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銀新華大喊道。
此時,幾滴眼淚從他的眼頰中留下。
“等等,我···我為什麽要哭?”銀新華滿臉疑惑。
“叮鈴鈴!叮鈴鈴!”銀新華看向聲音的來源,是手機來電話了。
“混小子,乾甚麽去了?打你那麽多次電話都不接,是不是不想拿錢了!今晚12點,把稿子交上來。”“好的,好的。王總再見。”銀新華歎了一口氣。
“又要熬通宵嘍。算了,不想那麽多了,反正現在才早上7點。”銀新華穿好衣服,出去吃早飯。
8點,銀新華在外走著,周圍是熱鬧的街市,行人帶著微笑,他卻帶著憂傷,回想著自己的一生。
他的兒童時期是不幸地,但他卻是不幸中的萬幸。7歲時,他家那棟樓的一個熊孩子玩火把整棟樓給燒了,他的父母為救人而犧牲,他也就成了孤兒,之後他便被送進了孤兒院。
9歲時,他被領養,但直到他10歲之後明白那戶人家領養他只為了一件事:吃霸王餐。那戶人家給他穿上了“名牌大衣”(事實上,那只是個地攤貨),然後帶著他去了五星級酒店吃飯。服務員看著這夥人的“名牌大衣”,也就熱情的迎了上去,而這兩個領養他的“父母”吃飽了之後對服務員說去上個廁所,許久都沒回來,這時服務員才意識到了那倆人是過來吃霸王餐的,而且還吃了上萬元!
服務員趕緊給老板打了個電話,老板又打給了警察,就這樣,他便成了唯一的線索···或是幫凶!於是就這樣,他被幾個警察輪流問問題。完了之後,確定這個孩子不是幫凶,而是一個受害者,他才被再次送回孤兒院。
10歲時,再次被領養。這次是兩個恩愛的夫妻,但因為妻子無法生育,才到孤兒院來領小孩。妻子非常喜歡他,本來這是件好事,但丈夫不樂意了,他多次與妻子吵架說要把自己給送回去,但妻子堅決反對。一天,丈夫早早回到了家,把他打暈。正要帶走他,推開門,妻子站在門口,丈夫驚訝得看向她。不久,便就吵起來了。
良久,丈夫忍無可忍,把他丟到一邊,隨手拿起一件鋒利的物品,向著妻子的方向捅去,並說道: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妻子咬著牙對他(銀新華)說:銀新華,快跑!
他眼帶淚水,往警察局的方向跑去。丈夫因為妻子的舉動,憤怒讓他忘記了去追自己,反而繼續去捅妻子。後面,警察趕到,妻子已經分成了一塊一塊的人肉。
回到孤兒院,他因人生經歷而被人唾棄,無人領養,遺留在孤兒院。直至他16歲時拿走身份證和一些必須物品翻牆“逃”出孤兒院,才結束了他的孤兒院生活。
18歲時,考上了龍國的二本大學。
22歲畢業時,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一切看似正往好的方向發展,可到了他25歲:他因工作辛勤,得到了十分豐厚的獎金,同事們就十分的眼紅,於是合夥偽造他私挪公款的假象,就這樣,他被降職,還被罰錢,不過他的同事們任然沒有得到他的獎金。因此,同事們處處打壓他,他(銀新華)知道自己不受歡迎,主動辭職。
26歲,他3年下來攢的工資用完了,在網上找工作,發現了寫作這一行工資較高,想了想自己的想象力不錯,試了試寫了一些懸疑文章,結果真賺到了錢。就此,他成了作家,每天被一個姓王的人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