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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的諸天輪回》第1179章 往事
  第1179章 往事

  在術法之中,有兩種法是被人深惡痛絕的,一種是奪胎轉世,另一種就是借屍還魂。

  前者不用多說,便是修行者仗著自己神魂壯大,直接在精血和合處守著,一旦受孕成功,他便趕走甚至是吞噬掉原本該轉世投胎的靈體,自己鳩佔鵲巢取而代之。

  這是很缺德的事情,因為能投胎的鬼絕大部分都不知道在地獄裡受了多少罪,又排了多少隊,才輪得到自己投胎,結果好不容易輪到自己卻又被人給搶了名額,甚至還要被打得魂飛魄散。

  因此奪胎轉世絕對是惡法,不為正道所容。只是此法畢竟對修行人有利,可以避免胎中之迷,保留前世記憶,因此還有不少法門在人間秘密傳承。

  至於借屍還魂,所謂的“屍”不是指屍體,而是活人的身體。

  最古早之時,借屍還魂借的的確是屍體,比如說傳說中的八仙之一李鐵拐,據說就是借了乞丐的屍體重生。可實際上,需要借屍還魂的都是未成仙的修行人,仙根本不需要。

  但此法畢竟驚世駭俗,人死後復活,往往使得一方震動,後患頗多,因此最後此法便經有心人“改良”,成為借體還魂之法。

  盡管如此,借屍還魂之法在古早之時依然屬於小眾冷門術法,直到有鬼修利用此法找替身,奪舍重生,此法才泛濫開來,為世人所不容。

  和奪胎轉世不同,奪胎是人跟鬼爭奪一個機會,但借屍還魂卻是鬼向活人搶身體。

  論惡劣程度,影響之敗壞,其實後者更甚。

  別人辛辛苦苦活了半輩子,打拚出一副家業,妻子和美,事業興旺,這時不知道哪裡來的孤魂野鬼強行佔據別人的身體,睡別人的老婆,繼承別人所有的奮鬥成果,還搶走了別人剩下的幾十年性命。害得那人成為孤魂野鬼成為它的替代品。

  和奪胎轉世不同,借屍還魂其實是很短視,完全是飲鴆止渴的做法,損人利己,陰損惡毒。

  不要覺得一直借屍還魂下去,就能達到另類長生,其實不可能。一般最多三次,這鬼修就會精神錯亂,渾渾噩噩了,這便是術法反噬的副作用。

  但之所以還有鬼願意這麽做,就是因為做鬼太難了,尤其是滯留人間的孤魂野鬼,飽受七日輪回之苦,又被業火折磨煆燒,這時但凡有個能解脫的希望,哪怕是個坑也有很多鬼願意跳了。

  更何況,是還能重新做人這種對它們來說充滿誘惑的坑。

  就算是飲鴆止渴,它們也認了。

  奪胎轉世這種事情很隱秘,要是有心隱瞞,除非是當事人和知情人暴露,否則不太可能被外人知曉。

  但借屍還魂這種事情但凡是個修行人有心的話都很容易看出來,畢竟身體和魂體不契合,還是會留有破綻。

  而且借屍還魂對社會秩序危害很大的,一是在倫理道德層面的損害,為世俗所不容,二是當事人性情大變,由鬼變人行事往往偏激古怪,陰暗詭譎。

  因此,修行界對於借屍還魂的現象一向是嚴厲打擊,毫不手軟,不像是對奪胎轉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那人借屍還魂成功,對法律來說他就是原來的那個人,根本奈何不了他。”風叔沉聲道,“但其實我們都知道,這個鬼凶狠惡毒,殺人奪舍,但凡心懷正義的人都不應該對此事置之不理!咱們修行人修煉法術是為了什麽?不就是為了替天行道?若是眼睜睜看到惡鬼害人還不懲治它,不管是身為警察還是修行人,我都愧對自己的職業和身份!”

  蘇乙皺眉:“如果風叔想對付這隻鬼,方法有很多,為什麽風叔你偏偏選了最激烈的一種?”

  鬼害人可以避過人間法律,術士是抓鬼的,當然也可以做到這點。不說別的,現在蘇乙想害誰,動用術法的話,想讓他怎麽死,就能讓他怎麽死,而且事後警方怎麽查都查不到蘇乙頭上來。

  風叔如果真要替天行道,完全沒必要直接開槍殺人吧?

  這麽做後患太大了,殺人償命,修行人也要講規矩。

  “也怪我當時太年輕氣盛。”風叔搖頭,他突然看了眼還在一邊聽的阿蓮,臉一板道:“阿蓮,時間不早了,快去休息了。”

  “叔叔啊,我可不可以晚點……”阿蓮怯生生道。

  “不可以!規矩就是規矩!”但她話沒說完就被風叔打斷。

  “老古板!”阿蓮嘀咕一聲。

  “你說什麽!”風叔“柳眉倒豎”。

  “略略略!”阿蓮向風叔吐吐舌頭做鬼臉,然後一溜煙跑了出去。

  風叔搖搖頭,長長歎了口氣,似乎醞釀著準備說什麽。

  對此蘇乙已有預料,而且風叔突然支走阿蓮,他猜想風叔要說的事情只怕跟阿蓮也有關系。

  “當時的情況,其實也是迫不得已。”風叔沉聲道,“我們找到這隻鬼的時候,他正提著行李打算出國,以後再也不回來了。”

  “我當時看出了他有些不對,就直接用祝香咒試探了一番,果真試出它是借屍還魂的惡鬼。”

  祝香咒,是玄門基礎法咒之一,此咒原本是道士給祖師神靈上香所念,目的是為了自己所禱告的內容可以直接“上達天聽”。

  但由於“道由心生、心假香傳”的道理,這門咒法也有辨偽存真的功用,因此念此咒時,可令惡鬼顯形,露出破綻。

  不過風叔當著這鬼的面直接探查它的根底,未免有點太不把這鬼放在眼裡了,果然是年輕氣盛。

  “那惡鬼被我揭穿,居然惱羞成怒,出言諷刺,說它從此離開港島遠走高飛,我能耐它何?”風叔冷哼一聲道,“我本打算先把它抓回警局,然後再炮製它,但它附身這個人的老婆不簡單,居然認識當時的鬼佬一哥,一個電話打過去,我跟一起的夥計都被勒令立刻放人,回去還要受處分。”

  “那惡鬼看我們吃癟,更是冷嘲熱諷,我實在忍不了,就一槍崩了他!”

  蘇乙無語地看著風叔,他要是風叔當年的搭檔,當時的心情絕對日了狗了。

  要不要這麽衝動啊?

  “其實就算我當時不崩了它,事後我也會做法讓它再死一次,到時候我還是脫不了乾系。”風叔看出蘇乙的想法,為自己辯解道,“那我不如乾脆點咯。”

  這完全不一樣好嗎風叔!
  事後做法只要別人拿不到證據,就拿你沒辦法,但伱當場開槍殺人,誰能保你?

  果然,風叔歎了口氣道:“因為這件事,我被停了職,那女人還要告我,說我打死了她老公,我怎麽解釋她都不相信。”
    人家能相信才怪……

  “好在當時我們的上司相信我,最終硬保了我,把我發配到雜務科去……”

  “雜務科?”蘇乙一挑眉。

  “說是雜務科,其實就是專門處理靈異事件的部門。”風叔解釋道,“只是鬼怪這種事畢竟不能宣之於眾,畢竟現在什麽都講科學嘛。”

  蘇乙本想進一步問問雜務科的事情,因為他也有關於雜務科的任務,不過想想他還是沒有延伸這個話題,而是繼續聽風叔講下去。

  “其實到了雜務科,反倒是更合我意,只可惜我做事的風格上面總是看不慣。”風叔哼了一聲,“他們想要掩耳盜鈴,把鬼怪這種事情徹底偽裝成科學現象,但這根本就是對咱們修行人的侮辱!”

  蘇乙其實想說我沒覺得我受到了侮辱……

  “而且這也是愚弄大眾,把市民當傻子!”風叔道,“他們還搞出什麽第一誡的行事理念來,想讓我遵守,你知道第一誡是什麽嗎?”

  “這世上根本沒有鬼?”蘇乙道。

  “你怎麽知道?”風叔詫異道。

  “鬼神的事情一定會引發大眾恐慌,不利於社會穩定。”蘇乙道。

  既然風叔自己提及,蘇乙乾脆就問出了自己想要問的疑問:“風叔,現在的雜務科也是修行人在主管嗎?”

  “現在的雜務科主管叫阿祖,是當年跟我的一個小夥計,他不是修行人,而且很支持上面搞出來的第一誡。”風叔道,“上面對鬼怪害人的事情基本就是聽之任之,他們根本不想解決麻煩,隻擦屁股不管事,這麽多年來外面妖魔鬼怪橫行肆虐,全是因為他們不作為,哼,簡直是無能!”

  風叔對此似乎十分介懷,提起來滿臉不忿之氣。

  蘇乙微微沉吟,倒是能理解上面之所以實行這種政策的想法。

  道理很簡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鬼怪肆虐橫行,這話聽起來嚴重,但實際上真的很嚴重嗎?

  正常人碰到鬼怪害人的概率有多大?
  港島數百萬人,每年死於鬼怪之手的人又有多少?
  其實這個比例很小了,甚至都不如車禍等意外死的多。

  而且鬼怪害人十分隱晦,這類案件要麽不被外人所知,要麽就是可以輕松被偽裝成各種意外,再加上刻意隱瞞的政策,完全可以把這種事情壓製下去。

  而且鬼怪也不總是不停害人,它們也都是有利益訴求,或者是處於情緒宣泄才害人的,總有平靜期。

  最關鍵的是,在陽間的鬼怪也並非為所欲為毫無顧忌,它們也要顧及陰差跨界執法,鬧得太大太過分的話,必然會驚動陰差。

  總之,種種原因的影響下,鬼怪害人的影響一定會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的,而這個范圍是掌權者所能容忍的,他們自然會覺得這個政策就是最適合的。

  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第一誡,會怎麽樣?
  那警察是不是要向民眾解釋,為什麽會有鬼怪害人?
  科學需不需要重新定義?
  生死大事的誘惑下,會不會吸引更多民眾鋌而走險?
  各類打著研究鬼怪的組織或者宗教,會不會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這些組織怎麽管理?

  要不要出台關於鬼怪違法犯罪的法律?

  如何界定這類執法的標準和界限?

  要不要由政府牽頭和陰間簽訂有關違法犯罪引渡協定?
  要不要和陰間建立外交關系?

  等等等等……

  這些問題其實如果在鬼怪之事被大眾證實且接受後,都要逐步去考慮,而且必定會引發很多社會問題甚至是混亂,甚至會對現有社會結構產生顛覆性影響。

  畢竟生命才是人類第一大訴求。

  因此,問題就來了,為了一小部分能被壓下去的靈異案件,值不值得付出顛覆社會這麽巨大的代價?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根本不值得。

  所以第一誡就非常有必要存在。

  至於鬼怪的存在會不會引發當權者對長生修仙的追求?
  這就是另一個課題了,但問題也不大。

  因為古往今來能證實已經修成仙的有幾個?

  大部分修道人都荒廢光陰,成了守屍鬼,反倒不如凡人獲得瀟灑多姿。

  而且成仙後到底是好事壞事,誰也說不清,長生一定是有代價的,這個代價對於人來說,真的值得付出嗎?
  所以其實這種“低魔世界”,鬼怪對社會結構和秩序的影響根本不大。

  風叔身為修行人覺得上面是“懶政不作為”,完全只是局限於身份和立場,上面打壓風叔這種人也是合情合理的。

  也就是養著風叔說不定什麽時候還有用,否則一個“到處宣揚封建迷信引起社會動蕩恐慌”的帽子扣下來,風叔還有機會翻身嗎?
  蘇乙發散思維想了很多,其實也就一瞬間的事情。

  而風叔略過這小插曲繼續講述當年的事情。

  “我進入雜務科後,繼續追查當時的那件車禍案,因為那案子依然有蹊蹺,而且一定會有後續。”風叔道,“你應該也知道,這種鬼找替身的案子很容易發展成擊鼓傳花的悲劇,受害人變成鬼後,又變成新的加害者,就這樣一直循環下去。”

  “最重要的是,借屍還魂這種邪法的源頭必須掐滅,否則根本治標不治本,這類鬼害人的事情永遠沒辦法解決掉,所以我就繼續追查下去了。”

  說到這裡,風叔深深呼吸,神色明顯沉重許多,語氣也變得低沉起來。

  “誰知道這個案子被我挖出了一個叫‘怪談協會’的組織,為了對付這個組織,我們付出了非常慘痛的代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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