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我中午沒心情吃飯,晃晃悠悠地來到搭檔面前,他被我嚇了一跳。
“你怎麽了,臉色這麽差?”
“沒事。”我習慣性地拒絕別人的關心。對於我來說,搭檔平時大大咧咧的樣子更能安慰我。
“要不下午你別去了。我一個人去。你在收費站好好休息,有事打電話給我。”
“不,我要去!”我掙扎著晃了晃腦袋。
“你還是歇著吧!”搭檔不管我的想法,把我公主抱到裡間,那裡有一張床。
“喂,你怎麽這麽霸道!”我才不管這公主抱是多浪漫的事,我隻覺得他討厭,不考慮我的感受。
“您老就在這歇著吧,心情不好都寫臉上了,就你這樣還想去調查她媽媽?別人都懶得跟你說話。”搭檔又是一副嫌棄的表情。
我難過得想哭。
搭檔走後,看著灰白色的牆壁和空無一人的房間,積蓄已久的淚水終於爆發。
不只是為了他,也為了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柴米油鹽醬醋茶。
我想到,今天早上急急忙忙出門,被門口的狗凶了。早上出門太急膝蓋磕到了玄關。前天下雨走濕了鞋。和關系不錯的朋友吵了一架,到現在還沒和好。
“嗚……”見屋內沒人,我毫不客氣地放聲痛哭。
感覺就像是,上天刻意針對我一樣。唉,當然不是。“百因必有果”。我得到的這個結果,一定有源頭。
百無聊賴。
哭過之後心情好多了,我就趴在窗上,看雨滴滑落窗面,留下一道透明的軌跡。
好像記起,曾經看到這樣的景色,我寫了一些文字。
“he is not that into you.”(他沒那麽喜歡你)
有關這一句話的引申文字,有關我的記憶,我唯一的一段戀愛。
我拿出耳機,點擊隨機播放。
喜歡隨機播放。這樣可以想起當時聽這首歌身邊的人。
這首,聽前奏我就恍然大悟。
我們,是因為這首歌認識的。
時過境遷,歌在我的歌單裡沉默,你也消失在我的身邊。
這麽悲傷的歌。
現在聽來更是難受。
曾經許願,我們要永遠永遠在一起。
怪我愛到一半突然感到不安。
他是個很好的男孩。我對他只是暫時性的喜歡,或許可以稱之為好感。怪就怪在,我把這當做喜歡,當做愛,當做想要與他共度余生。
我翻開那個時候的日記:
“你也會像我想你一樣想我嗎
你知道的,你存在的意義,就是在我的回憶錄裡充當一個年少時發瘋喜歡的人。我把我那些虛幻的,不切實際的想念寫下來,給別人看,證明一下,我們曾經真的那麽用力地愛過。
正因為得不到,才會誤以為是世界上最好的東西。哪怕是不合適的人,也會有想繼續試一試的念頭。還會想念,大概是沒有好好說一句道別吧。
從此以後,我看見你的名字出現在我的書頁,一起聽的歌出現在我的循環列表。但是你已經消失在人海。
我學著習慣你的聽歌喜好學著你喜歡的說話方式。不過,你沒機會聽到了。我那麽迫切地想為你成為另一個我,這一輩子,就只有那麽一次”
很好笑,對吧。
這是我和他第一次鬧分手寫下的。那個時候我對他還是喜歡的,感覺他就是我的全世界。現在,我的心裡有不止他一個男人。我很渣,不用掩飾。
“再聽到那首有我們回憶的歌,還是會停住,全身無力,眼淚掉下來。”我寫的。
我還是真的愛過他。僅僅那麽幾個月。不算太愛,但是於我們而言,已經足夠。
樓下的幾顆樹在雨裡飄搖,葉子被吹掉幾片。這麽蕭條的景色,我卻是一個人觀看。有些傷感。我想起了我的前任,我突然好想聯系他,問問他過得好不好。
聽聽他的聲音就夠了,我不敢奢求太多。嗯……分手之後,還能做朋友的吧。
忍不住了。
我解鎖手機,用顫抖的手找到他的微信頭像,在聊天框裡打了字又刪除,不知道應該說什麽才好。問候嗎,有點假。說想他嗎,太輕浮。
最後,經過重重考慮,我決定約他單獨見一面,就今天下午。沒錯,沒有搭檔在身邊,就沒人知道我和他的戀愛史,這個秘密,會被我帶到墳墓裡。
我很自私,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