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詠霖得到的這份報告上描述的是一些分配到基層農村裡擔任農會指導員的政工幹部和一些鄉農會會長的作風問題。
報告上說因為複興會組織在基層展露出了極強的組織力和行動力,加上明政府的政府信譽極高,使得農民非常信任複興會派來的指導員和複興會的上級組織部任命的鄉農會會長。
這種情況極大的促進了農民和農會之間的關系,也使得農會可以最大限度的組織農民辦大事。
可是隨著時間推移,一些地方的基層出現了村農會指導員、鄉農會會長獨斷專行、一言以決村、鄉全部事務的情況。
根據監察部的走訪和調查,很多村莊農會的搭建主要都是複興會政工幹部的功勞,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建立了自己對農民們的絕對信譽和權威,乃至於可以繞過農會對農村事務做出決策。
而後來被農民們推舉的本地農會會長以及村民們組成的農會反而是空架子,淪為指導員做出決策之後的執行機構,沒有其他的權力。
因為不具備學識的硬傷,相當長一段時間,農會的搭建和農會的生產都是指導員一力承擔,這需要權力的集中,需要高度的話語權。
一開始,這的確是利大於弊的。
因為只有指導員具備那個能力把農會搭建起來,並且組織大家完成土地分配、登記和恢復生產的工作,其他人不行。
所以這一階段,大大小小的農會組織完成建立,明政權得以高度統合基層力量,完成了很多在南宋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但是隨著幾年來掃盲教育的大力推動,農民們逐漸脫離蒙昧,有了一定的知識,有了一定思維能力,而村子裡的指導員們卻似乎還沒有從大家長的身份完成屬於自己的轉變。
他是來輔助工作的,不是這個村子裡的太上皇,不是來這裡對大家指手畫腳作威作福的。
然而實際情況就是如此,指導員們因為建立農會、分配土地、恢復生產和指導掃盲的巨大功勞,使得村民們包括農會會長都習慣性的無條件的服從他的指令。
蘇詠霖最初設計農會制度當中規定的農會領導層由全體農民選舉產生、農村事務決策需要農會全體表決這兩條幾乎就沒有運行過。
當然,最開始這條制度確實沒有運行起來的條件,大家依靠慣性推舉農戶中大家都能服氣的人來做農會會長已經是極限。
但是隨著時間推移,認字的農民們多了起來,這種情況正在發生改變。
有一些指導員和農會會長因為過於強勢的態度和盲目遵從上級指令、不體恤農民實際處境的情況,從而和農民發生衝突。
比如蘇詠霖因為多次戰爭的勝利使得財政狀況大為寬裕,於是定下了大基建政策,要求各地審時度勢,根據實際需求訂立工程計劃,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修築足夠的基礎設施以對抗自然災害。
結果這個命令傳到地方就變成了不惜一切代價加油乾,一定要趕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完成水利工程和道路,這是陛下的號召!
於是政令一層一層往下傳達,一層比一層要求急切,到了鄉、村這兩級,鄉農會就開始要求村一級的農會限期修路、修水利工程。
政令下達的很快、款項到位也非常乾脆,然後就要村子裡抽出勞動力負責修建水利和道路,覺得這是對他們有利的事情,他們一定很高興。
但是事實上傳達政令的時候還是在農忙時期,農民們還要忙著自家的土地耕種,忙著自家的一些活計,沒時間,工期跟不上,以至於抽不出足夠的勞動力來做工。
有些人家覺悟好,出了勞動力幫著修建水利工程和道路,結果自家農活跟不上進度,夏糧和秋糧守成不好。
而有些人家偷奸耍滑,沒有讓主要勞動力去幫忙修建水利工程好道路,主要就是在忙著自家的農活,自家農活做的不錯,收成好。
這樣一來,村子裡的農民也產生了矛盾,覺得不公平,村農會不能很好的協調,便紛紛罷工不乾,吵著鬧著要先把自己的土地伺候好。
這種情況下,合理的方式應該是村農會向上與上級部門爭取,協商,爭取把時間調整過來,為農民減輕負擔。
或者本身勞動力數量足夠的話,就和農民們協商一下,組織部分勞動力集體耕種大家的土地,保證大家的農業收成不會耽誤,另一部分勞動力前往修築工程,滿足上級需求,兩不誤。
但是實際執行層面上,這樣的情況出現的不多,反而出現了部分指導員和鄉農會會長為了爭取功勞、討好上級而不顧實際需求,強製要求下級完成目標的情況。
為了討好上級、彰顯自己的功績和能力,這些村指導員和鄉農會會長不顧農民的實際情況、強逼他們上工,以至於農民非常不滿。
甚至於在某些地方出現了村指導員強製要求農民上工,農民忍無可忍,於是擁護農會會長驅趕農會指導員的事情。
或者某些不願意看到農民受苦受難的指導員帶領農民們去鄉農會請願引發村農會和鄉農會矛盾的事情。
雙方多次鬧到縣裡面,縣裡面的官員對於這種事情也是一個頭兩個大,不知道是該考慮民情還是考慮上級指令,一時間難以做出決策,只能繼續向上反應,缺乏變通能力。
這種事情一開始比較少,沒有引起上級複興會分部的注意,後來隨著黃河工程的推進而使得這些問題陡然加劇。
終於,隨著山東反腐的問題,這一類問題也被監察部注意到了。
孔茂捷通過部分州縣複興會分部的匯報,注意到了這個情況,然後派人走訪調查相關地區,實地考察數月之後,用匯聚起來的材料寫成了這份報告,提交給了蘇詠霖。
材料中詳細列舉了蘇詠霖發布大基建計劃政令之後地方上的一些亂象。
蘇詠霖讀後,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因為小農經濟的分散性和脆弱性,其模式難以抵禦大規模的自然災害,局部地區的水利工程不能對衝巨大的自然災害。
一旦遇到大規模自然災害,小農經濟下就是哀鴻遍野,餓殍遍野。
而在華夏這片大約每五年就要發生一次較大規模自然災害、氣候異常的土地上,小農經濟就有了巨大的不確定性。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集體農業對衝自然災害帶來的風險將是有效保證農民個人安全和糧食生產安全的有效方法,也能夠集中全力修建必要的水利工程以應對災害。
所以蘇詠霖一直都在努力推進農會的搭建,並且也在中央層面推動制定集體農業經濟的法律。
他準備在之後出台集體農業法,以法律條文形式把農會這個應急的產物正式化,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農業集體化。
然而在此之前,若不能解決掉這種一言堂的普遍情況,不能完善基層農會組織的運行方式,必然會影響到之後的集體農業經濟的建設。
由此,蘇詠霖想到了一個關鍵問題。
他所著眼的,是千年變局,是大革命,沒有工人做先鋒隊,就只能由他的組織來做先鋒隊,引領分散的農民集合為整體,向未來前進。
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他的先鋒隊不能持續堅決的前進,不能保持堅定的信念,不能指引正確的方向,對於明國而言,後果將是災難性的。
大踏步退回封建輪回都算是運氣好。
比起後來的很多國家,蘇詠霖面臨的情況更加嚴峻,因為農民人數更多,科技水平更低,識字率也更低,想要完成徹底的變革,對於先鋒隊的要求太大了。
一支軍隊打仗,先鋒軍必須是最精銳的,不僅要開路,還要能打敗對方的先鋒軍,這樣可以激勵己方士氣,要是先鋒軍戰敗了,大軍也會蒙上濃重的心理陰影。
說真的,蘇詠霖承擔不起先鋒隊失去方向的後果。
若要保證先鋒隊不失去方向,制度建設和理論建設當然非常繁雜,而在浩如煙海的制度建設和理論建設原則之中,有兩個如定海神針一般的基本原則是絕對不能違背和拋棄的。
其一,是民主集中。
其二,是緊緊依靠人民。
這兩個基本原則蘇詠霖都是寫在複興會規定章程之中的,每一個複興會員都該是知道的。
但是落到執行層面,一樣被蘇詠霖滯後了。
所以大部分人可能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他們知道樸素的推舉是什麽意思,至於需要技術力和規則加持的選舉,可能就不是那麽清楚該怎麽運行了。
同樣,他們貫徹落實這兩個原則同樣需要時間,需要蘇詠霖的耐心。
這是短時間內無法解決的事情,但是這依然是他的問題,所以在隨後召開的複興會中央會議當中,蘇詠霖進行了自我檢討,向與會會員做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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