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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王朝》第70章 解救(5)
  張知縣嘴上答應要幫忙,但他心裡清楚,千戶所可不是可以輕易糊弄的,它的重要性完全超過了陽城縣,等級也遠遠高於陽城縣衙。

  當今朝廷在趙地設有都指揮使司,負責管理趙地全省的軍事事務,都指揮使司又在陽城縣設有新定關千戶所,之所以在此設置千戶所,而不是百戶所,就因為此地是戰略要地,新定關千戶所取名於定關,定關是一座城關,與京城和北省的其他三關一起並稱為“京西四大名關”,它建於鳳山山系中的一點,鳳山延袤千裡,百嶺互連,千峰聳立,萬壑溝深,將北省與趙地天然分隔,也因此成為北省防禦西、北兩個方向來敵的天然屏障,但是這座屏障也不是密不透風的,趙地便有許多河流切穿鳳山,日積月累,形成了八條主要穿越鳳山的峽谷通道,被稱為“鳳山八陘”,定關所在之地便是其中之一的“西陘”,過了此處,順著西陘一直朝東走,便是北省一馬平川的平原大地,再向北可以直通京城,因此,此關的戰略地位可以說是異常重要,自本朝開代以來,便在此處對原有歷史遺存的關城進行了修複,新建了定關,並設置了新定關千戶所,定編兵員一千一百二十人,用來防禦守備這座重要的關城。

  新定關千戶所的千戶姓王名鎮山,他的這個名字與他現在的職責倒是非常匹配,而且此人已在此任上幹了十余年,可以說資歷非常老,另外,這位王千戶的官級也非同小可,因為他是正五品!

  除此以外,朝廷給都指揮使司、衛指揮使司及千戶所、百戶所的權力也很大,除了軍事職責,涉及到的地方事務,戰事期間必須服從衛所,否則衛所可以動用軍法,就算在和平時期,衛所要辦的事,地方上也得積極配合,如果發生了類似鍾二事件這樣的軍民矛盾,地方的府、州、縣也得給足他們面子,否則他們既可以向朝廷參奏,也可以動用自己的軍事力量,畢竟他們手裡緊緊攥著的可是隨時能要人命的刀矛兵刃!

  張知縣很清楚這點,以他這個小小的七品知縣,就算是親自出馬,也未必能面見人家這位正五品的千戶大人,更何況此次還是自己要倒過來求他辦事,因此就十分謹慎小心,要帶著主簿和典史一起登門去拜訪。

  次日一早,張知縣先找來主簿李大人和典史王大人,對二人說了近日接到千戶所的案子,因案情較為複雜不明,又涉及軍地之間的糾紛,因此還是要慎重對待,必須一起去趟千戶所,弄清事實,以便五日後的案件審理,此二人作為其下屬,當然諾諾稱是,張知縣接著又道:“此案不管怎麽說,也是出在咱們陽城的地界,不過本官想,如果不涉及大事,最好還是能夠低調處理,不然事情弄得大了,傳揚出去,也是好說不好聽,不知二位大人的意見如何?”王典史一聽便道:“大人說得是,下官這幾日也在想,咱們陽城還從未出過與千戶所有關的案子,這事本身有些蹊蹺,而且此案也只是兩個兵丁受傷,應該也無大礙,否則千戶所就不會輕易把人送到縣衙來,這樣看來,如若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然是再好不過了。”

  張知縣聽了點點頭,然後又用眼睛掃了眼李主簿,李主簿一看也急忙說道:“是啊,大人,下官和王大人的想法也一樣,千戶所解來人犯那天,下官收押時看到過他,看他不像是潑皮無賴,反倒是一副老實巴交的窮苦農民樣子,而且下官還簡單問過他幾句,他一直口口聲聲地說自己是被冤枉的,

說他也被打傷了,還要給下官看他的傷,下官說等審案時再看,他又說自己是上水村人,因是給弟弟的朋友送信,到黃為村那朋友家,結果他家被官軍圍住不讓進,他覺得好奇想打聽,那些官軍也不搭理他,還要轟他走,他氣不過,說是要送信,就硬往裡面闖,然後就被那些軍卒打了,他實在受不住,還了幾下手,結果兩個兵卒倒地說是被他打傷了,接著就來了更多的兵,把他製服,準備押回千戶所,然後又來了幾個像是當官的,商議了幾句,最後還是把他送來了縣衙,下官聽了他這番敘說便覺得此案必有隱情,說不定還藏著什麽冤情呢,這才問了他家裡的地址,派兩個衙役去通報他家裡,也打算讓他們以銀子繳納罰金,然後再加些輕罰,也就是了。”  張知縣一聽二人這麽說,滿意地笑了笑道:“原來此案真是大有文章啊!好了,既然二位大人都這麽想,看來咱們對此案的意見是一致了,”張知縣頓了頓又道:“不過這案子牽扯到千戶所,他們又來了文書要求從嚴責罰,因此咱們也還需沉著應對,這樣,去了千戶所之後,咱們分三步棋走,一是要當面把態度表明,絕不姑息人犯,必將嚴格審理,二是多說些好話,讓他們順順氣,如果能補償就補償他們一點,三是了解清楚案情,看看有什麽咱們在理的地方,也好從中周旋周旋,二位大人看看這樣如何?”

  李主簿和王典史聽了不約而同地拍手叫道:“大人高明啊,若用這三招,咱們就能既不傷和氣,也不會吃虧啦,大人高明,佩服、佩服!”張知縣笑著擺手道:“到時二位也見機行事,多多表達自己的意思吧,”那二人點頭道:“大人放心,咱們明白,”三人說罷便帶上幾個衙役,騎著馬向新定關所趕去。

  新定關所不在定關城關之內,城關之內雖然也建有衙門住所, 但主要是給守備官兵所用,千戶所的王千戶則帶著部分官兵駐扎在城關以西一座專門的磚石營城內,也就是陽城縣東門外一帶,按地理位置正是鍾三和石小七賃屋的黃為村附近,不過千戶所駐扎在附近,鍾三和石小七卻一直都不清楚。

  張知縣等人騎馬速快,用了不到半個時辰,便到了千戶所的營城之外,遠遠地,他們便看到一座營城,城上旌旗招展,城外柵欄密布,城樓上刻有“新定關所”四個大字,在營城的正門外,站有十幾個軍卒,有的持刀,有的握槍,正在嚴密地巡守之中。

  張知縣等人雖然是陽城縣的父母官,但在如此高規格的“衙門”面前,也只能下馬而行,幾個人牽著馬走到離營城正門二十丈不到的地方,對面的兵丁便立刻警覺起來,紛紛拿起了刀槍,有個領頭的高聲問道:“是什麽人在亂闖!知道這裡是什麽地方嗎?!”

  王典史聽了,趕緊搶步上前,他從服飾判斷出此人是個小旗,便拱手施禮道:“這位旗官請了,下官等乃是陽城縣衙的,”說罷,便掏出縣衙的牌符遞了過去,那領頭的小旗接過來看了看,又瞧了瞧眾人的服飾裝扮,雖然張知縣、李主簿和王典史三人並未穿正式官服,而隻著官服便裝,但那小旗也猜到他們確是陽城縣衙的,於是態度立即和緩下來,也拱手施禮道:“各位差官請了,不知到本大營有何事情?”王典史答道:“咱們是因有公事來求見千戶王大人的,”說罷指了指張知縣道:“這位就是咱們陽城縣的知縣張長青張大人,煩請旗官給通秉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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