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縫間商廈》第三十六章 人生低谷
  於是我大年初二就回到了那個地下室租房。臨回去路上,我還很擔心化了的雪水會不會流進地下室。果然,當我回到地下室後,才發現,不僅被褥被雪水弄濕了,而且電腦還進水壞了,地下室裡還停電了。

  我正當找房東理論時,房東電話打來了。房東蠻不講理,不僅不承擔多次反映窗戶玻璃壞了而導致我電腦壞掉的責任,還給我下了三天交上剩余租金要不然就趕我走的最後通牒。

  那天晚上,我吃了些從家裡帶來的“酥菜”,就靠在床邊睡著了。第二天地下室也還沒有來電,我不能坐以待斃,畢竟現在存款連三位數都不足,現在剛過年,那些補課孩子們也沒開始請家教,只能出去找工作,哪怕是發傳單那種也行,只要能保證吃上飯。

  一連跑了三天,卻沒有任何收獲,唯一的收獲是我找到了免費充充電寶的地方,比如醫院走廊的充電孔,一連好長時間,我都守在充電寶那裡,不管是走過的醫生還是患者,都拿異樣眼光瞧我,為了不挨攆,我撿了一份化驗報告,每逢有人路過時,我就神情凝重低頭看報告,那意思好像說,我有病,真的,我有病!

  到了第三天時候,房東並沒有來趕我走。就是,房東怎麽會真的這樣做,他又有什麽權利呢,我可是交了半年房租,離半年房租日子還有些時日呢!我就不信,他真敢把我趕出去,那樣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第四天,我還在床上時,就聽到樓道裡嘈雜,接著就是地下室門被打開了。房東帶著一個胳膊文著兩條龍的男人進來了,二話不說,他們就把我的東西往外扔!

  媽的,他們真的敢把我趕走啊!王法?法律?他們說,有本事我就去告他們去吧。就是告也告不贏,他們說因為合同寫的清楚,這地下室一年起租,當初我就交了半年,下面附加條款上寫得明白,起租的下個月交齊,是我違背了合同,還說沒讓我交違約金就不錯了!

  我的被褥,壞了電腦,鍋碗瓢盆,還有一箱子書籍,都被扔出了樓!

  從來沒有想過,我有天會混到這個地步,混到晚上都不知道在哪裡睡覺!現在怎麽辦?現在租房子肯定來不及,最最主要的是,也沒有錢租房子,而眼下,哪怕去住青年旅社都沒有錢!我看著那條還有些濕乎乎的被褥,心想,難道就要露宿街頭嗎?那剩下東西怎麽辦?

  那就低價處理。我把那些東西拉出小區門口。我用廢紙寫上,搬家,低價處理。絕對低價,原價八十多的電鍋,我標價二十塊錢,那些盤子和碗一塊錢一個,還有書籍,不管什麽名著,一律五塊錢一本。

  蹲了半天,電鍋和被小區裡大媽買走了,又蹲了一下午,到了晚上時候,出來幾個初中畢業生模樣的女孩子,她們在書攤翻來覆去,最後每人挑選了喜歡的書籍,七七八八,那些書籍就賣的差不多了,盤子和碗沒人要,可能這玩意兒是吃飯的,誰也不想要別人用過的,只能扔了。

  說實話,賣吃飯家夥,我沒有心疼,但看著那些平時喜歡的書籍,就這樣被賤賣掉,真的不舍得。就比如那本《平凡的世界》吧,我讀了很多遍,其中還有批注和感悟,這本書不光是書,某種程度上,是我精神支柱。可再不舍得,跟眼下局面比起來,還能在意什麽呢!

  到了晚上,我拿著賤賣所得一百多塊錢,背包裡裝著壞掉的電腦和幾本怎麽也賣不掉的書,抱著被褥,去找落腳地方了。

  遠處萬家燈火,我卻夾著被褥漫無目的遊走在空曠的街道上。

  走了很久,我也不知道走到了哪裡,但知道到地方了。那是個上面是高速下面是縣道立交橋洞,那下面還放著幾個粗大的水泥管子。這不就是我睡覺地方了嗎?

  我把被褥鋪進去,躺下,水泥管子正好擋風,感覺還不錯。還不錯?

  早晨,我被一陣冷風吹醒。全身冰涼,手腳冰涼。

  陽光似乎很好,看著明媚,卻沒有溫度。我拿了洗刷工具,到了最近的一條河道。河道上結著厚厚的冰,費了好幾分鍾,我終於砸開了一汪水,掬到臉上,瞬間就清醒了。清醒後,看著冰面上,蓬頭垢面的自己,我就愣在原地。

  一個大學生混到這個地步,流浪街頭,也是沒有誰了!

  舀了一杯水,放在嘴裡,差點沒把牙齒冰掉,我氣惱地將杯子摔在冰面上,就這個樣子,還用得著刷牙嗎?!實在沒有必要。我回了那個水泥窩,呆呆坐著,一直坐到肚子咕咕叫。

  那一天我用三包方便麵和一桶礦泉水解決了。遊蕩了一天,我還是沒有找到臨時工作,渾渾噩噩又活了一天。這樣一連過去三天。

  有時我想,就這樣混沌過下去算了,沒有錢喝涼水吃方便麵就去街上乞討。要不還能怎樣?找不到努力方向,未來也沒有希望。喪喪地活一天算一天吧?

  可就是這樣活著,老天還是沒有放過我。

  第四天晚上我轉回來,赫然發現水泥管子裡竟躺了一個披頭散發的男子,看樣子看不出多大年紀,直覺應該比我大,在手電筒的燈光下,那個反光眼鏡似乎表明這分明也是個落拓的知識分子,前輩?按說此時此景,我們惺惺相惜才對,起初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也的確有這種感覺,可接下來對話打斷了這種情緒。

  “大哥,你佔我的地方了啊?”

  “什麽你的地方,哪裡是你地方?去去去,別打擾老子睡覺!”

  若好聲好氣,說不定我們還能暢談一宿,訴說彼此遭遇,可能還能碰撞出意外的東西,那定是另個故事了。可這一開口,他就把我怒氣拉滿了。

  怎麽當個乞丐,我還要受欺負嗎,怎麽當個流浪漢,還要有地盤嗎?

  我絲毫沒有慣著他,拉起他的腿就往外拖。他見我動手,也怒了,想要起身動手。這時候我哪裡還會給他機會!都是流浪漢,誰慣著誰啊!他已經在地上了,沒有高度優勢,我怎麽還能讓他起來,一頓暴力輸出,他終於抵不住,罵罵咧咧跑了。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說,溫良謙遜,暴力是不解決問題的。現在看來,那也是真的洗腦式雞湯文,有時候暴力不僅解決問題,還解氣!

  也是該著那個流浪漢倒霉,今天我心情很差。原因無他,就是在城裡遊蕩時候,我看到了一個最不想看到最不想遇到的人,趙蓉。現在這個樣子,我哪裡還有臉再見她,現在這樣子,我哪裡還有資格見她。在不遠的當初被我嫌棄的她,現在成了我高不可攀的存在。

  人生還真是無常啊。我轉身朝另一邊走去,假裝沒有看到她。

  “王旭?”背後還是響起了那個熟悉的聲音。

  這刻我終於明白,剛才假裝她沒有看到我,不過是自欺欺人。我知道她看到我了。她也知道我知道她看到我了。 我只能加快腳步。

  沒有聲音。我幾乎可以肯定她在後面看著我。她只是叫了一聲。也好。

  有些事情,心照不宣也挺好。

  這件事本來讓我就很心煩了,回到水泥管子竟發現還有人鳩佔鵲巢,心裡更不爽了。那人不講理,那我只能用實力教訓他。

  臨走時候,我聽他說等著,看他狼狽樣子,心想,難道他還能組團來教訓我不成?還真當現在是亂世,他們地盤有組織,真要有組織,他還能跟我一樣流浪?我呼呼大睡去。

  忽然,我感覺自己被拖曳出去了,然後一陣拳腳從天而降。我分不清是幾隻腳幾隻手,三四個人?隻覺得頭也昏目也眩!從嘈雜的聲音中,我聽到了一個陌生又熟悉的聲音。沒錯,就是被我打走的那個流浪漢!媽的,他竟真的組團卷土重來了!

  不用摸,我都知道,現在臉色不比豬頭好看多少!最可悲的是,那個窩被佔去了,手機被搶去了,壞了的電腦也被搶去了,要不是為了保暖,倒背著背包,就連背包也被搶去了。現在全身除卻了貼身一百多塊錢和背包裡幾本書以及洗刷用品外,一無所有。

  麻蛋!我以為自己以後當個流浪狗就是了,現在當個狗都不容易!

  那一刻,我心如死灰。滿臉傷痛,又累又餓,路過一家還沒有打烊的小超市,不知怎麽就拿了一瓶酒。出來,大口大口喝下去,宿醉死算了吧。

  別說那個白酒勁真大,也不知道昨晚喝的多少度的,更不知道倒在了哪裡,反正,我是被一陣嘈雜聲音吵醒的。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