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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李尋歡,隻想修仙!》第19章 無形之刃,最為致命
  李尋歡已再度開始彈琴。

  這無疑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如果說李尋歡之前彈琴還是為了以琴聲來操控那些「極樂蟲」,那麽現在這些「極樂蟲」已全部都被大歡喜女菩薩給吞吃了,他彈琴又是為了什麽?

  此刻,胖女人們的「肉陣」已擠壓得越來越近。

  她們周身所有的要害,都被她們所挾持的百姓擋住了,李尋歡的「小李飛刀」如果想要命中她們的要害,就必須先穿透這些百姓的身體。

  如果李尋歡下不去手,那麽這些胖女人們的「肉陣」便會一往無前,將他和林詩音、林仙兒擠成肉餅。

  眼下似乎已到了進退維谷的境地,李尋歡似乎到了必須做出抉擇的時候。

  他該如何抉擇?

  他根本不必抉擇。

  他的琴聲已響起。

  這琴聲聽來蒼涼而寂寥,卻又豪情滿懷,氣蓋雲天。

  那些胖女人們的臉上,頓時都充滿了驚懼。

  她們已從這琴聲中,感受到了一種可怕的力量。

  這種可怕的力量,竟直接繞過了那些無辜的百姓,直擊她們的精神與心靈!

  她們似乎從這琴聲之中,聽到了劍客的劍,刺客的匕首,遊俠的意氣,英雄的壯志……最後,則是那一柄例無虛發的「小李飛刀」!

  難道李尋歡的手中沒有飛刀的時候,竟也能發出「小李飛刀」?

  難道「小李飛刀」非但能命中人的咽喉,還能直擊人的精神與心靈?

  無形之刃,最為致命。

  也許這種直擊精神與心靈的力量,才是「小李飛刀」真正強大的地方!

  琴聲在的地方,飛刀就在。

  琴聲無所不在,所以飛刀也無所不在。

  飛刀雖看不見,卻在所有人的心中,在所有人的精神中。

  胖女人們已全部倒下。

  她們的精神與心靈,已被飛刀命中。

  她們隨大歡喜女菩薩、極樂峒主前來襲擊李尋歡,為他們的朋友「梅花盜」報仇,報仇不成,卻死在了李尋歡的飛刀之下。

  沒有人再挾持百姓,百姓們已全部得救。

  鐵傳甲與「中原八義」當然也得救了。

  他們也沒有再自相殘殺。

  他們之間雖然沒有說一句解釋的話,但他們之間的誤會已消除。

  鐵傳甲當然沒有背叛「中原八義」的老大翁天傑。

  可他為什麽卻不願意解釋?

  那只因他寧願自己被誤會被背信棄義的小人,也絕不願翁天傑死後的聲名被辱沒。

  翁天傑生前不但是個極講義氣的好漢,而且對待他的朋友們也極為大方,只要他的朋友有困難找到他,他都是有求必應。

  可他其實並不是什麽有錢人,一個沒錢卻又講義氣、很大方的人,恐怕背地裡就不得不做點見不得光的事情。

  翁天傑背地做的正是沒本錢的生意。

  不過他下手總算還有些原則,總算還有些底線。

  他只會找那些他自認為罪有應得的有錢人下手,那些他自認為是好人、善人的有錢人,他是決計不會下手的。

  時間一長,他犯下的案子多了,漸漸就引起了官府的重視,官府重視了當然就會立案,立案了當然就會派人來查案。

  查案的就是鐵傳甲。

  鐵傳甲查案一向嚴謹,不願意冤枉任何一個無辜的人,所以他就故意去和翁天傑結交,打算等徹底查清楚了再動手。

  最後他終於查清楚了,案子確實是翁天傑做的,但他卻已下不了手了。

  只因他已在和翁天傑的日常相處中,積累了太多的感情,他在心裡將他當成了自己的大哥,這個大哥對自己實在太好,太夠意思,太講義氣。

  可惜翁天傑最後還是死在了鐵傳甲的同僚手中,這位同僚不僅殺死了翁天傑,還幾乎殺光了翁天傑的家眷,最後獨吞了翁天傑的財產,唯有翁天傑的妻子女屠戶僥幸逃過一劫。

  鐵傳甲為了給大哥翁天傑報仇,最終殺死了同僚,然後就獨自一人開啟了逃亡之旅,哪怕被「中原八義」當成是背叛大哥的小人,也絕不願吐露自己的冤情。

  他寧肯自己受冤屈,也不願翁天傑死後的英名有損,他了解他這位大哥最是好面子,如果他泉下得知自己英名有損,恐怕將死不瞑目。

  好在鐵傳甲和「中原八義」之間的誤會,現在已解開了。

  他們再度重聚在一起,去江湖上闖蕩。

  闖蕩之前,他們向李尋歡拜別,並說李尋歡如果今後有什麽事情需要托付他們,隻管說便是,他們的武功雖然不高,但都是一諾千金的人。

  所以只要是李尋歡托付給他們事情,他們哪怕傾盡全力、終其一生,也一定要為他辦到。

  他們向來就是這樣,為一句承諾,刀山火海也去得,不求任何回報,只求問心無愧。

  客棧的百姓們也都陸續離開了, 他們雖然經歷了一場危險至極的江湖爭鬥,但好在都安然無恙。

  一切都很好。

  只有客棧的老板很不好。

  客棧已幾乎成了一座危樓,危樓當然不能再招待顧客。

  所以他要麽放棄自己的客棧,要麽重新修建自己的客棧。

  無論哪一種選擇,都無疑在割他的肉,放他的血。

  李尋歡掏出了三百兩銀子,遞給了老板,笑道:“這個客棧我很喜歡,你好好修建,好好經營,賺來的錢記得分我一半,明年春暖花開的時候,我們再過來推牌九,再過來喝酒。”

  老板現在也好了。

  三百兩的銀子,買下這座客棧都已綽綽有余。

  有了這三百兩銀子,老板非但能夠重建客棧,還能將這客棧修得更大、更氣派、更豪華,能招待的顧客當然也更多。

  老板連連點頭,笑道:“明年春暖花開的時候,李老板您一定要來,帶著您的家人和朋友,我們會為您準備最好的美酒,最好的佳肴,最好的房間!”

  李尋歡點了點頭,笑道:“我一定來!”

  他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稱呼他為“李老板”,這滋味相當不錯。

  老板問道:“李老板,客棧的名字就叫‘尋歡客棧’,好不好?”

  三個月後,世上的第一家“尋歡客棧”,開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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