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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女友總想吃掉我》第235章 不是愛情,是童話
“他為了那個女人打架了,他愛上了一個很髒的人,是嗎?”

藜問道。

“是的,也許很多人覺得她很髒,不配擁有別人的愛情,可是愛情這種東西,在外人看來也許是有異味的,卻並不代表不乾淨。”

穆茗微微頷首,沉吟了一會兒,繼續說道:“你說,像燕檸這樣的人,還會相信愛情嗎?”

“我不知道,因為我無法理解你們人類的感情。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我也不清楚她是否還願意相信。但那個叫做孟笛的人應該是相信的。”

藜搖了搖頭。

“那你願意相信愛情嗎?”

穆茗頓了頓,突然開口問她。

“偶爾相信,常常懷疑。”

她想了想,又繼續說:“我總是會懷疑愛情這種東西是不是被你們人類神化了,它也許並沒有你們臆想出來的那麽美好。”

“愛而不得才是人生常態。但是,我也會在某些不經意的瞬間相信它。”

藜悠悠地道。

“比如呢”穆茗反問道。

“我突然覺得腳有些冷。”她沒有正面回答穆茗的問題,只是眨巴著可愛的眼睛,然後把那雙長腿蜷縮到了胸前。

說來也是奇怪,這麽長的腿像是可以裝了彈簧一般,可以伸縮自如。

穆茗沒有說話,知道她又有小性子了。於是把她的腳丫抱在了懷裡,雖然很冷,但是也沒有松開。

“比如現在,我相信愛情了。”

藜像極了機智的小狐狸,她一邊調皮地笑著,一邊對著他擠眉弄眼,可愛的腳趾在穆茗懷裡懶洋洋地蠕動著。

“這不是愛情。”

穆茗搖了搖頭。

“嗯?”

藜面露不解。

“是童話。”

穆茗輕輕地道,藜看著他的臉,笑靨如花。

……

上初中的時候,孟笛總是看著坐在第一排的那個女孩兒發呆。

樸素的校服,不施粉黛卻又美豔的臉,乾淨利落的馬尾。一個文文靜靜,學習刻苦的女孩。

女孩的同桌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就會悄悄地在她耳邊說些什麽,然後他就會紅著臉低下頭去,裝出一副若無其事的表情。

他很討厭英語課,但那時候的老師會把班上的學生分成許多小組,然後讓組長負責監督其他學生完成英語單詞的背記。

很幸運的是,他被安排到那個女孩的組下。

喜歡一個人就會喜歡她的一切,燕檸,他覺得她的名字很美,和她的人一樣。

當英語老師宣布由燕檸監督他背記單詞時,他突然覺得這個平時脾氣很大,很難相與的更年期女人是那麽有愛融洽。那些讓他深惡痛絕的英語單詞也變得可愛起來。

他既興奮又害怕,想近距離和她接觸,又害怕在她面前出醜。

哪怕他很用心很認真地記著那些單詞了,但是他的發音卻依然很蹩腳,拚寫也很不流暢。

他是個後進生,但也不想在她面前表現出窘迫的模樣。畢竟,第一印象可是很重要的啊。

那一天,他對著鏡子練習了很久,盡量讓自己的讀音標準,盡可能讓自己冷靜,整理好了頭髮,才終於鼓起勇氣站到她的面前。

他依然忘不了當時喜歡她的那種心情,那種只有在見到她時才會有的心跳,他記了很多年。

“回去吧。”

燕檸是個很嚴格的小老師,背錯一次或者稍微卡主一會兒,就會揮一揮手,讓人打道回府。

孟笛也不例外,他紅著臉,很尷尬地回去,然後繼續發憤圖強。因為她的嚴格,所以被她管轄的其他組員都對她恨得咬牙切齒。

其他的組長都是很寬厚的,

會很善意地提醒,而她卻會反覆刁難,會讓人把背過的高難度單詞重複拚寫。孟笛現在還記得,那個叫做neighborhood的單詞曾經折磨了他好一會兒,讓他恨得牙癢癢。

可是這個單詞也很美,它的意思是“鄰居”,為什麽呢?那個叫做燕檸的女孩子就住在他家隔壁。

但是對城市裡的人來說,隔壁就是隔了一道天塹,一輩子老死不相往來也並不稀奇。即便是鄰居,她也沒有和他有絲毫的交集。

喜歡的人就近在眼前,這真讓人難過。

除了英語以外,語文的文言文也是由她負責核查的,比如那一篇《童趣》,孟笛現在隻記的片首的“余怡童趣時……”還有最後的“鞭數十,驅之別院”。

當時的他,在燕檸的嚴苛要求下也是能倒背如流的,可那已經過了許多年了,再深刻的記憶也有會模糊的一天。

好在努力還是有收獲,當他在她面前一氣呵成地完成背誦任務時,總覺得有一種揚眉吐氣的快感。

而自始至終,燕檸甚至都不會抬起頭看他一眼,只是點了點示意他通過了。

這不免讓他有些泄氣,他很想和她說些什麽,但往往欲言又止。

……

孟笛和燕檸躺在床上,一句接一句地聊著。

“你是第一次做這個吧?”燕檸突然沒來由地問了一句。

孟笛愣了愣,然後點了點頭。

“哈哈哈……”燕檸看著他紅起來的臉,忍不住笑了起來。

“你真可愛!”她笑著摸了摸他的臉。

“好吧,既然是這樣,那就不收你的錢了。”燕檸點了一根煙,抽了兩口就劇烈地咳嗽起來。

“不覺得很虧嗎?這麽重要的東西,就這麽隨便地給了別人。”她眼神有些落寞,但語氣卻是不鹹不淡,仿佛已經閱盡了人生百態。

“無所謂了,為什麽要跟我說這些呢?”孟笛看著天花板喃喃自語。

“以後別這樣了,人啊,還是乾淨點好。別像我,一條路走到黑。”她又默默吸了兩口眼,繚繞的煙霧在昏暗的房子裡依稀可見。

孟笛突然覺得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悲涼,她哭了嗎?明明沒有眼淚,卻能聽到她的靈魂正在悲呦。

“今晚我們說過的話,比初中三年加起來都要多。”孟笛眼眸有些黯然。

“談談以後吧,人只有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麽,才會總是想到以前。”燕檸終止了這個話題。

“我……我有自己的職業,也很喜歡這份工作。”孟笛歎了歎氣,頗有些感慨。

“是嗎?我也很喜歡自己的工作。”燕檸笑了笑,孟笛沉默了,兩人久久無言。

似乎是為了緩和氣氛,孟笛打開了電視,選了一部很老的片子,叫做《江湖》。

燕檸顯得有些興致缺缺,直到那一句“從今以後,除了我,誰也不許給這個女人點煙。”響起,她才饒有興致地抬起頭。

余文樂扮演的小混混和一個叫做“蘋果妹”的小姐相愛了。蘋果妹為了幫朋友還債,選擇了小姐這一行,而余文樂為了贖回她去搶了超市。

一個是不知道有沒有明天的小混混,一個是在夜場沉浮的妓女,他們是其他人眼中的兩個爛仔,對吧?可是感情是不分高低貴賤的。

余文樂扮演的混混帶著蘋果妹在大街上奔跑著,輕柔婉轉的細膩嗓音響起,那是林苑唱的《把悲傷留給自己》,聲音很有辨識度,很有特點,孟笛一下子就被迷住了。

“能不能讓我陪著你走,既然你說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擔心讓你一個人走。”

“我想是因為,我不夠溫柔,不能分擔你的憂愁。”

“怕你難過,說不出口,就把遺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傷留給自己,你的美麗讓你帶走。”

“從此以後,我再沒有,快樂起來的理由~我想我可以忍住悲傷,假裝生命中沒有你……”

燕檸似乎是失去了興致,起身就走到了陽台上,寂寞地點了根煙。

孟笛自顧自地看著,影片中的兩人來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蘋果妹把自己的聯系方式寫在了他的脖子上,並囑托他一定要活下來。

為什麽要寫在脖子上,也許是因為那是人身上永遠也看不到的地方吧。

電影看完了,孟笛驀然問道:“能說說你為什麽喜歡這份工作嗎?”

“在沒有做這個工作之前,我只見過田園犬,但是現在,我知道了金毛、泰迪、薩摩耶、阿拉斯加……”

“貴族狗比土狗看起來優雅體面一些。它們標致極了,擬人一點就是“文質彬彬”,“英俊瀟灑”或者再有范一點的詞兒。只是它們為了得到肉骨頭而趴在我身上乞食的樣子都一樣的卑賤,眼裡蓬勃的欲望讓人覺得可憐。”

“不過,服務業總是需要高素質人才。”她嘿嘿一笑,孟笛總覺得她的笑聲有些淒慘。

“看到那些正人君子卸下偽裝的模樣倒也挺有趣。我見過許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事業有成的老板,有家道中落的富二代,有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也有自詡為上流人的精英白領,甚至還有某些官場上的達官貴人……”

“呐~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苟且活著的人都有這麽多。苟且是一種生活態度,是種在靈魂裡的,它與生活方式無關。”

“苟且是一個強大的奴隸主,人在它面前會不由自主地表現出屈服的奴性。”

“小姐也會有這麽多哲學可以講嘛?”孟笛也笑著點了根煙。

燕檸白了他一眼,然後說:“我是很有原則的,我和其他同行的姐妹不一樣,嗯……姑且叫做姐妹吧。我不做學生的生意。”

“因為他們還比較乾淨。”她頓了頓,又繼續說:“就和那時候的我一樣,我也乾淨過。”

她穿好了衣服,孟笛在旁邊默默看著她,看和她把那曼妙的身姿遮蓋上。他始終覺得,那嬌柔的身子已經傷痕累累了。

“怎麽?好看嗎?”燕檸撩了撩耳邊的長發,媚眼如絲。

“好看。”孟笛點了點頭,盯著她腳踝上的一根紅繩,眼角有些滾燙。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燕檸笑著說道:“下海系紅繩,從良斷青絲。”然後她理了理那烏黑柔順的頭髮。

古時候的女子因為生活所迫,就不得已到青樓謀生,紅繩系足是代表她們身上的最後一件衣服,代表著她們沒有舍棄尊嚴,依然堅守著自己的底線。

等到她們從良之時,便會剪短蓄好的長發,洗心革面從新來過,這樣過往的熟人見到了她,就不會提到過去。這就是“下海系紅繩,從良斷青絲”的來歷。

當然也有一說是月老牽下的紅線,若是男子為她心愛的女孩兒在腳踝上系上了紅繩,便代表著一生不離不棄。

至於現在麽,大概女孩子們在腳上系紅繩只是單純地覺得好看吧。

“那,可以解開這個紅繩嗎?”孟笛很認真地看著她。

“職業是不分高低貴賤的,社會需要我們這樣的人。”燕檸笑著搖了搖頭。然後她穿好了衣服,站起身對他說:“記得還錢我,你在酒吧裡打壞的那些東西都是我給你賠的,因為你,我取消了今天的預約,少接了幾單生意。還有,住在我的房間也要交房租。”

“歡迎你下次繼續光顧我的生意,我給你打八折。”她笑吟吟地說著,然後離開了房間。

在走到房間門口的時候她又停下來,看著他說:“對了,醒酒湯喝了吧,雖然已經不需要了,但我做這個東西花了不少時間。”

然後她就穿著婊子特有的露背裝,踩著高跟鞋出了門。隻留給孟笛一個窈窕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麽,他總覺得,她下一秒鍾就會摔倒在地上。

孟笛倒在了床上,她腳上的那一根紅繩刺痛著他的神經。

從前的日子,總是過得很慢,隨便伸手一抓就能握住,攤開掌心就是一片落英繽紛。而長大後,時間似乎也加速了一般,怎麽也追不上。

初一的時候,大概也就是女孩情竇初開的年紀,男孩子也會有暗戀著的女孩。

也許會有小孩子們不屑地發出噓聲。 畢竟笛安的《告別天堂》裡也這麽說了:“現在的孩子戀愛從小學開始,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討論傑士邦和杜蕾斯哪種質量會更好。這說明時代在進步,是好事。”

但對孟笛和燕檸來說,他們的青春還停留在牽一牽手就會臉紅的階段,從前的日子過得是很慢的。

我們的父輩,他們的日子過得更加慢,就像木心老先生寫的《從前慢》一樣。“從前的日子過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現在的燕檸讓孟笛想到了他在高中時期很喜歡的那本《告別天堂》,他不自覺地把燕檸和書裡那個叫做方可寒的女孩子聯系到了一起。

小姐又怎麽樣呢?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活法。這個職業存在了上千年,就說明有它存在的道理。說得經濟學一點,就是需求決定了供給。這是市場的要求,不是嗎?說得哲學一點,就是“存在即是合理。”

人的欲望是無法消除的,這是本性。或者說這是人體的基本職能,就像貨幣的基本職能是流通手段和價值尺度一樣。

而且道德本身其實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會隨著時代而改變。比如現在,相信大多數人對這些灰色產業都是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但孟笛始終覺得,人要是被這種本能支配了,那和只會繁衍的牲畜也就沒有多大區別。

孟笛迷惘了,他唾棄自己的行為。他知道他和燕檸都違背了道德的約束,所以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樣面對自己肩負的榮譽和心中堅守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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