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怎麽嫁的出去?
聽母親這樣說,肖翠的心又涼了半截。
這下全涼了。
她頗有些心如死灰的感覺。
她沒想到在那個壓抑的家中唯一能給她些許溫暖的母親居然也是站在父親那邊的,完全不為她考慮,隻為父親和那個虛無縹緲的可笑的面子考慮。
她愣愣的看著母親,無聲的落淚許久,忽的吸了一口氣,擦了擦眼淚水,身子往旁邊靠了靠,和母親拉開了一些距離。
“娘,你是這樣看的嗎?你是真的希望我嫁給那戶人家嗎?”
肖母抬起頭,瞥了一眼女兒的眼睛,似是不敢直視,亦或是覺得灼痛,稍微瞥了一眼就轉移了視線,聲音也變得低沉了許多。
“我這做娘的,只是……只是希望你別把名聲弄壞了,以後沒人要,走到哪裡都給人笑,這工場也不能養你一輩子不是?到底還是要嫁人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誰不是嫁?女人家生來便不就是這檔子事兒嗎?”
說著,肖母還略有些希冀的握住了肖翠的手,低聲道:“就當是做娘的求你,走吧,好不好?再這樣下去,你爹臉上沒有面子,咱們家叫人恥笑,這日子……還怎麽過啊?”
肖母說完便低聲抽泣起來。
肖翠沉默不語。
她低頭看著母親粗糙的多處皸裂的手背,想起了年幼時,母親含辛茹苦的養育她,想起了年幼時,那個男人經常醉酒回家動粗,母親總是抱著她,試圖保護她……
當然最終也總是逃不過一頓毒打。
那個男人很凶狠,一旦喝了酒,就更凶狠了,總是會打人,脾氣也是一點就著,有些時候好端端說著話都能忽然暴怒。
她想起了過去,也想起了現在。
肖翠記得自己稍微長大一點、有記憶的時候,便聽左右鄰居說那個男人原先就屬於好吃懶做的一類人,不願意種地。
他家裡不是佃戶,是自耕農,他爹娘省吃儉用一輩子攢了二十畝地,日子倒也有點盼頭,只是沒想到獨生子如此不成器,比起種田,更願意把田地賣了換酒喝。
這樣的人大抵是討不來老婆的,當時大家都這麽認為。
但是沒想到他老爹老娘心一橫,用十三畝地換來的錢給他換了一個老婆回來,這才延續了香火。
所以村裡人都挺同情那個女人的,覺得她上輩子肯定做了什麽孽,才被家裡人因為錢許給這個懶漢當老婆。
那個女人,就是肖翠的母親。
許是憤恨老爹老娘沒把土地全都留給自己換錢買酒喝,自有記憶開始,肖翠就從沒有得到來自那個男人的一丁點父愛,得到的只有無盡的打罵。
那個男人總是說她是喪門星,是賠錢貨,所以她對那個男人全無好感,只有深深的恐懼和憤恨,以及對自己無能無力改變現實的憤恨。
好在借著時代變換、工場招工的機會,那個男人覺得有利可圖,忙不迭就把當年才十二歲的肖翠送到了工場,要求她工作賺錢給自己買酒喝。
肖翠是被當做一個工具人送到工場裡的,本來萬念俱灰,覺得自己要死在這裡,可沒想到她在工場內感覺自己獲得了新生。
認了字,吃了飽飯,穿了新衣裳,新鞋子,拿到了工錢,見識了外面的世界,還認識了好多原本根本不可能認識的姐妹朋友們。
她漸漸感覺自己應該屬於這裡,而不是屬於那個男人的家庭。
並且在這裡,她開始萌發了自己攢錢帶著母親和弟弟一起永遠離開那塊傷心之地的想法。
於是她找到了工場指導員方志強,問他自己這樣的女工能不能更換籍貫,
從一個村子住到另外一個村子裡。方志強當時有些驚訝,不知道肖翠為什麽這樣問,但還是很溫和的回應她。
只要她是大明子民,登記過籍貫,且證明自己有家庭,就可以和新的家庭一起落戶在他們想落戶的地方。
當然前提是他們想落戶的村子還有落戶名額,因為每個村子的落戶名額都是有限的,而現在又有很多想要從縣城遷回農村居住的人等著安排,所以名額可能比較緊。
肖翠又問他,和母親還有弟弟一起移居,算不算一個家庭。
方志強就不明白了,工廠資料裡顯示肖翠的父親還是在世的,於是便想問一下具體原因,但是肖翠不說,只是詢問可不可以。
方志強便告訴小翠,說明律中對於家庭的定義是有夫妻關系才算是一個家庭,沒有的話,就不能認定了,因為落戶名額意味著一座房屋和一塊土地,需要可以生產的勞動力進行生產,否則就沒有意義了。
若是沒有夫妻關系,就不能認定有可以耕種生產的勞動力,那麽土地豈不是要荒廢?
肖翠大為不滿,與指導員爭論,說她和母親還有弟弟在一起也是一個家,為什麽不能分田地分房屋?
方志強無奈,只能再三解釋這是明律的規定,不是他可以更改的,她哪怕鬧到縣府、州府也是一樣的,因為這不是他們可以改變的,肖翠繼續鬧也沒有意義。
肖翠氣急,又無可奈何。
“我爹和我娘雖然是夫妻,但是我從沒感覺過那是一個家!”
丟下這句話,肖翠就跑走了,她沒有就此放棄,一直都在尋求新的解決方案。
方志強大概也察覺出裡頭有什麽內情,就告訴肖翠,他記錯了,明律當中還規定了特殊條款。
戰爭剛剛結束不久的背景下,出現家人殘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朝廷放寬落戶條件,在家人殘缺的情況下,只要家族成員中有十五歲以上男性勞動力,就可以視作一個家庭,可以擁有落戶資格。
肖翠得知以後,沉默了。
她在當時剛剛十三歲,而她的弟弟,只有九歲,也就是說要等落戶資格,還要再等六年。
肖翠覺得自己一天都不想多等,就問方志強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
方志強想了想,無奈告訴肖翠,還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花錢購買縣城內的房屋,由此遷居到縣城內,成為城市居民。
這樣的話,只要放棄原先的農村戶籍就可以了。
不過這在方志強看來並不算是什麽好主意。
因為此時此刻的萊蕪縣城還是比較“荒涼”的,而且也沒有配套的土地和農業政策,進入縣城定居意味著自負盈虧,沒有土地保障。
不過也正因為此,農村內的落戶資格因為綁定了土地、房屋、農具等等,需要落戶者提供勞動力保障,而城市則沒有這方面的顧慮。
當前這個社會階段,城市都屬於消費型城市,是上層社會的聚居地,官僚、地主士紳、富商等上等人居住在城市裡,然後配套產生一些服務業和相關的服務人群。
他們構成了這個時代的市民階層。
雖然平民依舊佔據市民階層的很大數量,但是他們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因為這些上等人的存在,所以才會有他們。
他們依托於上等人的壓迫和剝削產生的財富而生活在城市裡,現在他們被掃滅了,被成階級的消滅掉了,那麽他們也就沒有了服務對象,沒有了賺錢的對象,沒有了收入來源。
可以說有宋一代一個較為快速的城市化進程,就是建立在宋朝前所未有的高強度剝削和壓迫之下。
正是宋朝對農民的壓迫和剝削前所未有的嚴重,才會在生產力遠不如近現代歐洲的時代出現一波城市化進程,進而誕生了最初的市民階層和市民文化。
相當一部分市民是被迫誕生的,他們不是自願成為市民的,宋朝根本不能保證提供足夠多的城市崗位來養活這些失去土地的市民,相當多的市民的日子過的相當淒苦。
而現在,在某種意義上,蘇詠霖開了歷史的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