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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籠罩下的迷霧》第49章 報道
  坐在吧台的那個落魄男人就是我,在最髒亂的酒館喝著最廉價的麥芽酒,一杯杯喝著,從白天到黑夜,從黑夜到白天,喝醉了就倒在原地,醒了後又繼續喝,循環往複。

  “卡爾斯,再給我來一杯。”我有氣無力地說道。

  酒保卡爾斯歎了口氣,往已經空的玻璃杯中灌了滿滿的一杯麥芽酒,當然,是最廉價的。

  “算我請你的,喝完就回家吧。”他對我說道。

  請我?

  我不屑地笑了笑,“我不是沒有錢,用不著你請我!”

  我有些生氣,伸手就往口袋裡摸去,然而,習慣放錢的那個口袋中此刻空空如也,我的酒醒了幾分,又立馬摸索身上的其他口袋。

  卡爾斯見狀仿佛已經看了很多遍一樣,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洛倫,你早就沒錢了,你在這兒待了三天,沒日沒夜的喝,一開始是威士忌,到現在的麥芽酒,你早就把身上的錢花光了。賒了二十多杯酒,也就因為你和我比較熟,不然早就把你扔出去了!”

  我沒錢了?

  我真的沒錢了?

  “我怎麽會沒錢了呢?我可是……可是……這個城市最偉大的記者啊!我報道了很多事情,很多大事情!”

  我看著卡爾斯,一臉疑惑地看著卡爾斯,不止地呢喃著。

  卡爾斯緊皺著眉頭,他停下手上的活兒問我:“洛倫,究竟發生了什麽?你的狀態看上去真的很不對勁。”

  “發生了什麽……”

  我開始回想我醉酒前的記憶,可回應我的只有劇烈地頭痛!

  太陽穴像是被無數根針刺穿了一般疼痛!

  漸漸地,待疼痛退去,我也終於想起了那天發生了什麽。

  偌大的恐懼從心底伸出蔓延開來,仿佛一隻無形的手緊緊攥住了我的心臟!

  我捂著額頭看向卡爾斯,問道:“你見過神嗎?”

  ……

  以上,是《花花公子報》上記載的一段故事,和之前的報道不同,在1752年9月14日的頭版頭條並不是一位歌劇演員的花邊新聞,而是一個小說。

  1752年9月14日,也是《花花公子報》的最後一期。

  ……

  “洛倫!”

  一個瘦高男人來到我面前將手中的紙狠狠砸在了我的辦公桌上!那聲音大到辦公室內的所有人都聽得見,這些人紛紛好奇地看向了我和那個瘦高男人。

  “你寫的是什麽狗屎東西!”

  他表現得生氣極了,我知道他為什麽生氣。因為那個男人是我的老板,我寫了一篇令他很不滿意的報道。

  “你寫的什麽,麵包店漲價的原因是由於對周遭森林的砍伐?看看,你寫的是什麽,我要你寫的是這種東西?一篇無聊到毫無閱讀興趣的東西?呵,我還以為從大城市來的高材生能寫出什麽好文章,就這?”

  他對我很失望,因為他覺得付工資給我完全是浪費錢。

  “你明白嗎,洛倫,我們報社的理念是要不惜一切代價找出人們喜歡的新聞,你明白喜歡是什麽意思嗎?不惜一切代價你又能理解嗎!”

  當然理解,他說的已經很直白了,編造出一些能博人眼球的故事,將這些故事寫成新聞稿。

  “這是最後一個機會,滾出去,給我找一個能爆炸的新聞,明白嗎?”他的語氣很溫和,帶著笑容,一點也不像生氣的樣子。

  “明白。”

  我的老板就是一個混蛋,

老實講我每天都會有殺了他的念頭,如果法律允許的話。  離開報社,我思索了下,自我來到這座城市,我一直有個地方沒有去過——酒吧。小說中搜集情報的聖地,如果我要找些勁爆的新聞,酒吧會是一個很好的去處。

  於是,我去了酒吧。

  “一杯熱牛奶,謝謝。”我說道。

  酒保不可思議地看著我,我從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不解,以及鄙夷。

  “先生,這兒是酒吧。”他對我說。

  “我知道,所以沒有熱牛奶嗎?”

  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酒保凝視著我,他的表情從鄙夷轉變為了疑惑,接著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什麽,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後,笑了笑,是很正經的笑,發自內心的笑。

  “卡爾斯,很高興認識你。你叫什麽?”

  “洛倫。”

  卡爾斯笑著拍了拍我的肩膀,“洛倫,剛才的笑話很有意思。喜劇演員?”

  “不,我是記者。”

  “哦,這樣。”卡爾斯有些失落,“我還以為你是唯一能為這個城市帶來點歡樂的家夥。”

  這個城市很陰鬱,即便是海邊,但依舊終年被雲霧籠罩。

  “這座城市確實很奇怪,違反了氣候規則。”

  “哈,規則。”卡爾斯笑著搖了搖頭,“人們現在什麽都在研究,自從什麽蒸汽機被人弄了出來,呵,那些科學家以為自己說什麽都是對的。”

  我發誓,我要對卡爾斯的印象改變了,他顯然不是一個簡單的酒保,他是哲學家!

  “你為什麽這麽想?”我問道。

  “也許我喝多了。”

  “喝酒?”

  喝酒會提升智商?這和科學……哦,好像確實這樣!只是提出了想要喝酒的想法,我就開始思索之前一直沒有思考的事情了。

  “你平常喝什麽?”我問道。

  “亨利頓。”他說著,從身後架子上拿下來一瓶酒,包裝上是一個老人的標志。

  “你可以嘗嘗這個。”

  他給我倒了一杯。

  兩杯……

  三杯……

  我記不清自己喝了多少杯,又和卡爾斯又聊了什麽,我隻記得他和我說了一件事:

  “你聽說在富人區的有一棟奇怪的別墅嗎?它好像會吃人!我這兒有一個熟客,他也是名記者,但沒你這麽有趣。他調查過這棟別墅,從去年開始,這棟別墅就一直招收仆人,直到現在,他計算過,僅僅在上個月這棟別墅就招錄了超過20人,而且依舊沒有招滿。”

  這很奇怪,如果這是真的,把這件事調查清楚然後寫成新聞一定會賣的很好!

  我忘記我當時怎麽回答卡爾斯的了。

  因為現在,當我酒醒地差不多的時候,我發現我已經出現在那棟會吃人的房子裡了。

  我很確定。

  你問我為什麽確定自己會出現在那個會吃人的房子,而不是其他的房子,畢竟我也沒去過。

  因為很簡單。

  我的面前躺著一個被野獸啃食了大半的屍體,看上去像是這個房間的女仆。

  哦,我好像陷入了什麽危險的境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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