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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女福妃榮華路》第70章 去會會付公子
再就是付煜那廝雖然隻愛官家千金,但他找相好,不也找過墨玉那個婢女麽?其實他找誰,一般都是先看臉。

顏值不算高的,一般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墨竹不如墨玉長的好看,付煜就算來見她,頂多也只會說說事兒。把事兒說完,各走各的,不會再帶她去哪兒坐坐,說說體己話甚的。

正因為此,秦璃才在心裡認為:墨竹若是要出來見付煜,必然就會在秦府附近見他,不會走遠。

廚娘站在雪地裡,陪秦璃說了會兒話,就拎著燈籠回家了。她忙了一天,也是該回去洗洗了好歇息。

秦璃站在一棵大樹邊,等了約莫有一柱香的工夫,總算是聽到了,不遠處傳來的開門聲響。

在最近這段日子裡,她和她母親乘坐馬車前往藥鋪。都沒少聽到她的母親跟她提起,府裡總有那麽幾個下人,喜歡在夜裡出去走走。

家裡的下人們夜間外出,在一般情況下,主人們是不會勸阻的。畢竟在這個時空,仆人們不是終身製的,在家裡做幾年,或者幾十年的活兒,最後還是會離開這邊,回到他們各自的家裡去。

她的母親告訴她,說是墨竹那個丫頭,也不知是有多喜歡看熱鬧,每晚都會出去逛逛。

聽了這話,她問她母親道:“墨竹在夜間出去逛,一般逛多久了,才會回來?”

“我聽紫沁說的,墨竹出去逛,一般在一個時辰之內,就會回來歇息。”。

她一聽這話,心裡很快就猜出了答案。墨竹在夜間出去逛,不會逛多久,就會回來。這必然是有一些原因的。

想必是因為墨玉那個賤婢去蹲大牢了,付某人想找人打聽消息,就只能找墨竹了。

秦璃雖然想到了這些事,但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並沒說給郭氏聽。

在回到家之後? 她倒出藥酒? 看了趙笙寫給她的書信。知道在最近這段日子裡,都發生過一些什麽事。而某些發生在嘉余府的事? 付煜應該都知曉。

付煜知道的事? 墨竹必然也知道一些。

她今晚出來,就是為了等到墨竹走出秦府的大門? 來這附近見付煜,好知道那兩個賤渣一相見? 都會談論些什麽事兒的。

嘉余城。

秦璃在走出家門後? 站在路邊的一棵大樹下,往港口所在的方向看去。心想,姓付的那個混帳東西,到了這會兒都還沒來? 該不會是還在港口那邊的畫舫船上吧?

正在思索之際? 秦璃耳邊傳來“沙沙”聲響。

這棵大樹上,都沒葉子了,她還能聽到,類似於風兒吹過樹葉時發出來的聲響。就讓她覺得,不太合常理。

很快的? 從她家所在的方向,也傳來了兩聲“沙沙”聲響。

一聽到這聲音? 就讓她瞬間明白過來,她方才所聽到的聲音? 是相同的沙沙聲。這極有可能會是誰趕了過來,要和什麽人相見? 所以在聽到了暗號後? 也給了人家一個暗號。

是想以這種方式回答對方:你到了? 我也來了。

秦璃下意識的往她家所在的方向看去,借著燈籠照來的亮光一瞧,果然就瞥見了一位紅衣女子的身影。

女子手裡拎著食盒,還是什麽物品,並沒撐傘。每走一步,

都走的分外謹慎。

待那位女子漸漸走近,秦璃看清了那位女子的臉,雖說長的不算很美,卻也有中等姿色。

這位女子,正是墨竹無疑。

秦璃眼底閃過一絲鄙夷,很有些看不起墨竹。半夜出來會姓付的男子,還給人家送吃的來,可人家給墨竹送了什麽?

人家堂堂一知縣家的公子,會缺吃的?

墨竹拎在手裡的食盒裡,肯定是裝的,她從廚房裡偷出來的美食。出來見付煜,拎著食盒來,還怕他會餓著。

可是秦璃看了看付煜,那人空著兩手來,在走近墨竹之時,看到了她拎在手中的食盒,都沒有說半句感謝的話。

秦璃在心裡冷笑了聲兒。

其實在這個時空,人們只要揣了銀兩在身上,在夜間,無論是去哪一條街,都能買到吃食。

因為本朝和前朝不同,並不實施禁夜令。

相反的,本朝的天子早就取消了禁夜令,還鼓勵尋常百姓們去集市開鋪子,或賣酒,或賣手工藝品,或賣茶甚的。總之,天子是鼓勵人們出來開鋪子,多賺錢的。

這個消息,於尋常百姓而言,確實是一個好消息。

在整個大寧國,除了皇城,就數嘉余城最為繁華了。

嘉余城,是一座不夜城。

雖說嘉余城之中沒有皇宮,但嘉余城在余江邊兒上,離海也不遠。哪怕到了冬季,沒有商船靠岸了,可某些遊客們,還是會來到嘉余城遊玩。

某些留在嘉余城的番邦商人們,大多都是租的市舶司為他們提供的房屋,在這邊住的。他們喜歡這座繁華的古城,不願意跟著他們的商船一起回國,就留在這邊多生活一段時間。

那些人前來做生意,自然會帶朋友出去聚聚。一般會在港口附近,找一家鋪子,買些烤肉,買點酒,好好兒吃一頓。

嘉余城雖不像皇城,人口過了百萬。但因為嘉余城內有很多遊客,還有少數的番邦商人們,以及一些租房在這兒陪伴學子們的,某些學子們的家長們,就還是擁有不少人口的。

一些人們為了多掙點錢過年,會在港口附近,或者是湖邊等地方,租一間店鋪,賣些吃食。

忙活大半個月,生意好的話,差不多就能掙夠五、六十兩銀子。足夠他們用來買年貨了。

這麽賺錢的事兒,誰不願意去做?

賀昶以前為了貼補家用,假期在家作畫兒,帶到港口附近的漿洗房,在門口擺攤兒。一些遊客們去畫舫船上聽曲兒,看到了那些畫,挑一幅自己喜歡的,給點錢賀昶。

僅憑賣畫兒,那時只有十四歲的賀昶,在一個月之內,也掙到了四十多兩銀子。

但付煜是瞧不上賀昶得,總覺得一個書生去漿洗房門口吆喝,把自己的字畫拿出來供人們挑選,跟一個擺碗要飯的叫花子,並沒什麽不同。

實乃羞愧。

真是有辱斯文!

有一次,付煜在和墨玉說這事兒,偏巧被路過的白雲瑤給聽到了。白雲瑤一臉鄙夷的看著他,道:

“賀昶跟那些在港口賣吃食,賣陶器的人們一樣,都很勤勞,是憑自己的本事掙錢的。有人還看不起賀昶,可他自個兒,又有哪點比賀昶強?不過就是個繡花枕頭,沒點真本事。”

為這事,付煜恨了白雲瑤好些日子。

可恨歸恨,付煜並沒因為他恨白雲瑤,就不再做出讓人看不起他的事。

恰恰相反,他依然還和從前一樣,接受墨玉、墨竹,以及李姑娘她們贈送給他的物品。也和從前一樣,該在夜間出去吃吃喝喝,照樣出去花錢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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