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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春,我為王》第二十六章 堂審(一)
  光武衛衙門設在皇城之內,緊挨著大理寺。

  原本賈珍作為武勳,又涉及重罪,理應由三司會審辦案,爾後報皇帝裁奪。

  但賈珍案有其特殊之處。

  本案為伐登聞鼓檢舉所致,而登聞鼓制度的設立,本身就有直達天聽的初始意義。

  而此番也確乎驚動了雍熙帝。

  皇帝欽點光武衛署理,也並不出格。

  但畢竟關乎朝廷武勳,光武衛在將整個案情梳理清楚、證據鏈完整之後,在最後關頭,便上奏皇帝允準,請三司會審。

  但主審還是光武衛。

  這本來是形式上的一個過程。

  但康晉萬沒想到,三司高度重視,三司主官居然齊至。

  刑部尚書孫連仲,左都禦史孟慶坤,大理寺卿李通。

  四張主案,以康晉居中。

  康晉起身左右拱手:“見過三位大人!”

  雖然康晉只是內監頭子,但卻是雍熙帝身邊的鷹犬總頭目,位高權重,孫連仲三位紫衣高官也不敢怠慢,起身回禮,道聲客氣。

  康晉緩緩坐下,心頭忖道:“這三人均系朝中老奸巨猾之輩,今日堂審,他們居然一起過來,到底是何居心?”

  康晉微微沉吟,猛然拍案呼道:“帶人犯賈珍!”

  兩名光武衛將衣衫狼藉披頭散發的賈珍拖進大堂。

  賈珍被兩名如狼似虎的光武衛重重摔在潮濕陰冷的青磚地面上,慌不迭抬頭瞥見堂上諸位面色威嚴的朱紫大員,惶然大叫道:“幾位大人,救我!我冤枉呐!”

  啪!

  驚堂木驟然響起,康晉面沉似水森然道:“台下人犯,報上名姓來!”

  “賈珍,寧國府世襲三等威烈將軍。”

  “賈珍,前番,有金陵舉人賈琰,伐皇城登聞鼓狀告汝逼殺其母、奪其家資、又勾連山匪、意欲綁架殺人諸罪……經光武衛稽查清楚,你可認罪伏法?”

  賈珍看見三司主官聽審,知道這是自己唯一的求生機會。

  他聞言梗著脖子聲音嘶啞大叫道:“督公,列位大人,此等莫須有之罪,實乃小賊汙蔑構陷,絕無此事!!”

  康晉冷笑:“你在昭獄之中,已然招供畫押,如此反口狡辯,只能罪加一等。

  賈珍,本督勸你最好從實認罪,免得禍及家族。”

  “珍乃屈打成招啊,列位大人,珍冤枉呐!”賈珍痛哭流涕,捶胸頓足:“珍不服,珍要告禦狀!!!!”

  康晉冷漠道:“帶人證!物證!”

  京兆府通判傅試,寧府管家賴二及三名寧府惡奴,還有三五名穿著京兆府吏員和衙役皂衣……鐵索鎖成一串,被光武衛驅趕進堂。

  傅試自知其罪難逃,面色慘淡跪伏在地,一言不發。

  京兆府衙門因之牽連到的人,在光武衛昭獄中呆了一個晝夜,早就不成人形,進了大堂一臉木然,魂不附體。

  賴二和寧府惡奴戰戰兢兢跪在了賈珍身後,不知是誰被嚇尿了褲襠,一陣惡臭在堂上傳開,康晉和三司主官皆皺眉掩鼻。

  隨後堂上進來一個穿著青衿長衫,面色清秀,劍眉星目,身材挺拔的少年。

  正是賈琰。

  賈琰深吸一口氣,他環視堂上康晉及另外三位朱紫高官,躬身長揖道:“學生賈琰,拜見諸位大人!”

  康晉微微一笑,擺擺手:“賈解元免禮。”

  孫連仲、孟慶坤與李通悄然對視一眼,照舊面色肅然端坐其上。

  “賈珍,今所有人證、物證皆指證你於三年前逼殺賈琰生母,後奪其家資,又與五馬寨的山匪私通意欲行凶滅口,其罪累累,確鑿無疑。

  本督再問你一次,是否認罪伏法?”

  賈珍咬牙切齒跪在地上抬頭惡狠狠盯著賈琰,恨恨道:“督公,都是這小賊栽贓陷害本爵,本爵冤枉,至死也絕不認罪!”

  康晉勃然大怒,正欲命人上刑,卻聽刑部尚書孫連仲淡然道:“督公,本官有幾句話詢問原告及人犯。”

  “孫尚書請問。”康晉壓住火氣,緩緩點頭道。

  孫連仲起身走到堂中,其人身材高大,年約四旬,方臉闊額,官威凜然。

  他倒背雙手望向賈琰,眸光清冷道:“賈琰,既然賈珍三年前逼殺汝母,又奪汝家資,汝這三年間卻為何從無訴告賈珍,而是隱忍至今?”

  賈琰躬身一揖:“回大人,寧府為當朝權貴,權勢衝天,又與官衙贓官汙吏勾結串通,學生萬般無奈,當時只能暫且忍辱偷生。”

  “本官聽聞,你曾在大堂上言之鑿鑿,所謂為大義、為母仇、亦為朗朗乾坤和世間公道,不誅國賊,誓不罷休!

  即有此膽魄和風骨,又有實證在手,當初又何必忍辱偷生?

  若擔心寧府與京兆府衙有所勾連,亦可一如伱此番入皇城伐登聞鼓!

  你前後種種,態度不一。

  所以,本官不得不懷疑,你此番所作所為,乃是受人教唆指使!”

  孫連仲說到最後變得聲色俱厲。

  若真是前身少年置身於此光武衛公堂之上,又被孫連仲如此訓斥詰問,定會啞口無言,慌亂失措。

  但賈琰心志何其堅忍不拔,豈能被三兩句話拿捏住。

  他心中飛速念轉,思量著孫連仲到底居心何在,面上卻平靜如前,從容道:“大人可知學生年方幾何?”

  孫連仲被問得微微一怔:“本官不知,聽聞你神童之名,大抵還不及弱冠吧。”

  賈琰笑笑,再次拱手道:“回大人,學生今年歲十五又半。”

  說罷,賈琰靜靜回望著孫連仲,又道:“三年前,學生少不更事,縱有偷生怕死之念,也屬人之常情。大人以為然否?”

  孫連仲陡然意識到問題的關鍵處,原本肅穆的面上浮起一抹尷尬之色。

  賈琰的意思是說,三年前他就是個孩子,你還能指望一個孩子去舍死忘生跟當朝權貴不死不休?

  這不是很可笑?

  “但學生飽讀聖賢書,年歲漸長,也明了如賈珍這等大奸大惡之賊,若不能正國法,必將禍國殃民。

  論語有曰,聖人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故,學生秉承聖訓,以為私仇尚可忍也,但賈珍草菅人命,踐踏律法,悖逆失德,已淪為國蠹國賊,絕不可再忍也!”

  康晉端坐公案之後,嘴角噙起一絲輕笑。

  好個解元郎,果然天降奇才,果然不愧是……如此答辯如流,針鋒相對,豈不要羞死孫連仲這個老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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