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稍微做了一個準備後,背上吉他就開始做了一個簡單的《新年好》的樂譜。
徐立雖然看著有點吊兒郎當的,但一到進入工作後就變成了另一種狀態,他這次並沒有像以前一樣閉上眼聽樂譜,而是緊緊的盯著趙宇的雙手,他要看看趙宇的基本功怎麽樣。
“嗯,不錯,你的基本功還可以,而且你的手上並沒有厚繭,看來你應該不是一個歌手吧?”
等趙宇停下來後,徐立開啟點評剛剛趙宇的一小段獨奏,在他看來趙宇就只有一個優點,基本功比較扎實。
這就夠用了,說到底貝斯和吉他在某些方面還是互通的,他就怕趙宇一點都不懂音樂,那教著更麻煩,畢竟徐安華導演也等不了那麽時間。
“我先簡單給你介紹一下貝斯是什麽東西,這樣你才能更直觀的了解貝斯,才知道該怎麽樣快速的學會。”
接下來的半個小時裡,徐立從頭到尾的給趙宇講了一下貝斯的來歷和在樂隊的地位,可惜趙宇對這些是一點都不感興趣。
“好了,我們現在開始正式的教學。”徐立從旁邊拿出來一個棕色的貝斯琴,“我手裡這把是一個比較老的琴,是2008年的lbanez??S2500。”
然後徐立又給先趙宇講了這款琴的組成部分,然後又把琴頭、琴頸、親身的組成部分都給趙宇介紹了一遍。
坦白說,徐立這個人雖然看著不太靠譜,但還算是比較負責的,而且他在音樂上也有很深的造詣,每每在趙宇疑惑的時候都能給趙宇用最通俗的語言解釋清楚。
就這樣,一下午的時光就在兩個人的交流中過去了,徐立把徐安華交給自己的樂譜教給趙宇後,發現趙宇學的還真的挺快的。
“你明天不用來了,在家裡自己練習就可以了,明天... ...第95章貝斯和吉他的區別比老婆和老婆餅的區別還大 (第1/4頁),。你自己再去買把貝斯,有不明白的給我聯系,我看到後會回你的。”
把趙宇送到門口,直接就對趙宇說了出來,他也不舍得把自己的貝斯送給趙宇,畢竟他和趙宇也是剛認識,送他貝斯不合適,還是讓他自己去買一把吧。
“好,今天就謝謝你了,徐先生。”趙宇地徐立握了握手就離開了,其實他不太喜歡這個徐立,估計兩個人以後再聯絡的機會不大。
看了看時間,還算是比較早,趙宇讓張衛直接導航去最近的樂器店裡看一下,他想買一把貝斯用來練習。
“趙哥,你說的這個貝斯和吉他到底有什麽區別啊?”
耿培是知道趙宇的大部分工作行程的,所以她也知道這是趙宇為了新電影才去學的,但是她這個音樂小白只知道吉他和鋼琴這些樂器,貝斯她也聽說過,但她卻不知道是什麽,明明看著和吉他一樣嘛。
“吉他和貝斯的區別嗎?嗯,就像是老婆餅和老婆的區別一樣,哈哈哈哈!”
趙宇逗了耿培一句,其實他自己也說不太上來,畢竟趙宇現在也只是在臨陣磨槍罷了。而且剛剛徐立講解的時候,他只顧著看徐立的髒辮了,並沒注意聽。
拿起手機,趙宇搜了搜“第一次買貝斯應該注意什麽?”下面的評論很多,趙宇一個一個的打開看著。
趙宇自己做了一個總結,
大致也就是從音質、音準、手感這三個方面入手,畢竟他只是用來簡單的聯系,只是用來拍電影罷了。
最後,在店裡轉了一圈後,還是買了一個1500的貝斯,在付帳的時候老板笑著給趙宇打了個七折,同時和趙宇拍了一張照片。
被認出來了,沒辦法,還好老板給打了個折,雖然也並沒有多少錢。
回到家裡,趙宇開始撥弄起這個他人生中的第一件樂器,... ...第95章貝斯和吉他的區別比老婆和老婆餅的區別還大 (第2/4頁),。雖然在系統中他也曾擁有過很多的吉他,到那些都是假的,而現在手裡的貝斯才是他自己真正買的第一把。
“我這裡有首歌,特別合適貝斯彈唱。你要不要試試?”
春十三娘說了一句後,直接把一個譜子傳到趙宇的腦海裡,趙宇已經見怪不怪了,其實,這只是春十三娘自己想聽罷了。
磕磕絆絆的彈了一遍,趙宇算是有點記住這個曲子了,其實這個譜子並不算多難,主要是趙宇自己沒有經驗,所以才彈得磕磕絆絆的。
趙宇現在也已經對春十三娘不那麽抗拒了,也會慢慢的用她那個世界的東西豐富自己的娛樂生活,畢竟被春十三娘掏出來的歌曲,在趙宇看來也都算是精品。
而且趙宇也都沒有把這些歌流露出去,只是在兩個人之間無聊的時候聽聽。當然,當初在《向往》時說過賣歌這件事兩個人也都沒有再提。
但趙宇還是拿出了自己的一部分錢捐了出去,雖然數目上並不大,到那也是趙宇的心意,而且趙宇其實也並沒有掙多少錢。
《白日焰火》片酬一百萬,但公司拿了大頭的七十萬,趙宇現在和公司還是三七分成,趙宇還剩了三十萬,扣了稅後,還剩二十多萬。
《永失我愛》的片酬不會一次性結清,這算是香江導演的慣例吧,先結一部分,剩下的會在電影上映後結清。反正趙宇的片酬現在還沒有到帳。
但對於這些明星藝人來說服裝可是佔所有消費的大頭的,而且趙宇住的房子的房租可也不便宜,畢竟那是一個高檔小區。
再加上雜七雜八的費用,所以趙宇的手裡是真的沒有多少錢。
還是那句話,跑商演才是最掙錢的,只是這不符合趙宇和公司的發展需求,所以公司並沒有要求趙宇強製性的跑商演,趙宇對此也是樂的清閑。#b... ...
第95章貝斯和吉他的區別比老婆和老婆餅的區別還大 (第3/4頁),。br# 現在無論是誰都知道明星掙錢掙得多,來的也都很快,這不能說是錯誤的,只是有時候不夠全面罷了。
因為掙錢多的是公司,不是這些明面上的演員們。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最近幾年裡話題最高的明星開餐飲店的事。
明星開一個餐飲店,掙得並不是“飯錢”,掙得是所謂的“加盟費”。在明星開的店裡請很多的網紅們,然後就會在短時間內吸引很多的青年男女們,她們不是為了吃飯,而是打卡、拍照。
這樣就會給外界一種這個品牌很好,人流量很足,然後就想要加盟進入,加盟費最起碼三十萬。
而在這個過程裡,明星所付出的不過是一兩天的時間,和那看不見摸不著的名譽罷了。
一家店三十萬,一百家店光加盟費就三千萬了,那不比趙宇現在這辛辛苦苦拍電影,還要學這個、學那個掙得要多,來的更容易嗎?
所以說,所謂的明星也只是一個聽著好聽點的工具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