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於自我的定義,至關重要。
你認為自己是誰,兼任什麽樣的社會角色,具備什麽樣的社會能量,想要成為什麽樣的人,以及實現的可能性,和為之努力奮鬥的決絕程度,凡此以上,清晰梳理,並能夠得到理性的結果,也就知曉自我的最終走向了。
當自我去遷就一些事情的發生,一些人的意見時,如果,僅僅是無關緊要,或者對於個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微乎其微,那麽,不妨做個順水人情。但是,如果,他人的需求,是以損害自我的核心利益為代價,那麽,大可申明,我要做什麽,這個更重要,我的存在並不是為了犧牲,而是為了向著一個更好的方向發展,尤其是在家庭生活方面。
對我而言,一個“斯特裡克蘭”式的人物更能夠獲得我的親賴。因為,相較於個人的舒適性和小成就而言,不朽性才是最不可忽視的條件,與其去謀求一種生活上面的不情不願,不如撇除生活,轉而追求“月亮”,但是,要有足夠的執行力,否則,半途而廢可不僅僅是笑柄那麽簡單,而是兩手空空。
再者,一個人的自我能量的源泉是我們自身所具備的內生力量,而不是外物所賦予的有條件的價值感,這就需要自我認清自我價值的來源。這不是自己所具備的家庭,或者其余方面的優勢,而一個能夠讓自己獲得成功的有利條件,自然重要,但內在自我,才是核心思想,所以,當一些表面化的言論或者讚賞被拿出來迷惑自我的時候,切忌要分得清,其內在驅動力是什麽,是不是自我的力量,還是外在的力量,如果是自我的能量,那可以些微的沾沾自喜,如果是依靠外力,那就要清醒的認識,並且發掘到其中我們自我的虛無性,也就是,那不是真實的自我,而是一個處於霧化狀態的虛無的,模糊的自我,之所以顯得高大,全部是因為外力,而非自身。
最終,要做的就是夯實自我,這種需要巨大的毅力。在這個過程中,能夠掣肘的因素多如牛毛,而我們能否摘除不利因素,就很重要。
人會對於自我行為結果進行內外歸因,也就是是否將事情的結果歸咎於自我和外在。而一個認為自我能夠左右問題的人,一定會從自身找原因,即使外力的作用顯而易見,那麽,也會被認為是不可預測的事件,如果事件不可預測,那麽,也就不能將失敗拋給不可預見的事情,只能從自身尋找原因,而後,去降低風險,提升成功率。
而一個將自我失敗甩鍋給外物的人,多半不能夠成功,也會沒有責任感,總是處在逃避狀態當中,如果,用自我逃避的方式去應對,那麽,也就是給自己不斷的尋找借口,最終,也就是對自我的欲望聽之任之,隨其由情緒左右,而一個受製於情緒的人,心態波動巨大,也就放大了行進道路上面的障礙,將一切妖魔化和恐怖化。那麽,就會產生自我能力的質疑,而最終放棄,所以,也就不應該去逞強,須知,無論生活,還是夢想,全部是自己的,而大眾只是觀眾。被觀眾左右的演員只能失去自我,變得不倫不類,頗有邯鄲學步的悲慘境遇。
自我,並不是自私,而是以自我堅強意志為主導,進行的一場搏鬥,有的人被自己擊倒,有的人戰勝自我,世間無外乎這兩種人,不存在第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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