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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愛情學》第8章 緋紅之王 (四)
  能實現“陳好”願望的東西是存在的,‘它’此刻就在張型的手邊。

  它的名字叫“緋紅之王迪亞波羅”,是《JOJO的奇妙冒險》中的終極反派之一——能力是去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結果’,並刪除其它的可能對他‘不利’的時間。

  其實,如果陳好能看見這個‘人偶’的話,應該是會馬上就認出‘它’的,因為有個‘一模一樣’的就擺放在“屈年”的玩具屋中的一個陳列櫃的裡面。

  事實上,張型正是上次在那裡看見‘它’後、念念不忘,簡直可以說是‘著迷’了,回家後便立即的開始去搜索有在售賣‘它’的商店。

  按以往,他最終是不會買的,也不是說有‘多貴’,到這歲數了,這類‘玩具’的投入早就一律的被打為了是‘不務正業的在花冤枉錢’。

  而如果以原本的劇本,他應該是開始時衝動的想要‘它’,其後在‘尋找和比對’中耗光自己的興致,然後用‘再想想、再斟酌’耽誤一下…最終消磨掉擁有‘它’的貪念。

  但是,這次他還是買了,就是和“屈年”的那個完全一樣的、最貴的、因為他現在需要即時的‘鼓勵’自己,這樣他才有繼續那‘宏偉計劃’的動力,何況用掉的也多少算是‘不義之財’。

  事實證明,這筆投資完全是超值的,除了滿足了他那小小的‘欲求’之外,他還因此引發、開拓了一個新的事業。

  事情是這樣的,在通過網購收到了‘它’以後,經過了入手、把玩,那種久違的‘快樂’當然讓他想再買幾個,於是他就又上了淘寶搜索起《JOJO的奇妙冒險》的其它周邊。

  而在那些‘品類繁多的商品’中他又覺得幾個Q版公仔的玩具不錯,於是點了進去,結果發現‘它們’的標類其實是“生日禮物”以及“蛋糕擺件”。

  雖然賣這些東西的‘賣家’特別的給自己的‘店名’加上了“XX正版貿易”的抬頭,可是把展示圖放大後看它們的做工和材質明顯就是‘盜版’。

  於是此時“盜版”和“蛋糕擺件”這兩個詞匯的組合勾起了一段他過往的記憶,誘使了一個他‘曾經靈感’的再現。

  在他們的業內,曾有個知名的案例——某個著名的公司曾利用自己買下了版權的卡通人物專門去搞‘碰瓷維權’。

  方法就是:他們在全國范圍內雇傭別人去‘蛋糕店’裡號稱要給‘他們的孩子’做有著這些‘卡通形象’的慶生蛋糕,然後再‘固定證據’,以侵權為名‘挨個兒’的去告那些蛋糕店。

  據說‘收益’是很驚人的,幾年時間裡光靠這個打‘索賠’,大約就‘搞’了兩千多萬。

  一時間裡,各大蛋糕店中人人自危,風聲鶴唳、甚至把那‘卡通’的名字都加入了同業內部通氣群的‘黑名單’。

  當時,好像“有誰”在聽說之後也和他提起過:“咱們也可以這麽乾”。

  是誰呢?忘了,不過肯定的是真按‘這個’去操作的想法絕對沒有‘存續’著超過兩天。

  究其原因是,他們首先需要有一個‘擁有’這類流行的‘卡通形象’的大客戶,而這樣的公司肯定也早就有了固定的、能合作操作‘此類事務’的律所和人選。

  而本身,去拿孩子的‘生日蛋糕’去搞釣魚?他曾經也‘看不上’,在他當時的‘認知’裡,靠‘這個’賺錢也許只有‘段子裡’才配有它們存在的空間…。

  不過,他現在的‘觀點’已經有所改變。

  他想做,強烈的想要試試,以至於他在腦海中瘋狂的開始搜索起‘可能’與‘它’產生關系的點滴,就像是在沙漠裡尋找著能‘解渴救困’的水源。

  於是,他想到了那個曾經與編劇“解說”相識的文創小鎮,雖然當年沒注意過是否也有類似的業務,但顯然可能存在著相關資源。

  隨即,他便馬上給“大齊”打了個電話問他還有沒有留著和那位曾經負責著‘企業孵化器’的“黃總”的聯系方式,並為此暗暗的祈禱,而萬幸的那位“黃總”和他的關系並沒有斷絕。

  第二天的時候,他就按“大齊”給他的電話聯系了“黃總”,並以他從未有過的‘執行力’,迅速的約好了兩人見面的時間。

  這次見面後,他‘直言不諱’的告知了‘他’他想‘進行’的業務,並明確的表示了‘事成’之後必會給他‘應得的感謝’。

  然後,他才開始了敘舊,因為‘先談事情再談感情’的次序既能顯得這業務更‘正式’,也更容易獲得進程的主動權。

  此刻,他再準確的回顧了‘當年在‘他’的幫助下於這裡所經過的美好回憶’,連著拉近“黃總”的關系帶‘拍馬屁’,並給這工作打上了‘輕松’和‘愉快’的標簽。

  於是,這事情得到了“黃總”的大力支持,當然應該也有著“大齊”的關系而關照’自己的緣故,不僅是‘他自己’那個的地頭,‘他’還把他介紹給了其它所‘相熟的’公司讓他也試試看。

  再接著,他便找到了幾家有‘自創’卡通人物著作權的小工作室,在這裡,他並沒有直接的說出自己的‘計劃’,只是問他們是否有‘意願’通過維權來合作賺點小錢。

  為了盡可能的打消他們的顧慮,他還提出了‘風險代理’的模式,前面的‘費用和工作’全由他自己做,只需要他們給個‘授權’。

  當然,他們中的大部分還是拒絕了,明面號稱是“不想費這個勁兒”,裝作是‘犯不著’,但其實肯定是想先‘觀望’看看。

  最後好歹是‘拿’下了兩家,為了感謝他們的支持,他還承諾了‘即使事兒不成’過後也要因為這‘信任’請他們撮頓‘小飯’。

  在後面的工作就完全是‘流程式’的了,說是‘流程’毫無問題,因為所有的‘運作’都是之前的那個‘著名公司’的照搬。

  甚至給那個他隨便找來的‘收費幫忙發律師函’的律師事務所預備的文書都是一樣的,就是當年‘那公司’在網上被披露了的‘律師函’的照抄——只是在名稱和地址上做了點改變。

  他自己也是一樣的…,一樣的‘冒充’為了一個家長在給自己的孩子訂‘生日蛋糕’…,然後在他們做‘蛋糕’的前後來‘固定證據’…再去‘發函’上門去聲明他們的‘侵權’…。

  大部分‘中套兒’的蛋糕店基本還是采取了無視,…一幫法盲,但好在乾這‘營生的’性情大多不會太‘暴烈’。

  那些真‘不當回事’的先放著,看看情況再說,如果後面‘實在沒轍了’那就一並送到法院見。

  ‘告’肯定是一定能告贏的,‘他們’絕對的違法,唯一的問題只是‘收益和時間’。

  不過,還是有人不知道單就‘律師函’實際上是沒有那麽大效用的,也有可能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在一番‘撒網’後,還是有幾家店願意直接交錢‘和解’。

  於是在‘怎呼了’幾天后多少還是產生了‘直接效益’,也不多,一套下來按照規矩‘該分的都分了’落到自己‘兜裡’的也就剩了幾千塊錢。

  但起碼宣傳的目的還是達到了,他因此也獲得了那兩個小工作室的‘長期代理’,而那些開始時故作‘清高’的公司們在聽到了結果後,再找上門時顯然已經‘口風見軟’。

  而他除了依照約定的把‘介紹費’給了“黃總”之外,他自己又‘補貼了部分’請了這件事中所有‘出過力’的人一起去了趟“萬龍洲”來表示感謝。

  最終,不管是‘真的假的’他們都在酒桌上聲稱以後會繼續的支持和推薦自己,甚至鼓勵他再想想還有沒有類似的‘業務’,他們乾脆可以當做是“孵化器”扶植企業的服務一起‘打包出去’,來一個…“維權套餐”。

  當然,實事求是的說,‘這種事’肯定乾不長久,一旦‘得手’了幾次之後,肯定就會引起別人的警惕,他遲早也會和那間“著名公司”一樣,列入企業間的‘黑名單’。

  而且,畢竟他也不可能像那個公司一樣,可以在‘全國’的范圍裡乾這種事情,目前還不能,因為根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至少現在他還沒有本事天天在外地上法院。

  最大的問題是‘這事情’本身並沒有什麽技術含量,也就是這兩年可能別人忘記了,如果‘真能賺錢的話’很快就會有‘無數人’來爭奪這個買賣。

  甚至,就包括自己現在所合作的那個小律所、那些孵化器的老板、正雇傭著自己的工作室們都可能就正在想辦法來‘跳過自己’,從而把這些其實並不多的‘收益’全部的獨佔。

  所以終歸這只是短期‘賺快錢’帶‘鋪路’的活兒,除非他能迅速的控制全盤。

  但在想到這裡時,他又‘冒’出了一個想法,反正也沒有幾個人真正的知道‘他是誰’,目前‘背鍋’的是那個‘小律所’和幾個‘工作室’,他自己完全可以用“如何規避被著作權碰瓷、釣魚的議題”去做蛋糕企業的培訓——用“反向思維”來賺‘同一件事情’的‘兩頭兒’的錢。

  在此刻,他能明確的感到了自己的‘得意’,他仿佛的又‘進步’了,進而又有點‘後悔’的感覺。

  後悔的是如果他早就有這個‘能力’,他早就能這麽‘想到就做到’,…“緋紅之王”…——他突然覺得可能自己荒廢、蹉跎了太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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