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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掛我驕傲了嗎》二百二十五、天價代言合同
“死神特訓營”的事不用著急,畢竟科比和王大林要“搖人”,人家總還是得過幾天才能來……現在休賽期才過去多久?誰還能像科比似的天天苦練?

趁著6月29日有空閑,科比上午就匆匆出了門,他此行是為了租球館。

他要租的這座球館就在南加利福尼亞大學,距離洛杉磯市區大概只有三公裡左右……前幾年夏天科比都在這裡練球,早就和學校的高層很熟悉了。

科比出去之前給了王大林一把鑰匙,這是他在洛杉磯北部“太平洋柵欄”老宅的鑰匙。

今天對於王大林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因為他必須暫借科比這所老宅子招待來自國內的客人……“李寧”公司的董事長李寧以及隨行人員。

兩年未見,李寧外表看上去沒什麽變化,不過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氣勢卻比以前強多了,看來這兩年“李寧”公司迅猛發展,李寧這位當年的“體操王子”是愈發財大氣粗了。

王大林和施瓦茨早已恭候多時,看到他們來了,於是主動迎上前去。

王大林和李寧親切地握了握手,笑著道:“李叔,你們要是再不來,我可就等不及了!”

李寧聞言之後笑道:“臭小子,你等不及了還想幹嘛?去簽‘耐克’還是‘阿迪達斯’?”

王大林笑道:“我哪敢啊?不怕國內的球迷罵我是賣國賊嗎?”

李寧忍不住哈哈大笑:“哪有那麽誇張?最多也就說你小子不愛國嘛!”

王大林笑道:“我可是很愛國的,今年9月亞錦賽我都還得回去打呢!”

李寧沒有接他這個話茬,反而是打量了一下周圍的環境,有些納悶地道:“你小子還挺節儉嘛?我還以為你會在比弗利山莊買房子呢!”

王大林笑道:“這房子可不是我的,只是找朋友暫時借住幾天而已。”

李寧恍然大悟:“原來如此……我就說你小子掙了那麽多錢,怎麽會買這麽低調的房子?”

位於洛杉磯北部“太平洋柵欄”的老房子是科比剛進聯盟那年買的,作為一名NBA新秀的住所當然是很不錯,可按照科比現在的身家,那就顯然太低調了。

一行人進屋後,王大林給大家端上了解暑的冰鎮果汁。

李寧喝了一口之後首先道:“之前我們和傑夫已經基本談妥了,現在就是最後確定一下細節!”

說完他向隨行人員使了個眼色,那人趕緊從公文包裡掏出厚厚一疊文件來,分別遞給了王大林和施瓦茨。

其實“李寧”這邊從5月份就和施瓦茨開始了續約合同的商談,上次王大林隻簽了一份2年800萬美元的合同,雖說是加了5%的球鞋收益分紅,可相對於王大林目前的地位,顯然這份合同實在是太小了。

這次“李寧”可以說是大出血,直接給王大林開出了7年7000萬美元的天價合同金額。

不過施瓦茨的態度非常強勢。

他明確表示新科狀元秀勒布朗.詹姆斯現在尚未踏足聯盟,與“耐克”簽的合同金額就已經高達7年9300萬美元,王大林無論如何也不可能接受比詹姆斯更低的價格。

要知道,王大林在過去兩年已經拿到了一個MVP和兩個FMVP,他是已經在聯盟證明了自己的超級巨星,怎麽能夠連一個菜鳥都比不過?

可現在才2003年,7年9300萬美元是個什麽概念?

姚銘和“銳步”簽下的所謂“天價合同”只有7年5000萬美元,每年不過才700萬美元多一點罷了。

科比和“耐克”的球鞋合同也才5年4500萬美元,

也就是剛好每年900萬美元。而詹姆斯這個7年9300萬美元的合同,平均每年可是高達1328.6萬美元,比王大林新賽季的年薪還高!

施瓦茨要求王大林的續約合同金額比詹姆斯還高,雖說以王大林的實力和已獲得的榮譽不能算是獅子大開口吧,可這麽高的要價還是讓“李寧”公司這邊的人差點直接拒絕。

所以雙方這次的談判曾一度陷入僵局,最後還是李寧本人親自出面,才算讓談判變得順利起來。

經過了長達一個多月的談判,雙方終於達成一致,王大林即將簽訂的續約合同金額為7年1億美元……而且還要外加8%的球鞋收益分紅!

不算那些球鞋收益分紅的話,每一年就是1428.6萬美元……呃,實在是個很誇張的數字!

在即將到來的新賽季,除了凱文.加內特、沙克.奧尼爾、拉希德.華萊士、阿蘭.休斯頓、克裡斯.韋伯和已宣布退役的肖恩.坎普,再無一人的年薪能比這個數更多,就連艾弗森、科比這樣的大牌球星都不行!

其實這次李寧親自來洛杉磯一趟,主要還是要跟王大林本人確定合同中的幾項特殊條款,其中懲罰條款共有三項,分別是:

第一、合同期間王大林每個賽季場均得分都必須達到30分以上,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扣除王大林當年合同收入的30%;

第二、合同期間王大林必須至少拿到一次常規賽MVP,如未能達到,則“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後一年收入中扣除500萬美元;

第三、合同期間,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總銷售額必須超過5億美元,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後一年收入中扣除900萬美元;

不得不說,這些懲罰條款確實極為苛刻。

首先看第一條,單賽季場均得分必須達到30分以上……從2003-2004賽季往後數七個賽季,除了2005-2006賽季場均得分達到30分以上有3個人,其他各賽季都只有一個……甚至2003-2004賽季的得分王麥迪場均得分才28分!

不論在這個時代還是後世小球時代,如果一名球員的場均得分能夠達到30分以上,基本上已經鐵定可以拿下得分王了。

難度大嗎?

確實是相當大!

不過“李寧”公司這邊跟施瓦茨談判的時候也有話說啊?

王大林上個賽季場均得分就有32.76分,已經證明了自己超強的進攻能力,“李寧”公司提出場均30分的要求雖說難度很高,可總不能說是故意為難他吧?

再看第二條,七年合同期間王大林必須拿到至少一次MVP,如果拿不到就會被扣掉500萬美元。

表面上看好像挺難,畢竟NBA歷史上有很多全明星級別的球星一輩子也沒拿到過MVP……比如目前的“聯盟第一控衛”賈森.基德,別看他好像挺牛逼的,實際上他整個職業生涯都沒拿到過MVP!

要不然,國內著名籃球評論人士徐靖宇評價球星的歷史地位時,又怎麽會把史蒂夫.納什排到賈森.基德前面?

如果單看兩人的帶隊成績,納什不過是三次帶隊打進過西部決賽,而基德可是兩次帶隊打進了總決賽,明顯是基德更勝一籌。

可人家納什連續兩年拿到了常規賽MVP,基德職業生涯一次都沒拿過,這就明顯比不過了。

在NBA有句老話說的好——“選秀狀元有可能是個水貨,而MVP則不可能是個水貨”!

強如科比.布萊恩特,職業生涯也隻拿到過一次常規賽MVP,所以即便王大林上賽季剛剛拿過一次,也不代表往後七個賽季裡他就一定能再拿一次。

不過王大林覺得這也沒多大難度,畢竟他今後只會越來越強。

他上賽季常規賽的數據好像已經強到變態了,甚至有不少手殘黨表示在遊戲中都無法打出這樣的數據……不過只有王大林自己才知道,今後他幾乎鐵定會更加變態!

自從被“掛逼系統”附體的那一刻起,王大林就知道自己今後必將成為NBA有史以來最變態的超級巨星,這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既然自己給這個系統起了個“掛逼系統”的名字……又怎麽能不開掛呢?

誠然,NBA是個商業聯盟,的確會受到“耐克”、“阿迪達斯”等大品牌商家的影響,尤其是MVP這種大獎的評選上影響力將會更大。

所以NBA球星們為什麽會對“耐克”、“阿迪達斯”這樣的品牌趨之若鶩?

很簡單……只要真打得好,很有可能就可以拿獎啊!

不過王大林卻完全不在乎這些,因為……你所謂的“打得很好”,在我這裡卻完全被碾壓,你說聯盟會把這個獎頒給誰?

就像他上賽季的場均32.76分10.99籃板8.99次助攻1.85個蓋帽1.77搶斷的數據,再加上常規賽73勝9負的歷史最佳戰績,如果你是擁有投票權的體育媒體記者,難道……你好意思把票投給其他人?

如果真是那樣,聯盟恐怕立刻就會失去公信力,到時候誰還看NBA的比賽?

正因為NBA是個商業聯盟,所以他們就必須盡可能的做到公平公正,兩個表現相差無幾的球員他們可以隨意定奪,可明顯強出太多還要強行打壓,那不就擺明了是耍賴嗎?

也許後世的亞當.笑話會乾出這種離譜的事,可目前執掌聯盟的是大衛.斯特恩,他可不會任由自己的腦袋裡面進屎。

所以七年拿一次MVP對於王大林來說難度並不大,這三項條款中其實最難的還是第三條。

在這七年的合同期間,王大林所代言的球鞋總銷售額必須超過3億美元,如未能達到,“李寧”公司有權在王大林合同期最後一年收入中扣除900萬美元!

不算球鞋收益分紅的話,王大林每年可以從“李寧”公司這邊拿到1428萬多美元,如果他這七年沒能拿到MVP就會被扣500萬,再加上這900萬……基本上也就相當於一年的基本工資全都扣完了!

“李寧”公司這些高層擬定後面兩項懲罰條款的時候明顯很用心嘛……連金額都算得死死的!

7年5億美元,平均每一年就是7143萬美元左右,按照這個時期的匯率,換算成軟妹幣可是5億9072萬元左右呢!

王大林的“火神一代”每雙定價298元,“火神二代”則是348元,上賽季出的“死神一代”稍微高大上一些,也不過598元一雙。

如果只靠國內的消費群體,“李寧”每年得賣出差不多98萬7800多雙“死神一代”才能達成這個銷售目標。

現在可是2003年,國內普遍人均收入還處於一個很低的水平,比如王大林的家鄉重慶,人均月收入還不到1000元。

哪怕王大林目前在國內的人氣已算體育界第一人,想要每年賣出將近100萬雙籃球鞋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且籃球界向來都是“大個子不賣鞋”,比如原本歷史中姚銘代言的“銳步”籃球鞋在國內的銷量就算不上多好,蒂姆.鄧肯的專屬球鞋更是撲得一塌糊塗。

王大林雖然近兩個賽季都是打的小前鋒,可他的身高確實實打實的211CM,絕對算“大個子球員”了。

好在他在國內的人氣確實很旺,所以前兩年他的“火神一代”、“火神二代”以及“死神一代”的銷量都不錯,2002年的總銷售額已經達到了6500萬美元左右,距離7143萬美元的年銷售目標差得也不太遠。

為了保險起見,王大林仔細斟酌後還是和李寧討價還價了一番,比如將“死神”系列籃球鞋在國外的定價做了明確限定,還有每年應該推出幾款限量版之類。

最關鍵的是……王大林必須擁有所有球鞋外觀的最高建議權!

截止到現在為止,“李寧”公司推出的“火神”和“死神”系列籃球鞋都做的不錯,外觀相當酷炫,王大林也很滿意。

可這並不代表以後“李寧”公司的設計師就會一直保持英明神武,鬼知道他以後會不會設計出一款難看之極的籃球鞋?

如果真的出現了這種情況,導致籃球鞋的銷量大幅下滑,王大林估計哭都哭不出來了。

雖然他並不懂球鞋設計,可好歹他也是從2021年初穿越過來的,籃球鞋好不好先不說,好不好看總是很有發言權的吧?

以他這個資深球迷的眼光,一雙籃球鞋只要能讓他覺得好看,估計再差也差不到哪兒去。

至於海外市場定價的問題,就算王大林不提,李寧也會征求他的意見。

畢竟國內消費群體的單體購買力有限,定個598或者698之類的價格已經差不多了,不可能定到1000多元軟妹幣一雙,那樣就太貴了。

不過海外市場的定價倒是可以放寬一些,比如王大林提議即將推出的“死神二代”在海外的統一零售價為每雙128美元,這就很對李寧的胃口……反正是掙老外的錢,幹嘛不多掙一點?

兩個多小時後雙方終於全部談妥,“李寧”公司的隨行人員很快就將合同全部打印了出來,王大林和李寧分別在合同上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這次是整整一億美元的大合同,李寧當然不會太過吝嗇,直接大筆一揮給王大林簽了一張300萬美元的支票做簽字費。

美國佬也許不興這一套,可李寧覺得還是應該給,誰讓王大林這兩年給“李寧”公司掙了不下一億美元呢?

拿到簽字費後,王大林頓時喜笑顏開,非得拉著他們去吃了一頓大餐……不得不說,洛杉磯的高檔餐廳真特麽貴,總共才七個人,一頓飯就花掉了他將近10萬美元。

其實光是菜品也沒那麽貴,主要還是酒……“李叔”或許確實是心情一片大好,直接開了5瓶1990年的“羅曼尼.康帝”,跟王大林等人喝了個不亦樂乎。

……

簽下了這樣一份天價代言合同,再加上之前投資到“貴州茅台”股票上的錢,王大林如今也能勉強算得上億萬富豪了……嗯,是按美元計算的億萬富豪哦!

既然已經這麽有錢,下一步就是在洛杉磯買一所大別墅了。

前一天他拜托科比幫他在比弗利山莊找一所大房子,這事科比還真不熟悉,後世他在比弗利山莊確實買了一所大別墅,不過那已是2008年的事了。

所以,王大林決定還是得找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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