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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我為神明》第235章 奴隸階級
“敬我為神明 ()”!
 索蘭黛爾在前,小女孩在後,兩人邊走邊聊,雖然她們的著裝和出身是兩個極端,但那蹦蹦跳跳的模樣卻不差分毫,都映現著這個年紀特有的童心,這或許也是她們為數不多相似的地方。

 薄暮城南城是一片富饒之地,和貧瘠的北城完全相反,遙遙看去,這裡有非常密集的綠化種植,鬱鬱蔥蔥的樹木連成一片,靜靜立在蔚藍的天空下,枝繁葉茂地張開懷抱,迎接太陽。

 陽光像一縷縷金色的細沙,穿過重重疊疊的枝葉照進來,斑駁灑落在草地上,霧雨季萬物複蘇,各式各樣的植被掛著晶瑩閃爍的露珠,散發著青草、鮮花、濕潤泥土的氣息,生機勃勃。

 鱗次櫛比的房屋穿插在林木草地間,和擁擠的民房不同,這裡的每一棟樓都是複式別墅,至少三層,而且自帶陽台和花園,時不時能看到衣著光鮮的貴族出入,身旁跟著成群的仆人和侍衛。

 一棟別墅前的庭院,一個中年貴族拿出一盤剛烤好的牛肉,擺到正在睡覺的獵鹿犬面前,嘴裡發出嘬嘬的聲音逗它:“寶貝,剛烤好的牛肉,快來吃一口!”

 毛皮鋥亮的獵鹿犬睜開眼,慵懶地湊到盤子前聞了聞,隨即露出一副“你特麽在逗我”的表情,退回狗屋繼續睡覺。

 很快,門內傳來了女主人的抱怨聲:“跟你說了多少次,我們家芭芭拉隻吃牛脊背上的肉,你拿牛腿肉喂它有什麽用啊?!牛腿肉那麽老,芭芭拉不喜歡吃的!”

 中年貴族摸了摸後腦杓,賠笑道:“我這不是分不清嘛,我又不愛吃牛肉,哪知道這是什麽部位。”

 “趕緊倒了,笨得跟什麽似的。”女主人出來接過盤子,直接將烤肉倒到門外的鑲金垃圾桶裡,隨即回到屋內,隱隱的聲音傳來:“阿奇,你馬上帶人去肉市買牛脊肉,別買錯了,否則我砍你的手!”

 “遵命,主人。”一個僅剩一隻手的仆人跑出門,在侍衛的陪同下離開庭院,匆匆趕往肉市,風掀起他的袖子,露出手腕上用烙鐵燙出的奴隸印記。

 索蘭黛爾並沒有在意那邊的小插曲,這在王宮裡是很常見的一幕,沒什麽好看的,只是王宮沒有這麽笨的仆人罷了。

 索蘭黛爾此時正在找餐廳,找著找著,她突然發現小女孩沒跟在後面。

 “咦,跑哪去了?...”索蘭黛爾四處環看,突然發現小女孩躲在牆角的陰影下,縮身探頭,宛如一隻準備行竊的小花貓。

 待仆人和侍衛離去後,小女孩趁四下無人,偷偷摸摸跑到那家貴族的垃圾桶前,很熟練地開始翻著垃圾,她將不能吃的東西一樣樣扒開,很快翻到了剛才被倒掉的、狗都不吃的牛腿肉。

 她將肉扒出來拿布袋裝好,弄得滿手油也不在乎,直接往懷裡揣,然後繼續翻找更裡面的垃圾,想看看有沒有其它被丟棄的食物。

 索蘭黛爾趕忙跑過來勸阻:“這太髒了!你不要翻它!我請你去餐廳吃東西,吃到飽,不會餓著你的!”

 “你不懂,你請我吃飽一次沒用,我們這些人吃了上頓沒下頓,我得為以後的生活考慮,找到吃的就要先存起來,這樣才能不挨餓。”小女孩此時就像覓食的倉鼠,不停將垃圾桶裡能吃的東西翻出來藏好,唯一的區別是倉鼠把食物藏囊裡,她把食物藏兜裡。

 “你真的吃不起飯,可以去領救濟糧呀,每座城市的糧庫都有配額,專門發給生活困難的平民...”索蘭黛爾說到這裡,突然目光一定,似乎發現了什麽東西,下意識去撩開小女孩的衣袖。

 這個動作讓小女孩觸電般一顫,趕忙拉好衣袖,臉很快沉了下來,用一種充滿警惕和敵意的目光盯著索蘭黛爾。

 雖然小女孩反應很快,但索蘭黛爾還是看清了,她手腕上有一道很猙獰的疤,是刀傷,一整塊肉被割了下來。

 手上有傷不算什麽,但身為王室公主,索蘭黛爾比任何人都清楚,那裡是掌根往下三寸的位置,也是貴族領主給奴隸燙上烙印的指定位置。

 簽下賣身契,並在這個位置燙上烙印,即意味著從此淪為奴隸階級,不受《多古蘭德法典》庇護,失去所有公民權利,連基本的生命權都沒有,在法理上來說是“動物”,而不再是“人”。

 對於奴隸,貴族可隨意飼養或宰殺,如果有外人殺了奴隸,則需按照“損壞他人財物罪”進行賠償。

 小女孩手腕這個位置有一塊肉被割掉,索蘭黛爾很快產生聯想,試探性地問:“你...是奴隸?”

 小女孩知道自己躲不掉了,乾脆露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表情:“是是是,被你發現了,行了吧?我是奴隸,不是平民,所以不能領救濟糧。”

 小女孩繼續翻垃圾桶,嘴裡嘀咕著:“我是從一個貴族宅子裡逃出來的,拿刀割掉了烙印的那塊肉,最後流亡到了薄暮城。所以,我很怕你。”

 “怕我?...”索蘭黛爾不知所措。

 小女孩一邊翻垃圾,一邊默默地說:“是的,怕你。因為我雖然沒了烙印,但如果被你看到我手腕上的疤,你一個王室公主,很快就能猜到我是奴隸,可以隨時打死我。”

 “我不知道你的真面目,不知道你是真的像表面一樣陽光,還是內心陰暗地想欺騙玩弄我,通過笑容獲得我的信任後,突然從背後刺我一刀...所以我不敢走在你前面,也不敢對你說真心話。”

 索蘭黛爾完全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人這麽看待,她呆呆地問:“那...你媽媽...”

 小女孩:“都是騙你的,我根本沒見過我的生母,也不知道生父是誰。我從懂事起,認知的第一樣東西,就是我的賣身契。據說當年我父母為了換幾袋銅月,就把嬰兒時的我賣給了貴族府邸當童養奴。”

 “我說的‘媽媽’是我來薄暮城以後收留我的那個女人,也是個外地逃過來的奴隸,她到處打黑工,一口飯一口飯把我喂大。”

 “我唯一沒騙你的,是她的死,她確實是得感冒死的——去年冬天,我很清楚地記得,那天是回雪30日,舊年的最後一天,農場主過河的時候首飾掉到了河裡,出錢雇人去撈。”

 “我媽媽為了能讓我過年吃上一頓肉,在冰冷的河水裡摸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首飾撈上來了,30枚銅月的辛苦費拿到了,人也患上了重感冒,最後沒能挺過來,在新年的第一天死在了病床上。”

 索蘭黛爾的眼神越來越茫然,隻覺一陣恍惚。

 回雪30日,是她的生日...

 回想一下,去年生日的時候,她在幹嘛?

 她記得,她和洛娜選了一下午的禮服,一下嫌棄這件布料不好,一下嫌棄那件顏色不好看,最後選中了紫色的絲綢連衣裙禮服。

 那不是普通的絲綢,它編織所用的絲,都是極品春蠶此生吐出的第一根絲,隻選最嫩最精華的第一根“處女絲”,從第二根開始就不要了。

 苛刻到無法想象的條件,自然也早就了它極高的價格,這種極品春蠶的處女絲,一根要一枚銀月,而編制一件連衣裙禮服所需的蠶絲,少說也要幾萬根,乃至十幾萬根。

 為什麽會做這樣一件衣服?其實也沒別的原因,就是她有一次路過宮廷裁縫室,無意中看見了書上的概念設計圖,隨口說了句“真好看”,父親就擲重金命裁縫將它做了出來。

 但事實上,這件禮服她只在生日晚宴穿了一次,晚宴結束就讓仆人收好,至今躺在衣櫃裡。

 而自己那晚獲得的生日禮物,都不說獨角獸、殘夜長劍、龍晶這類無價之寶,光是普通的珠寶首飾,都已經不能用“件”來計算了,而是要用秤砣來稱,少說也有百余斤,每一件都要數十數百枚銀月,有些頂級的乃至要用金月結算。

 還有晚宴上的菜肴,龍蝦鮑翅,玉盤珍饈...所有海鮮都是快馬加鞭從碎月之海運過來的,運輸隊全員三班倒,路經驛站便立刻換上新的快馬,晝夜不停,隻為確保開箱的時候,那些生猛海鮮還在吐泡泡。

 珍禽走獸的肉則來自於「飛鳶行省」首府「余燼森林」,因為長途運輸會使得獵物心生恐懼,肉質變酸,所以獵物全都由精銳皇家獵手親自狩獵,確保在獵物毫無感知的情況下給予一擊斃命,就地宰割,然後由冷冽谷的翼獸騎兵從空中運至王城。

 索蘭黛爾印象最深的就是一瓶鹿茸血,取自一隻29歲的鹿王之角,手摸上瓶子的時候還是溫的,這種鹿王茸血極其滋補,有價無市,多少貴族重金求一口而不得,但她隻喝了一口就吐掉了,沒別的原因,只是因為太腥。

 哦對,還有生日宴會的那個晚上,她其實生了病。

 因為那件連衣裙很薄,她晚宴結束後感冒了,回房就開始發燒。

 那一晚,整個公館如臨大敵,父親連夜招來禦用醫生,為她調配藥方,安德烈和波頓兩位親哥哥晝夜不歇守在床前,一個負責端盆打水,一個負責擰毛巾擦汗,硬是把仆人們的活搶完了。

 仆人們沒活乾,又不敢閑著,就集體跪倒在太陽王的壁畫前,為她禱告祈福,直到天明。

 第二天,新年一大早,小病痊愈,她直接就活蹦亂跳,和奇諾洛娜他們跑到城裡去玩了。

 索蘭黛爾看過很多書,不至於天真到完全不接地氣,她很清楚這個世界上有貧窮和富有之分,也知道自己屬於富人,而且是很厲害的富人。

 但她以為的“貧窮”,是這樣的——全家人住在小房子裡,顯得有些擁擠,一頓飯做一大鍋,一家子分著吃,閑時偶爾喝點小酒,饞時烤一塊肉,生病了能扛就自己扛,扛不住就看醫生。

 直到這次認識了小女孩,索蘭黛爾才意識到,她以前觀念中的“窮人”不叫窮人,那是普通平民的眾生相。

 平民也不是都有房子,都吃得上飯,裡面有很大一部分人居無定所,平時只能去糧倉領救濟糧,堪堪得以飽腹,勉強地過著日子。

 而像小女孩這種,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保障的人,才是真正的“窮人”。

 同樣的回雪30日,自己穿名貴絲綢的時候,她只能用破麻布蔽體,在寒風中瑟瑟發抖。

 自己嫌棄鹿茸血腥臭,覺得那些海鮮口感很怪,她卻要硬啃那些發餿的麵包,乃至在垃圾桶裡翻到別人丟掉的烤肉都非常開心。

 同樣的滴露1日,自己被爸爸媽媽呵護,還有兩個親哥哥寵著,她卻連親生父母是誰都不知道,孤零零地守在病床前。

 就連那個相依為命的“媽媽”,最後也因為沒錢看病,在床上活活病死,而與此同時,自己在暖暖的被窩裡睡覺養病,做著香甜的夢。

 同樣的王國,同樣的年齡,命運卻是天差地別。

 索蘭黛爾第一次意識到,原來人和人的差距可以如此之大,她完全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有一天沒了爸爸媽媽,那會是多麽絕望的一件事。

 索蘭黛爾用力抿著唇,聲音幽幽發顫:“你自己一個人,會孤獨嗎?...”

 小女孩此時一邊偷瞄貴族庭院,防止有人突然出來,一邊加快手上的動作,隨口說:“會肯定會,但習慣了嘍,這就跟挨打一個道理。我以前在貴族府邸當奴隸的時候,因為打碎了一個盤子,女主人就拿火鉗把我的指甲全拔了。”

 “剛開始我疼得整夜整夜睡不著覺,手指腫得跟腳趾一樣大,但疼久了,它就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開始慢慢麻木。孤獨也是一樣,孤獨久了就沒感覺了。”

 “我偶爾會做夢,夢到自己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但因為我沒見過他們,所以夢裡的臉都是模糊的——誒,不對,我有時候夢到的媽媽,臉會變成後來的那個‘媽媽’,我就撲她懷裡黏著她呀,撒嬌呀。”

 “媽媽以前告訴過我,死並不可怕,死後只要還有人記得你,你就能活在別人心中。真正的永別不是死亡,而是遺忘。”

 “所以啊,我一定要活下去,如果我死了,不僅沒人會記得我,也沒人會記得我媽媽,那我們就徹底被遺忘,在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任何痕跡,真正地‘死去’了。”敬我為神明最新章節地址: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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