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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執一把劍,追一個夢》第21章 立秋
  這天,草鞋少年跑得飛快。

  一腳踏進雪地裡,另一腳騰空而起,離開時背後雪花飛揚,比小鎮上很多人都跑得快,這也是孔布衣老是說李尋仙是狼狗轉世的原因之一。

  李尋仙記得有一個人這樣對他說:“你必須得趕上別人的腳步,做更多的事,才能不挨餓,不挨打。”

  至於是誰說的,少年已經沒有印象了,隻記得自己有什麽委屈、危險、難受的事時,都會感覺渾身是勁!但不能發脾氣,少年知道自己身份卑微,發脾氣只會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失控的傻子……那就將這些氣全給跑光,直到累倒在地上,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全身脹痛時,這時候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餓,天大地大,吃飯最大,什麽不順心的事都先放一放,等填飽肚子後這些事也就自然而然的煙消雲散了。

  提到吃,這就不得不說一下了。

  少年的食量很大,是平常人的兩倍多,小時候窮,當然現在也窮……李尋仙一個人吃的就當父母兩個人吃的量,孩子可憐父母,就問他母親,為什麽他的飯量這麽大,當時那位婦女憐愛地摸了摸孩子的頭,笑著說道:“因為母親當年懷的是雙胞胎啊,可是生下來就只有你一個,大夫都不敢相信呢,尋仙,以後要好好地活下去哦,你可要保護兩個人呢!”

  婦女的言行舉止端莊大方,不比現在小鎮上的那些婦女,有另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倒是風韻猶存。

  想到自己身體裡還住著另一個自己,那時這半大點的孩子高興了好久,山坡上、小河邊、田坎上,都能看到這孩子自言自語,時而傻笑,時而撅嘴,總的來說高高興興,說著那些不敢說的心裡話……後來懂事許多,也知道了事情的真假,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想到吃下去也不長肉,少年在大多時候都隻吃個半飽甚至半飽的半飽,能吃上一頓飽的對於少年來說是多麽的奢侈。

  大概也只有每個月的十五了,那天筱兒的父母都會如期寄錢回來,也不多,一兩銀子,同信裝在一起,一般女孩先不急著看信,反正她也看不懂,只能讓李尋仙念給她聽,所以她先去當鋪換成兩貫錢,用線穿起來的銅錢,一千枚為一貫,由筱兒保管,不過每次當鋪的老板都會拿在手上掂量掂量,搖搖頭說:“不足一兩!”然後從其中一貫錢上拿走四五十枚,就叫筱兒快走了,最後失落的女孩都會買一堆食材來到他家,做好飯後,在草房裡來一個燭光晚餐,念信思親,從而忘記那些煩惱……

  也就是那天李尋仙能吃個飽。

  小鎮上的驛站是設在進入小鎮一條夠一輛馬車通過的道路邊,相當於村口,是一個四面無牆中間用四根柱子支起來的茶館,亭子頂沒有磚瓦,是茅草,外鄉人來到這裡要是口渴可以先落腳喝點茶砌壺酒,茶是涼茶,酒是摻了水的熱酒,沒有什麽講究,但李尋仙總覺得不可,哪裡不對勁,但也沒有講出來。

  馬車隻到這裡,將地址寄到這裡的信分下來,車夫喝口茶,看下天色,等馬就在這路邊吃些草,掉個頭就走了。

  往信封裡塞錢這種事少有,所以這滿車的信幾乎沒有山賊會搶,當送信的車夫有三不帶,一不帶金銀珠寶,二不帶妻兒老小,三不帶武器大刀。

  要是哪個山頭搶了這樣一個車夫,恐怕會被同行笑掉大牙,他們也多少有點規矩的,小團夥一般燒殺搶掠,喪盡天良;能佔據一方的中幫派隻搶不殺;大幫派就是連州府中的大官都忌憚的了,

不屬於任何朝國,佔據哪裡,哪裡就是國,自立大王,就不搶了,讓下面的人生產,自己坐收漁利,不過也是魚肉百姓罷了,聽說民不聊生……  李尋仙跑了進來,此時還早,只有許昶一個人坐在火爐旁烤火,少年將劍靠在桌子上,許昶沒有回頭,不知道在思考什麽,很入神。

  少年看到火只剩下火星子,沒有打攪那個背影,他小跑到火爐後抱來一堆乾柴,這時許昶才注意到他。

  這是一個絡腮胡的中年人,不笑的時候面相老實,要是笑起來,那可真是一個賊眉鼠眼啊……兩瓣門牙翹出口,比李尋仙還矮,但比筱兒高,六尺和四尺半之間,沒有具體量過,但年紀已經四十了,駝背,右手中指齊根斷了。

  聽說是早些時候不懂事,說話也沒有分寸,用中指指了一個過路的商人,那位商人牽著馬,不知是水土不服還是怎麽的,那匹馬來到這裡剛好在他家門前拉了一泡屎。年幼無知的孩子當即罵罵咧咧,發生爭執後用中指指著人家說話,那位商人也不含糊,當著他家大人的面上來一下掰斷了他的手指,丟下一錠寶銀眉頭一皺,冷哼一聲:“說話就說話,不要指指點點!”

  甩袖離去,他家大人又拜又謝。

  【寶銀:馬蹄形,重50兩,一錠寶銀的價值與50兩銀子的價格相當;中錠:多為錘形,重約10兩,又稱小元寶,一錠中錠的價值與10兩銀子的價格相當;小錁:饅頭狀,重2兩,也叫小錠,一錠小錁的價值與2兩銀子的價格相當】

  從那以後許昶就發誓一定要居上位掙大錢,無論手段如何,只要不觸犯當世律法,一定不能活得憋屈!

  作為一個孩子當然後怕,有童年陰影了,自那之後就一直背著手,不伸手指點,無論說話還是走路,於是多年過去駝背了,比一些七八十歲的老人還駝。

  許昶拿燒火棍掏了掏,火星飛出,這亭子下光線較暗,所以能看到。

  他沒有回頭:“李尋仙,今天還是沒有書,看這天色……要是你那裡實在困難的話不妨去山外看看,不曉得馬車在哪點落腳了,也只有十幾家人,你一家一家去看,在的話拿回來就可以了!”

  李尋仙折斷乾柴,哢嚓哢嚓,一氣呵成,他說道:“沒其他事的話那我現在去可以嗎,雪化了路也會變得泥濘,晚了就不好走了!”

  許昶點了點頭,二人就沒再說過一句話,少年一言不發地將柴折得整整齊齊的,好燒!

  準備轉身告別時,這位中年人竟然下意識地拉了李尋仙一手,少年疑惑道:“許叔,怎麽了?”

  中年人搖搖頭:“你走吧,早點回來!”

  李尋仙嗯了一聲,許昶又說道:“回來了我有事給你商量,要是你想賺錢,想豐衣足食,這點我還是可以幫你的,對了,你已經十八歲了吧,晚上我倆喝點!”

  李尋仙看著許昶心事重重的樣子,這些話雖然認真是不假,但感覺會發生什麽事,他沒有多問,咧嘴一笑道:“還沒有呢,不過也只有十四天了。”

  “不要緊,早點過過腸子,以後千杯不倒,你爹他記性不好,指不定你啥時候出生的都不……呵呵,總之你先去吧!”

  許昶笑了笑,盡管努力像兩個正常人交談的那樣,但李尋仙總感覺有些別扭,他撓了撓頭道:“沒得事……沒得事。”

  李尋仙拿了劍,就順著這條路走了出去,踩著一個腳印,放眼望去,大雪封山。

  腳印大約走了一裡路就沒了,李尋仙喃喃道:“怪事,只有來的腳印,沒有回去的腳印,為何消失了呢?”

  想不通便不再想,李尋仙繼續走,盡管太陽照到身子,但沒有暖和的意思, 依然很冷,李尋仙早就麻木了,也很能忍耐,他覺得有三件事比雙手雙腳凍得麻木更加難耐,第一餓,第二發病,第三想念。

  李尋仙一旦有這些狀況,應對方法就是努力地想,盡可能地想,下一步該做什麽,想著當下,能做什麽,想通了就馬上去做,冷靜下來,多想想當下……

  李尋仙想著想著,腳步一頓:“要是那位姑娘已經醒了怎麽辦?筱兒走了也不跟我說,不過也怪我,半夜就跑不見了,要不叫她去看看?”

  李尋仙轉身跑了回來,許昶聽到腳步聲沒有站起身,光憑此他就知道是誰,等李尋仙跑了過來,才敞開嗓子喊道:“你怎麽回來了?”

  少年擺了擺手,道:“我回去一趟,有一些事,要不下午去也行,路泥濘點就泥濘吧,這草鞋也方便,到小溝裡摸摸魚抓抓螃蟹就乾淨了!”

  許昶點了點頭:“好吧,那你要快點,剛忘記給你說了,在太陽下山前一定要回來!”

  李尋仙應了一聲,看了看天色,一輪火紅的太陽已經露出了全部的身軀,高掛在天穹之上,萬裡無雲的天空空淨透明,時間還早,李尋仙知道,每次雪化過後都會大霧四起,尤其是這種還晴朗的天氣,指不定到晚上伸手不見五指,可能會下雨。

  李尋仙完全不見了身影,許昶出了亭子舉目四望,就像在看一個個不成器的孩子,滿臉怨恨。

  “立秋了,雪化後這漫山遍野的花草樹木應該都紅了,還記得去年就像燒著了似的,但今年莊稼些都沒了!”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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