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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2006》第66章 抄襲
  第68章 抄襲
  “莎姨,你走了嗎?我真舍不得你。”

  “孩子,再見。”

  莎拉·布萊曼在羅輯臉頰親了一口,然後輕輕擺了擺手,轉身離去,她的動作瀟灑無比。

  說實話,羅輯知道他長相帥氣,比較討女孩子喜歡,尤其是年齡大點的婦女都很喜歡他。

  但他沒想到的是,前兩天莎拉說指導他,竟然免費指導了他兩天的時間。直到今天拿出了滿意的版本她才離開。羅輯提出給她指導費用她也沒要。

  製作人伊諾羨慕地看著羅輯:“她走了嗎?”

  “是的,英國有一場活動等著她。”

  專輯的錄製已經基本結束,就差幾首伊諾的歌曲沒有錄製完成,羅輯回到公司找到宣傳負責人.
  這個宣傳負責人就是之前陪他宣傳單曲的環球音樂的人,被他挖到自己的唱片公司來了,以後將會負責公司的唱片宣傳事宜,以及和環球音樂的對接事宜。

  “你盡快聯系環球音樂,制定我的專輯宣傳事宜。記得催一催帳,看能不能讓他們提前結算一下我的單曲分帳。”

  “好的,我這就去。對了,這是最新的公告牌單曲榜榜單,伱可以看一下。”

  羅輯拿過來看了起來,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單曲Viva La Vida這周竟然沒有被碧昂絲的反超。依然拿到了公告牌單曲榜的第一。

  羅輯可是了解過碧昂絲最近的新聞的,她這周都在電台宣傳她的單曲,加上黑人電台的大力推薦,她的電台點數必然大幅超過羅輯。如果沒出意外,這周羅輯很難拿到公告牌第一,但意外偏偏發生了。

  那麽就只能是羅輯的單曲銷量超過碧昂絲太多了,羅輯來到辦公室打開電腦,登錄到後台一看,上周自己的單曲網絡銷量直接來到了34萬首,那麽依照網絡與實體二比一的比例計算,自己這周單曲的銷量達到了51萬張。

  羅輯思考了一下之前碧昂絲的單曲數據,很有可能羅輯這周單曲銷量的數據超過了碧昂絲一倍不止。

  Viva La Vida到底是前世能流行到華國的歌曲啊,銷量直接碾壓了現在的歌曲。

  如果說電台黑人還能操控,但是單曲銷量可是實打實要用錢買的,那麽是不是可以期望一下單曲榜四連冠,五連冠。或者還能期望一下年榜第一。

  “Logic,出事了。”經紀人布勞恩手裡拿著一份報紙,急匆匆地走了進來。

  羅輯看完之後,盯著經紀人布勞恩開口:“你聽了嗎?”

  “我聽了,報紙說的是真的。”

  羅輯聽到這心情不由沉重起來,這可是一個巨大無比的公關危機啊。

  他不由慶幸之前已經和維亞康姆一系的媒體達成和解,要是這個問題早爆發出來,維亞康姆這個大傳媒集團下場,他估計不死也要脫層皮。

  “布勞恩,你去把律師傑米,音樂人伊諾以及傑夫·巴斯克都叫過來。我們商量該怎麽辦。”

  經紀人布勞恩說當你強大時,身邊遇到的都是好人,這顯然不對,當你強大時,也有一部分人想在你身邊分一杯羹。

  羅輯看著手中的報紙,標題寫著,Logic根本不是人們口中的天才,他的Viva La Vida是抄襲而來的。

  “吉他手喬·塞奇尼說Viva la Vid抄襲了他 2004年專輯《 Is There Love in Space》中的器樂曲目《If I Could Fly》的大量原創部分,Logic沒有經過他的允許就使用其中的旋律,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為,他已經向洛杉磯法院提起訴訟。”

  “筆者親自聽了喬·塞奇尼的《If I Could Fly》,兩者確實有大量的相似旋律。本人認為這確實屬於抄襲,那麽Logic所營造的天才人設必然是假的,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子。”

  報紙的配圖還是羅輯某次宣傳時,剛睡醒從房車下來,嘴裡打著哈欠被狗仔拍到的黑照。

  抄襲,對自己的天才人設可是巨大的打擊。

  “M-Fxxk,這可真是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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