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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美劇的金裝律師》第2章 第1次庭審
  在和委托人見面之後,幾人走進法庭,在被告席坐下。

  今天的案子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個租客把房子搞得亂七八糟,還經常帶女人回來吸大麻和亂搞,房主就想驅逐租客,卻在言語的刺激下打了租客兩拳,就這樣被訴使用暴力和非法驅逐。

  馬丁一邊準備文件,一邊開口問道:“哈維,有什麽庭審建議嗎?”

  一旁的哈維·斯派克特雙手抱臂靠在椅子上,漫不經心地說:“我是你的監督官,工作職責不包含給你和你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意見,一切靠你自己,我只是過來打分的。”

  馬丁無所謂地聳聳肩。

  另一邊的房東覺得自己今天輸定了,一副低落的表情。

  本來以為找紐約知名的“皮爾遜&哈德曼”律師事務所打官司是穩贏的,誰知道他們居然把自己的案子交給了面前這個稚嫩的年輕人。

  即便是哈佛的法學博士,可畢竟是剛畢業的,還是第一個經手的案件,能有什麽經驗可言?

  房東也提出過不滿,可被那個自稱監督官的哈維一句話懟了回來。

  “想換人?可以,我的谘詢費是一小時一萬美金,現金還是支票?”

  房東立馬放棄了,只能將希望寄托在這個谘詢費只要四百美金一小時的年輕人身上。

  馬丁整理好文件,扭頭衝攤在椅子上的房東伸出了食指。

  “規矩一,記住在法庭上實話實說!絕對不能隱瞞或者作偽證!”

  又伸出中指:“規矩二,不要在法庭上對我表示任何反對的意思,情緒,語言,身體動作都不可以!有什麽事休庭以後再說。”

  最後伸出大拇指:“規矩三,沒讓你說話的時候,記得把嘴閉上,不要給對方任何回應,即便他在汙蔑或者辱罵你。”

  說完這些,馬丁停頓了一下,然後認真地問道:“遵守規矩,我們就能贏,明白嗎?”

  房東一開始特別生氣,可一聽到最後那句能贏,立馬乖巧地點點頭。

  身為監督官的哈維·斯派克特有些驚訝地看了一眼自信滿滿的馬丁。

  這個案子事實清楚,證據完善,要想在庭審上打贏官司的確有難度,這個菜鳥怎麽會這麽自信?

  還沒等哈維想明白,庭審開始了,法庭裡所有人站起來迎接法官。

  “案件編號20070630442,原告訴被告使用暴力,非正當理由驅逐......”

  白發蒼蒼的法官一個字一個字念完了起訴公告,然後看向原告席:“原告律師,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原告也就是無賴租客的律師站起來搖搖頭:“沒有,法官閣下。”

  “被告呢?”

  法官又看向被告席,饒有興趣地打量起外表優異,自信滿滿的新人律師。

  馬丁站起身,系好西裝的上紐扣,笑著說:“法官閣下,沒有。”

  良好的外表和優雅的體態引得法官微微點頭。

  “最後確認一遍,你們要庭前和解嗎?”

  原告律師看了馬丁一眼,見他搖搖頭,也隻好跟著表示不同意。

  和解不成,自然就開始庭審了。

  原告出具了醫院的驗傷報告,事發後雙方在警局的口供,這些已經足夠證明房東對租客實施了暴力驅逐,證據鏈相當完整。

  十分鍾後,法官看完了手上的所有證據,摘下老花鏡問道:“被告律師,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法官閣下。”馬丁站起身,

給書記官遞交了一份文件:“原告在租房時隱瞞了二十四歲離婚的事情,這對我的委托人決定出租房屋給原告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我請求法官閣下判處租房協議無效,並且限期讓原告搬離。”  “離婚和租房有什麽關聯嗎?”

  老法官一邊看手裡的文件一邊問道。

  馬丁點點頭:“法官閣下,原告因為涉嫌酗酒和家暴被剝奪了孩子的撫養權,而我的委托人有一個幸福完整的家庭,也有兩個活潑可愛的孩子,如果我的委托人知道原告有對孩子施暴的傾向,那麽絕對不可能將房屋出租給原告......”

  老法官看了看手裡被告房東的全家福照片,一邊不由自主地點點頭。

  這時,原告席上的律師驚訝地看向租客,壓低聲音說:“你怎麽沒告訴我這個!”

  “只是法庭記錄,沒有案底啊!”租客一臉驚慌地瘋狂搖頭:“有什麽影響嗎?”

  “影響大了!”原告律師這下有些慌了,連忙開始思索對策。

  馬丁聽到了原告席上的動靜,卻壓根不在意,又遞出一份文件:“這是我對原告周圍鄰居以及上班的餐廳員工做的一份品行調查,有人證明原告曾經因為孩子的打鬧聲太大,進行了非接觸的辱罵,由此可見原告對於孩子有著特別的惡意......”

  話還沒說完,只見無賴租客突然舉起手站起身。

  “反對!”

  這一下整個法庭都安靜了,從法官到聽審的人員都用一種看傻子的眼光看著原告。

  “你個蠢貨!給我坐下!”

  原告律師一邊向下扯著租客的手臂,一邊訕笑著道歉:“對不起法官閣下。”

  隨後又低聲吼道:“你腦子裡都是屎嗎?現在是提交證據環節,還沒到說反對的時候!”

  老法官壓根沒有放過他們的意思,拿起法槌敲了兩下,有些厭惡地看著原告:“原告擾亂法庭紀律,罰款兩百美金,原告律師,管好你的委托人!”

  看到現在的情況,被告席上的哈維·斯派克特倒是來了精神,不停從背後打量著這個律師事務所剛進來的新人。

  作為擁有百分之百勝率的資深律師,這種案子對於他來說基本上沒什麽難度,接到案卷的那一刻就想到了起碼不下四種打贏官司的方法,可是還真沒想到馬丁用的這種。

  法律是死的,人卻是活的。

  作為一名律師,掌握當值法官的情報並且投其所好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哈維在紐約做了十幾年律師,自然認識面前的這個老法官,知道他有一個還不滿十歲的可愛孫女。

  可馬丁不是才進事務所不到一周的新人嗎?連個助理律師都沒有,他從哪兒得到的情報?

  剛才原告擾亂法庭的行為並不嚴重,正常情況下頂多是個警告。可老法官居然直接判罰金,說明對原告的印象已經很差了。

  馬丁沒有在意, 只是又遞上一份新的文件,證明原告有酗酒和故意傷人的案底。

  這個案底對於租房來說沒什麽影響,但是結合前面兩份證據,完全能證明原告對小孩有一定的暴力傾向,對於住在租客隔壁的房東家孩子來說的確是種威脅。

  這事放在成年人身上沒什麽,可是涉及到孩子,那就麻煩大了。

  如果這次判決租房協議有效,萬一將來某一天租客真的傷害到孩子,老法官不但位置不保,更有可能涉嫌瀆職。

  當馬丁·斯科特拿出孩子這面大旗之後,庭審的結果已經不言而喻了。

  被告房東因為使用暴力,被判賠償原告四百美金。因為原告在租房時沒有盡到提供完整背景的義務,所以租房合同無效,限期三天內搬出公寓,並且賠償房東一千七百四十三美金的房屋維修費用。

  最關鍵的是,租客還要賠償房東找律師的費用,折算下來也得要四千多美金。

  折算下來,租客不但要被驅逐,還得倒賠房東五千多塊,真是虧大了。

  庭審結束後,房東激動地拉著馬丁說了好多感謝的話,過來聽審的兩個孩子也在他臉上一人一邊親了一口,馬丁好說歹說才讓他們稍微冷靜下來。

  送走房東一家之後,馬丁將桌上的文件收攏到一起,放進自己的公文包,轉頭正要喊哈維一起走,卻看到他一臉欣賞地看著自己。

  “你會給我打多少分?A+嗎?”

  哈維·斯派克特笑著點點頭,站起來伸出右手。

  “歡迎加入皮克遜&哈德曼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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