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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是我小名》第3年章 回家
  打開盒子發現裡面還有一樣東西,是一個已經發黃薄薄的小冊子,冊子封面有一行繁體字,仔細辨認了一會,感覺寫的好像是【醫武大成真經】。

  現在齊曉天的視力非常好,在洞內看什麽東西都和外面一樣,沒有半點不適。他在老道的屍身旁坐下,這一刻他沒有半點害怕和恐懼,感覺這具屍身就是自己的親人一樣,也沒有覺得它是已經死了多年的屍體。

  坐在屍體身邊,齊曉天開始翻看那本薄冊子,裡面記錄了幾百種治病救人以及如何施針的方法,還有一張薄如蟬翼的人體穴位結構圖。

  這張人體穴位結構圖不知是什麽材質的,上面的穴位和經絡就像動態的一樣,感覺時時在流動變化。結合老道輸入他腦袋裡的東西,很快就掌握了如何使用上面經穴的方法。原來給人看病時,只要在腦子裡引出這張穴位圖,病人身體就會像透明一樣呈現在自己的眼前,所有經脈穴位變化一目了然。

  他只需觀察病人身體哪個部位出問題了,再結合【醫武大成真經】裡面治療的方法施針治療就行。這一發現讓他極為高興,治病救人好呀!佛家不常說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他倒不需要有人給他起寶塔。

  能讓人免受疾病困擾的痛苦,他還是非常願意的。又檢查了一下盒子裡外,有沒有暗格一類的的夾層,他把盒子放進了手鐲裡。

  然後又看了看老道的屍身,想著是不是把它也放進手鐲裡。但想到自己走哪都帶著一具屍體,心裡還是有些不適。

  可又一想,如果放在這裡萬一哪天有人進來看見,再把老道的屍體弄壞了,就又有些放心不下。決定還是把它放進去,手扶住老道的屍身心意一動,屍身就進入了手鐲裡。

  他又把手鐲裡的老道,找了一個自認為風水好的地方擺正,想著有時間買幾尺紅綢給老道裹上。這一切都弄好了,他想了一下原主是何時進山的,現在也不知道過去幾天了。

  翻遍了原主的記憶知道現在是一九八零年,原主是六月八號星期天早上,與家人和其他鄰居十幾人一起進山的,現在也不知過去幾天了,自己這一下穿越回了三十七年前。真的好意外呀!

  他想起了自己的背包,拿過來打開,把裡面的東西都倒出來,看著地上倒出來的東西,他有些恍惚,難道這就與前世的家人隔世再也回不去了嗎?

  前世的父母才四十多歲,抓緊一些的話,再生一個應該可以吧!如果知道自己沒有死,而是穿越了,心裡的悲傷可能少些,那樣的話會不會嫉妒自己呀?

  還是不想了,看看背包裡的東西吧,首先看得到是華為平板電腦,裡面有他的所有業務記錄。和一些自己常用必須記錄的東西。

  一部華為手機,新的剛買不久四千多元。支付寶裡還有十幾萬這幾年的工資和獎金。現在也都不能用了。一個微型手電筒,一支錄音筆,有時候工作需要及時把領導的廢話記住。

  一塊手表全自動的,某多多八十八元買的,發票上寫的是兩千多元。自己以前一直喜歡一塊手表,但太貴的買不起,有一天看同事帶了一塊手表在自己面前顯擺有人揭短說,那是在某多多花八十八元買的,自己也買了一塊裝逼。昨天才收到,還沒開封。

  還有一個充電寶,看著上面的指示燈還在閃亮,知道裡面還有電。看一下還有一套黑色衝鋒衣,這套衣服是公司團建時集體購買的。L碼的,建議身高在一米六五至一米七五,

而自己前世身高並不算高,也就將將夠一米七五。  現在看這套衣服,還真適合現在的自己。這具身體看著也就一米六五左右,穿著雖然有點大,但還好大不了多少。這時他才注意到自己身上一股難聞的味道,把衣服解開一些,發現自己身上有一層油膩膩黑乎乎的東西,味道就是它發出來的。

  想一下有所感悟,自己以前也看過一些小說,說人脫胎換骨後,會把體內的垃圾毒素排出體外。難道這就是老道剛才,給自己洗經伐髓出來的!

  這個味道確實難聞,有一股酸不拉嘰和臭烘烘的味道。想起自己的包裡有香皂和毛巾,他走到暗河邊趁著暗河漲水時,把臉洗一洗,又把身上衣服脫了,給毛巾抹上香皂把身子擦洗一遍。這才感覺到渾身輕松。又把原主那身用父母勞動服改成的衣服收好。

  把自己身上穿的內褲和背心都洗一下,洗完後用一點真元把它們烘乾。然後穿上那套衝鋒衣,感覺褲子有些長,他往上提了提還卡襠,走了幾步覺的不舒服。又把褲腰松一些,彎腰把褲腿挽上一節,跳了幾下才滿意。

  拿出手機打開鏡子看看自己,一個眉清目秀的少年出現在鏡子裡,大眼睛寬額頭,挺拔的鼻梁,修長的瓜子臉,清秀俊朗,英俊的面容自帶一種親和力。

  就是頭髮有些過於柔軟了,自己整理了好久,都無法讓它達到自己滿意的效果。頭頂還有一撮撅腚不服的呆毛,怎麽按也按不倒。

  齊天有些驚奇和欣喜,這少年也太好看了一些吧!感謝上天讓自己穿越到這麽一個英俊少年身上。同時也為那個逝去的少年默哀幾分鍾,願他也能穿越到別的地方,而不是真的死了。

  想著自己的力道太大了,如果與人交手不注意會死人,他又練習一會自己出掌的收發力度。感覺出手不會輕易弄死人了才罷休。粗略地檢查了一下洞內還有沒有東西遺留,把那個小洞用石頭塞滿,轉身向洞外走去。

  走到暗河旁他輕輕一躍就過去了,出了洞口長出一口氣,感覺現在應該是中午,因為太陽在頭頂,森林鳥語花香。一股各種草木的藥香氣味吸入鼻孔進入肺葉。

  他忍不住多呼吸了幾口,這可是後世難得呼吸到的清新空氣。然後憑著原主的記憶慢慢向山下走去,他沒有把背包也放進手鐲裡,但是把背包裡的東西都收進去了。

  自己就像一個野外探險旅遊的驢友,只是腳上穿著一雙老式黃膠鞋,與自己這身衣服格格不入。

  沒辦法原主的家境並不太好,一家九口人隻父母有工作,大哥雖已參加工作,但在外地上班已經有未婚妻了,掙的錢也都存做結婚用的,家裡還有祖母和一個姐姐,兩個哥哥,一個妹妹。

  當時父親原主的父親給兄弟四個用一句成語【知命樂天】起名,原主是兄弟排行老四。大哥【齊曉智】、二哥【齊曉銘】、三哥【齊曉樂】、他【齊曉天】。

  大姐是家裡孩子中的老大,叫【齊曉雨】,小妹叫【齊小燕】,意寓【雨燕高飛】。幸虧國家開始強力推行計劃生育,才沒有讓雨燕高飛後面兩個出生。不然家裡可就有八個仔了,這一代人家家都有很多孩子。

  他有時不理解,為什麽那時候那麽困難,家家卻都能生好多孩子能。而後來經濟條件好了,卻都不願意生孩子了,華夏更是在2022年實現了人口的負增長,即使國家鼓勵生育,也沒人願意生孩子。

  其實在六七十年代的時候,偉人有一句話說得很好,人定勝天,有人國家才會有希望和生機。

  齊曉天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憑記憶找著下山的路。這一路他也不忘練習,老道傳給的那幾套功法。就像小孩子新得了一件玩具,新鮮勁還沒過,一路上看見樹木也去打兩掌,看見大石頭也去踢兩腳,弄得他路過的地方一片狼藉。

  但漸漸他也悟出了一些竅門,就是在他快速攻擊時,對別人的傷害不會太大。但當他把速度降下用真元攻擊時,對他人的傷害則是瞬間致命的。

  因此這一路下山讓他又體悟出了很多東西,在他運用真元攻擊樹木,會瞬間把合抱的大樹,擊穿一個拳頭大小的孔洞。這讓他對自己以後運用真元,感到了一絲不安和警惕。

  山坡很陡峭,他一路不停地練習演練,也用了將近一個小時才來到山腳下。上了砂石鋪成的大路,看見已經有一些上山的人在陸陸續續下山了。

  下山的人每個人都背著一個麻袋,裡面都裝滿了在山上采摘的山野菜。這些人基本都拄著著一根木棍做拐杖,來支撐自己身體平衡。

  只有他像一個遊山玩水似的,穿著這時代沒有的衝鋒衣,背著背包,輕松自如地下山。那些在山腳下收購山野菜的人都好奇地看著他,既感歎他的英俊漂亮,又好奇他身上穿的衣服。

  這衣服非常好看,寬松版型大氣瀟灑,只是這孩子個子矮了一些。但好在身體勻稱比例合理,讓人看著隻由感歎這少年的好看和俊俏。

  有兩個收購山野菜的年輕人見他過來,湊上前對他說;“小哥,你沒有采菜嗎?你這身衣服在哪買的!多少錢一套?”

  齊曉天心情很好,一是自己穿越過來附身於這麽一個英俊少年身上,二是自己學習和掌握了很多精妙絕倫的武功和醫術。

  他甜笑著對問話的人說;“我采的菜在山上丟了,這套衣服叫衝鋒衣,是親戚在外地捎回來的,不貴,一百八十元左右一套。”

  那人聽了張大了嘴巴:“多少錢?一百八十多還不貴,這是一個正常工人將近半年的工資。”要知道,那個時代一個正常的職工,一個月才三十多元工資。

  齊曉天不清楚現在的工資是多少,他在公司裡工資並不高,一個月才七千多元,他如何知道現在工人一個月才三十多元。

  那人用手碰了碰他的衣服,然後小心翼翼地撚了撚布料,心中驚歎這料子的高貴。旁邊幾人也過來看他,並上手去摸。

  這時他感覺有人正在把手伸進他背在身後的背包,他沒有多想,回手就是一掌推過去,就聽身後有人“啊”地一聲大叫跌出五米多遠。

  曉天也嚇了一大跳,剛才自己沒注意自己的力道,但感覺沒用太大的力,也沒有運用真元。應該不會把人怎麽樣吧!

  回身望去就見一個獐頭鼠目的青年人,正坐在地上捂著肚子滿臉痛苦地哀號。那幾個圍住看他衣服收購山野菜的人,也一臉驚愕地看地上的年輕人,然後又有些恐懼地看曉天。

  齊曉天卻沒什麽事似得看地上的年輕人說;“啊!對不起,你剛才可能把手放錯地方了。我還以為是狗爪子來討食,就拍了一下。您沒事吧?如果有事我可以在您後背再拍一下。”

  那個獐頭鼠目的年輕人立刻連連擺手說;“不用了,不用了。我剛才確實是掏錯地方了。謝謝你大人大量。”

  曉天臉色一凝說;“記住就好,以後再掏錯地方,可能會出人命的。”然後也不管其他人用怎樣的眼光看自己,對身旁一個人說;“您不介意告訴我一下,今天是幾月幾號吧?”

  那個人奇怪地看著他說;“你不知道今天是幾號?那你是哪天進山的!”

  “我記得我是六月八號進山的,怎麽了?”

  “你、你、你在山裡呆了一個星期!今天是八月十五號星期天,你這一個星期是如何讓在山上活下來的?”

  這時旁邊有一個剛下山的采菜人驚呼;“你是四街老齊家的四小子,曉天嗎?”

  齊曉天回頭看了一眼那個人,原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不算強壯的身後背著一個麻袋,正在驚訝地看他。只是這個人很面生,齊曉天的記憶裡沒有這個人。

  他問:“大姨,您認識我?”

  那女人面露激動地說;“我不認識你,但現在幾乎所有礦裡的人都知道你了。你家找你都快找瘋了,說你上個星期進山走麽噠山了【滿語;進山迷路的意思】,你家已經組織幾波人進山尋找你了,昨天才不再找了,都以為你已經沒命了。”

  曉天聽了眼淚立刻就流下來了,沒想到原主的父母這麽在乎他這個兒子,也沒想到家裡人。已經連續進山尋找一個星期了。

  這讓他唏噓不已,自己對這個家沒有什麽歸屬感,但家裡人卻不能少了他這個兒子。想到這他對那個女人說;“謝謝你大姨,我這就回家。您家住哪?我幫您背著吧!”

  那女人說;“我住二街,離你家挺遠的,不用你幫我,你趕緊回家吧,讓你家裡人好放心,聽說你媽這幾天眼睛都快哭瞎了。”

  曉天聽了心裡一緊,心想還是快走吧。轉身就要走。那女人急忙喊住他;“你往哪走!回家往山外走,你這不是又進山了嗎?”

  齊曉天不好意思地說;“一急走錯了,來大姨,我幫您背一會,一會到了你家再給您。”說完也不管她願不願意,從女人身上接過麻袋扛在自己肩上,輕松地走了。

  他現在力氣很大,幾百斤東西對他來說可以輕松不費勁地拿走,而這一麻袋山野菜最多不過百斤。那幾個收購山野菜的青年,剛才還想著要和他較量一下,自襯打不贏也未必就會輸。但看到他輕松把百十斤重的麻袋扛在肩頭,毫不費力地走了。那一腔熱血瞬間就冷卻了。

  齊曉天也沒管其它,這幾人對他來說,連螞蟻都算不上,就更不會在意他們的想法了。他扛著麻袋在前面輕松地走著,那個女人在後面一溜小跑跟著,邊跑邊喊;“孩子!你慢一些大姨跟不上了。”

  他放慢了腳步,與那女人有一搭無一搭說著話。那女人問他;“你這麽多天在山上怎麽過來的!你出什麽事了嗎?”

  “沒什麽大事,我掉山澗裡了,這幾天一直在找上來的路,今天遇見好心人了,幫我從山澗底下拉上來了。”

  “那你這些天吃什麽了,沒餓著吧?”

  齊曉天知道她並不是真心關心自己是否餓到,只是八卦心而已。於是說;“餓到沒餓到,我采的山菜也掉下去了,我餓了就吃山菜,還抓了一條蛇吃。”

  女人驚訝地睜大眼睛捂住了嘴巴說;“你生吃的?”

  “沒有,我生火烤熟了吃的。”

  “那條蛇有多大?”

  “不大,擀麵杖粗細吧。”這種經歷都是他前世當兵時的經歷,因此說出來自然得很。但在女人聽來,就是了不得的大新聞。

  這也是後來越傳越玄說他在山裡弄死一條水缸粗細的大蛇,才堪堪度過了一周。而且那位婦女還添油加醋地說,他下山後,輕輕一掌就把一個要偷他東西的兩米高壯漢打出十米多遠。

  那個壯漢血肉模糊幾乎無法辨認出模樣了,並且是她親眼所見,就發生在她面前。同時他還輕松地拎起一百多斤的麻袋,毫不費力地走了十幾裡路。這些傳說後來就成了他的英雄事跡,在山城廣為流傳。

  以至於後來不少人看見他,就遠遠躲開還都懷著敬畏的目光。這也讓他意識到了謠言的力量。二人一邊走一邊閑聊,曉天也了解了一些他所處地區的情況。

  這是一個山城煤礦小鎮,起源於清道光年間,一個姓於一個姓田的的山東人,在此發現了煤礦,並進行了挖掘。所以這個地方叫於田鎮,也叫於田煤礦。

  後來人口逐漸增加就形成了一個鎮子,再後來RB人佔領了這裡,開始盜挖這裡的煤礦,並逼迫中國人建造了大規模的配套工程。

  從清朝到現在已經過了二百多年,人口也增加到三十多萬。這一點讓他很驚訝,一個鎮子竟然有這麽多人。後世美國的一個中等城市人口也就這麽多吧!2017年美國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人口才二十八萬四千七百三十六人。

  這一個小小的城鎮竟然有這麽多人,這讓他感歎後世遍布全國的鬼城。

  他背著麻袋與婦人走了大約一個小時左右,進了一座依山而建,一層比一層高梯田式平房的城鎮,如果是在夜晚看這裡,你會懷疑迷惑這裡高樓林立。實際卻是每一排平房,都是依著山勢階梯式逐漸拔高而建。夜晚才會呈現出一排排由低而高的燈光秀。

  到了分叉路口,女人指著前面的路說;“一直往前走,過了一個螞蟻道【運輸煤矸石到山上的絞車道】,再往下拐就快到你家了。你不會連回家的路都不記得了吧?”

  曉天笑著說;“記得,您慢走大姨。”

  “我認識你媽,她是汽酒廠廠長,她們廠的汽酒可好喝了。”

  曉天有些意外,原主的母親還是酒廠廠長!想起婦女說母親酒廠生產的酒很好喝,口腔裡就分泌出了口水,肚子也有些餓了。

  他按著原主的記憶往家裡走去,走了一會突然聽見一聲驚喜的呼叫;“天,你回來了?”

  這是一個女孩子的聲音,清脆而響亮。路上行走的人也被這一聲驚呼吸引,都轉過頭看向他。曉天順著聲音望去,看見一個比自己小一些的少女,穿著灰色暗格上衣,扎著兩個翹起來的大角辮,穿一條棕色的的褲子,正滿臉驚喜地奔他跑來。

  他立刻就認出眼前的來人是誰了,這是與原主家門挨門的鄰居家的大女兒, 姓薑,叫薑紅芋。比自己小一歲。

  說起來這女孩子與齊曉天還有一段孽緣,有一次兩家裡都沒人,這兩個少男少女,在一起玩耍不知怎麽地,就互相把對方衣服扒光了,曉天也控制不住就與她粘在了一起。

  動了一會兒,小姑娘正興趣高漲時。曉天突然意識到這樣可能會讓小姑娘懷孕,就趕緊提上褲子跑掉了。

  而小姑娘卻正在興頭之時,可想而知這對姑娘的心理打擊有多大,於是在晚上,姑娘趁與母親一起過來竄門時,偷偷溜進曉天的房間,掀開他的被子,準備把白天未竟的事業完成。

  結果就是讓這個慫包更加恐慌不安,死死捂住自己。

  此後一個月姑娘見到他就遠遠躲開,只是在遠處偷偷望著。這一次可能是真的以為他死在山裡了,乍然在街上看見心裡的高興,就別提多意外了。

  這也讓她暫時忘記了這個慫貨不敢要她的事了,心裡就是高興。只要能看見他,什麽事以後都有可能發生。再大一些還怕他跑了不成!

  見他穿的衣服不是走丟前的衣服,而且這套衣服是真好看,穿在他身上那麽讓人心猿意馬,讓她心中又燃起了熊熊欲火,恨不得當街就把他辦了。

  看出她眼中的欲望火苗,齊曉天趕緊說;“這是大街,不準做有傷風化的事,趕緊回家我餓了!”

  紅芋這才收回難以抑製的心情,拉著他往家的方向跑去。遠處還沒走遠的婦女,看著這一幕,內心無比感慨,年輕真好,小孩也真漂亮,看的自己都有些難以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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