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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四合院到正陽門下》第一十六章邂逅女同學
  秦淮茹身材好,在院兒裡有目共睹,可惜是人家賈東旭的媳婦兒。

  劉振華除了欣賞兩眼,沒別的想法。

  把水提回家,老媽和嫂子已經把早餐弄好,一家人坐下來吃早餐。

  現在家庭條件好一些,早餐也跟著改善,居然吃包子,太難得了。

  包子有菜包,肉包和豆沙包,如果要讓自己選,劉振華肯定首選肉包,他最喜歡吃肉。

  穿越前的時候,就因為喜歡吃而有點兒偏胖,還好現在不是。

  這樣的年代,也沒有天天吃肉的條件,所以不擔心長胖。

  “這邊是肉包,這邊是菜的,這邊是豆沙包,喜歡吃啥自己選。”

  熱氣騰騰的包子上桌,王玉秀首先跟孩子們來了一個介紹,然後扭頭對劉振華說:

  “老二,你不是喜歡吃肉包嗎?肉包在這裡。”

  “媽,你怎麽知道我喜歡吃肉包?”

  “我還不知道你?咱們家孩子每個人喜歡吃啥?媽清楚的很。

  你哥喜歡吃豆沙包,老三喜歡吃菜包,玉珠啥都吃,我說的沒錯吧?”

  王玉秀說完滿意的笑起來。

  劉正華心裡挺感慨,老媽真不容易呀,三個孩子,一個兒媳婦,生活習慣啥的,她都記在心上。

  真難得。

  “媽,你真是我們的好媽媽。”

  劉振華還沒來得及開口,小妹劉振蓮就將頭靠在老媽的肩膀上,兩眼熱熱的說道。

  老大劉振江和媳婦兒李玉珠也同時很感慨的說:“對,我們的媽媽真的是難得的好媽媽。”

  “我也覺得是。”劉振華很溫暖的說道。

  “好啦,趕緊吃唄,記住你們喜歡吃啥不很容易的嗎?我天天在家弄飯,當然得考慮這個啦。”

  對於孩子們的誇獎,王玉秀表現的很淡然,仿佛這些都是她應該做的。

  而且很平常。

  有這麽好的媽媽,還有什麽不滿足的呢?

  生命中有這樣的好媽媽,是一種福氣呀!

  劉振華伸出筷子,夾了一個熱氣騰騰的肉包,放在嘴裡輕輕一咬,哇塞,皮薄餡兒厚,香氣撲鼻,真的是太好吃了。

  忍不住咬了一口,還想咬第二口,吃了一個,還想吃第二個。

  一下吃了三個肉包,喝了一碗稀飯,差點兒就打飽嗝了。

  劉振華放下筷子,摸了一下嘴巴說:“媽,哥,嫂子,小妹你們慢慢吃,我上課去了。”

  “去吧,騎自行車的時候慢點。”老媽望著自家老二,開心的笑了。

  劉振華離學校要比哥哥,嫂子他們上班的地方遠一些,早上要做操,所以得提前。

  為了不讓他遲到,每天早上全家的早餐都比平常提前,大家都挺支持他,從來沒說過別的。

  仿佛就應該這樣,單憑這一點,就讓劉振華挺感動。

  有這樣溫馨的家庭,有這麽好的家人,真是感謝生活呀!

  從家裡騎自行車到學校,最快要半個小時,慢一些差不多35分鍾。

  劉振華騎著自行車一路晃晃悠悠,出了南鑼鼓巷往前進入交道口街道,繼續向前。

  結果剛穿過路口,看到前面街邊上,有一個跟他穿著同樣製服的姑娘,望著自行車發呆,臉上布滿愁容。

  劉振華猜到對方很可能是自己的校友。

  出於好奇,他從對方身邊過的時候,停下來問了一句:“同學,怎啦?”

  “鏈子掉了。

”對方扭頭望著他,發現同樣穿著製服,簡直就像溺水者遇上了救命稻草。  原本皺著的眉頭舒展開來說:“這位同志,你能幫我嗎?”

  “不就掉個鏈嗎?小問題。”

  劉振華從自行車上下來,把車停在街邊,蹲下來幫對方弄鏈子。

  這玩意兒吧,有工具就好弄,啥都沒有的話,弄起來也沒那麽容易。

  關鍵鏈子上有油,黑不溜秋的,手抓住鏈子,手也得弄髒。

  但劉振華顧不了這麽多,他把鏈子掛在齒輪上,抓住腳踩板,用力推,試了幾下,最後終於成了。

  “可以了,同學,如果我沒猜錯,你也是警校的進修人員吧?”

  劉振華站起來望著對方說道,趁著說話的時候,他打量了對方兩眼,發現這姑娘還挺好看的。

  身高大概1m60~1m65之間,高高的,不算特別瘦,雖然穿的比較厚,但能感覺到身材不錯。

  皮膚也比較白,戴著帽子,剪著短發,跟著一種幹練利索,颯爽英姿的感覺。

  他打量對方,對方自然也打量他,不過對方首先說:“對不起啊,同志,把你的手弄髒了,這地方也沒水洗。

  只能去學校洗了。”

  “你猜到我是跟你同校了嗎?”

  對方並沒有回答是不是校友,但卻說到學校去洗手,等於已經告訴他是了。

  但劉振華卻反問了一句。

  對方嫣然一笑,伸出手來說:“我叫楊雪,法醫系的,請問同志啥名字,在哪個系呀?”

  “哦,我叫劉振華, 刑偵系的。”握手就不必了吧?你看我的手這麽髒。

  對方伸出手來等了半天,劉振華看了看自己髒兮兮的手,並沒有把手伸出去,而是自嘲的笑了笑。

  楊雪嫣然一笑,露出潔白的牙說:“你是因為幫我才把手弄髒的,我不介意,學長,謝謝啊。”

  對方說完還是把手縮了回去,因為她發現,劉振華並沒有想跟她握手的意思。

  “楊雪同志,時間不早啦,趕緊走吧,再不走遲到了。”

  劉振華說完騎上自行車,走在前面,楊雪跟在他的後面。

  兩人一前一後到了學校。

  本來兩人只是一次普通的邂逅,劉振華幫了對方一個小忙,沒什麽值得記住和重要的。

  可對方不知道是發現他長得英俊,陽光,俊朗,一表人才,還是出於別的什麽?

  到學校門外的時候,居然說要請他吃飯。

  劉振華直接搖頭,然後就推著自行車進學校去了。

  晚上放學,他從車棚裡推出自行車,正往學校外面走。

  楊雪小跑車來了,一邊跑還一邊叫住他,讓他等一等。

  有好看的姑娘,與自己同路,劉振華自然沒有反對的理由。

  於是就這樣,兩個人騎著自行車回家。

  都是年輕人,又是同學,就算是初相識,也少不了有相同的語言。

  所以一路上兩人並排而行,騎的不算快,但話卻不少。

  尤其楊雪姑娘,一路嘀嘀咕咕,問這問那,表現的很健談,很熱情。

  對劉振華充滿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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