,何氏忍不住的笑了。

  因為,何氏在39歲的時候,已經是德娃子的奶奶了。

  何氏又拿金菊的三哥金平,打比較:

  ”看看你三哥,雖然他只大你一歲。可是,20歲對於男人來說,完全不叫事兒,別看他現在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男人只要會掙錢的話,別說20歲,30歲,就是七八十歲,照樣能找個18歲的黃花大閨女。

  ”可是,咱們女人就不一樣,歲月不饒人,過了一年就老了一歲,女人的青春只有短短的幾年,到時候高不成低不就,就麻煩了。“”

  雖然,金菊覺得娘親說的話,有幾分道理,可是一向乖巧的她,這次居然提出了反對意見:

  “暫時不嫁人了。”

  何氏也不忍心批評金菊,語重心長的說: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怎麽能不嫁人呢!雖然我和爹,還有你的幾個哥哥,都很疼你。可是,娘家就是娘家,我們女人早晚都要嫁人,你要是不嫁人,我和你爹活著一天,大家自然會寵愛的一天。可是我和你爹老了,死了怎麽辦。

  ”雖然你哥哥們嘴上說不會嫌棄你,兩個嫂子現在對你的態度,也比較的和藹,可是時間一長,很多事情就難說了。只有自己的有了親生骨肉,他才有可能真心實意的對你好,這點道理你應該明白。”

  金菊被娘親何氏,說的啞口無言。

  她看得出,娘親跟她說的都是掏心窩子的話,估計也就只有二老,不會真正的嫌棄她。

  至於哥哥嫂子們,現在估計也是看在爹娘的份兒上,大小事情都會讓著她。

  可是在內心裡,真的對她沒有任何的偏見嗎,這個值得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這裡的人情世故。

  跟前世是不一樣的。

  前世的時候。

  一個女人想奉行單身主義,這是她的自己的事兒。

  一個女人就算嫁人了,想做丁克家庭,別人照樣無權干涉。

  哪怕一個女人是同性戀,別人最多帶有偏見的眼光,並不會對她怎麽樣。

  可是,金菊現在所處的環境,是倒退了千百年的封建社會。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婚喪嫁娶,是每個人都不能獨善其身的事情。

  有時候。

  人生的是是非非,不是由自己的主觀意識所能左右的。

  “好吧,什麽時候有時間了,我去趙瑞同的老家看看。”糾結了兩三天以後,金菊終於做出了決定。

  既然一定要嫁人,況且又不能推遲好幾年,那還不如快刀斬亂麻,早點處理這件事情。

  只有親自到趙瑞同的老家,探探他們的家風,才能下結論。

  盡管前段時間,在集鎮上去過趙瑞同的竹器店,可是,那畢竟是台面兒上的事情,必然光鮮亮麗。

  只有去了趙瑞同的老家。

  才能兼聽則明,

偏聽則信,從各個方面搜集關於趙瑞同的信息,到時候再做決定。  倘若到時候覺得不合適的話,至少也有借口來搪塞自己的爹娘。

  何氏忽然想起來,那天去鎮上,金菊根本沒有仔細端詳趙瑞同,因為她始終不敢正眼看趙瑞同。

  何氏對這件事情很欣慰,自己的閨女,好歹也是有教養的大家閨秀,不像村子裡的那個趙煙茹,完全是有媽生無媽養的婊子,看見了男人,就像狗皮膏藥一樣,非要死乞白咧的去倒貼。

  見閨女終於松口了,金大浪心裡的石頭,也落了下來:

  ”閨女哪天去的話,到時候我也去,我做閨女的狗頭軍師。“

  “到時候,我也陪著她去!”何氏見閨女也開竅了,老頭子也鼎力支持,笑著說到:

  “前段時間,趙老婆子來我們家,就像微服私訪一樣,問這問那的,把咱們家裡,裡外外都盤問了一遍,我們何不依葫蘆畫瓢,也去她家裡去鬧騰鬧騰。“”

  金大浪吧嗒了一口旱煙,意味深長的說:

  “誰說不是了,我們是應該去她們家裡去走動走動。況且,趙老婆子這段時間,請人過來捎了好幾回信兒了,意思是說叫我們有時間的話,可以早點去他們家裡走動走動,嘮嘮家常。”

  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金大浪的意思很明確,這門親事一定要提前知根知底,免得到時候又像徐家那門親事一樣,到時候節外生枝。

  這次,金大浪兩口子去趙家的話,態度絕對乾脆果斷,不會拖泥帶水。

  倘若到時候聊天不投機的話,就一口氣回絕算了,到時候也不要礙於親家母費大嫂的情面。

  畢竟,“媒婆”請進門,婚姻在個人,這件事兒要是沒成功的話,證明雙方沒有緣分,絕對不是費大嫂這個當媒人的不給力,造成的影響。

  金菊聽見爹娘在那裡謀篇布局,她壓根兒插不進話。

  不過聽見爹娘說,這門親事絕對不會霸王硬上弓,強迫她出嫁,金菊內心一陣竊喜。

  這兩天,金家老小都知道,金菊打算過幾天,去趙瑞同的老家看看。

  不過,這幾天大家都比較忙,所以沒有關心金菊的事情。

  這天中午的時候,金菊一個人,來的大哥金森家裡,嘮嘮嗑兒。

  金菊對於未來的事情,心裡沒底兒,說不定到時候爹娘一同意,她就真的成為潑出去的水了,成為趙家的人了。

  從小,金菊最喜歡大哥金森了,她覺得在大哥家裡,多待一會兒是一會兒,要是真的成婚了,以後和哥嫂們朝夕相處的時間,就會忽略不計了。

  畢竟,結了婚的女人,要以丈夫為重,要以公婆為重,要以孩子為重,要以整個婆家為重,至於血濃於水的娘家人,有時候也是鞭長莫及,愛莫能助。

  賢惠的大嫂秦氏,感覺有點好奇,微微一笑問道:

  “妹妹, 前幾天,你不是說不想嫁給趙瑞同了,怎麽這幾天突然回心轉意了,是不是又碰見神仙了?“”

  大嫂這回說的神仙,其實說的就是月老,意思是說是金菊對婚姻上心了。

  金菊明白大嫂的意思,臉頓時漲紅了。

  賢惠的秦氏,還在替小姑子金菊考慮:

  “妹妹,俗話說,忠臣侍一主,烈女嫁一夫,要不這樣吧,待會兒我去勸勸爹娘,就讓幾個哥哥和爹,去趙瑞同的老家打探打探,你一個待字閨中的黃花大閨女,冒冒失失的去趙瑞同的老家,這樣會不會顯得有失身份?”

  金森也點了點頭。

  大哥金森和爹娘一樣,同樣是設身處地的為妹妹金菊著想。

  不過,他和金菊的觀念差不多,他也覺得婚姻大事,不要著急,想當年自己快二十七八了,才和秦氏完婚,現在金永玉還不是活潑可愛,婚姻這件事情寧缺毋濫,千萬不要圖一時之快,草草了事兒。

  金森是一個明心不明口的木訥之人,平時當著爹娘,他也不好讓媳婦秦氏去規勸妹妹。

  今天,金菊剛好來家裡玩,所以他讓媳婦秦氏勸勸妹妹。

  秦氏是一個思想縝密的女人,她很委婉的勸金菊,讓她對婚姻大事,一定要慎重考慮。

  金菊“嗯”了一聲。

  同時,金菊表明她這幾天晚上根本都沒有睡著覺,就是在考慮這件事情,現在她已經考慮好了。

  哥嫂見金菊,還是以前那個少不更事的傻妹妹,心裡特別的高興,因為他們說的話,金菊少說也聽進去了七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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