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面郝義正在暗自悱惻。
那面蘇荷卻是打量了一下郝義,微微感慨。
“學弟,你可以的啊。”
“這一身西裝,很帥,很有型!”
郝義一低頭,看著自己的西服,聳了聳肩。
“是嗎?我也這麽覺得。”
“我好像都可以靠臉吃飯了。”
蘇荷楞了一下,隨後笑的花枝爛顫。
兔女郎這個製服著實精妙,深諳男人的喜好。
只要穿衣服的人做出動作,就免不得要春光乍泄。
那一對兔耳朵也是彈力知足,俏皮可愛。
她笑夠了,擦著眼角的淚:“好了,不鬧了。”
“屋子裡的煙應該放完了,我回去了。”
郝義擺了擺手:“嗯,那拜拜。”
“反正就是對門,我不送你了。”
看到兔女郎消失在視野裡。
郝義伸了個懶腰,準備洗個澡再睡覺。
走到浴室門口,他忽然嘴角忍不住有些笑意。
美豔禦姐是老板,童顏巨r的迷糊娘是鄰居。
家裡有刁蠻妹妹,現在就缺傲嬌蘿莉和敗犬青梅了。
身邊一幫美少女,還是各個屬性都湊齊了。
這開局,真是標準的日輕套路了……
我怎麽有點開后宮的意思呢?
……
次日,上午九點。
郝義伸了個攔腰,一下睡了將近10個小時。
反正現在公司還沒有開起來,沒什麽事情好做的。
遊戲部門則是歸馮謙管了,更不用自己擔心。
那就不如混混日子好了,樂的清閑自在。
來到宿舍,郝義驚訝地發現寢室裡面一個人都沒有。
曾延可以理解,這學霸老大估計又去找哪個導師研究課題了。
可李維臣和高帥呢?這兩個小子不是天天貓在寢室嗎?
正在這時,房門開了,正是他們兩個走了回來。
“嗨,三哥也在啊?”李維臣打了個招呼。
“我和老四最近每天都在晨跑。”
“你要不要一起來試試?”
高帥笑著解釋:“臣少這不是要追小姑娘嗎?”
“我想著多幫幫他,督促他鍛煉身體。”
“這才每天都去操場上面跑幾圈。”
追小姑娘和鍛煉身體?
這兩個事情怎麽想,都聯系不到一起去吧?
這不是南轅北轍了,這是毫無關系啊……
郝義答道:“好,反正我也閑著無聊。”
“下次跑步你們叫上我一起。”
說著,他又納悶道:“不過,我有個問題。”
“你們這去操場跑步,和李維臣追小姑娘有什麽關系?”
“難道是為了搭訕女大學生?但是也不對吧?”
“李維臣不是非左可不追嗎?”
高帥淡然一笑,這小子身高有185開外了。
肩寬腰窄,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什麽衣服都酷。
配上濃眉大眼偏偏還有點幼態的臉,正是小奶狗的類型。
一笑起來陽光燦爛,偏偏還帶著一絲賊賊的意味。
他此時坐到了穿上,喘了口氣,不答反問。
“三哥,你覺得……”
“所謂的追女孩子,應該是什麽樣的?”
郝義愣了愣,稍微想了一下。
“不就是對女孩子好嗎?”
“像是送花,出去玩,一起談天說地什麽的。
” 高帥點了點頭,又默默搖了搖頭。
“你的說法,既對也不對,有一點片面。”
“真正的追女孩子,應該是去構建自己的生活方式。”
“即改變原有的圈子,變得更優秀、更積極、更陽光向上。”
“更能夠給對方提供正面價值,偶爾再傾瀉負面價值。”
“這樣你越喜歡一個人,就會變得越好,越成功。”
“哪怕最後你們沒在一起,你也沒損失什麽,反而進步了。”
“她沒有和你在一起,是她的損失,她的失誤。”
“我們要做的是健全自己,做我們自己,開開心心地生活。”
“其他的,都是過眼雲煙,不要太過在意。”
高帥平時就愛好健身。
跑步對他來說,就跟喝口水一樣,一點難度都沒有。
倒是李維臣,累的滿頭大汗,氣喘籲籲。
喝了口水,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神色間有些疑惑。
他問道:“那老四,怎麽才能情深而壽呢?”
“我看到很多情侶,剛開始都很甜蜜,很恩愛。”
“可是後來因為各種原因而分開。”
高帥走到床邊,換了個t桖。
過程中,露出了搓衣板一般的腹肌。
估計憑這誘人的身材,也沒少拿下過小姑娘。
他颯然一笑:“這個問題的話……”
“說起來就比較複雜了,改天我再給你講一講。”
“但是有一個核心是不變的,那就是要去經營感情。”
“男人在戀愛中不應該隨心所欲,那樣會出現很多問題。”
“當然,用各種手段把女人玩弄於鼓掌之中,也沒有必要。”
“感情也好,愛情也罷,是很神聖的東西。”
“他能夠為我們帶來快樂,有時候又需要去鬥智鬥勇。”
“我們能夠做到無愧於心,這就夠了。”
李維臣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頓了頓,他篤定道:“好的,我明白了。”
“我會努力去過上陽光向上的生活。”
“和左可在一起了,也會去努力經營好感情。”
高帥嘴角一條, 嘿嘿一笑。
他走到李維臣的身邊,拍了拍對方的肩膀。
“很好,就這麽乾就行了。”
“不管怎麽樣,我和三哥都會幫你的。”
而郝義,此時卻一點反應都沒有。
他站在原地,如遭雷擊,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意。
剛才高帥說的這些話,讓他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仔細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為,和高帥說的如出一轍啊!
不管是改變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
即是——入職到遊戲部門裡面當主管。
以及變得更優秀,更陽光,更積極向上。
即是——遊戲做出了成績,事業上平步青雲。
還是不要去朝思暮想一個人,為了對方而患得患失。
即是——自己沒有考慮過這個富婆的問題,巴不得離得遠遠的!
所有的情況,都和情聖所說的條件符合了!
丫的,原來是這麽一回事!
怪不得我處處和富婆作對,大家關系卻越出越好。
怪不得我逸欣想逃離富婆身邊,兩個人關系卻越來越近。
怪不得我想離富婆遠遠的,結果她送上門要當女朋友。
原來我的所作所為,都是吸引人的表現啊!
天啊,明明是故意作死,結果反而增加了好感度。
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麽,太苦澀了。
這一天天的,日子沒發過了,怎麽還能這樣的?
原來惹女孩子討厭,都是這麽複雜的事情嗎?
叛徒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