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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火警探:極惡凶犯教典》第一十章 發黃的記事本
  林盡將鹿熏送回他們住的小區,然後林盡一個人回派出所。

  下午所裡有很多外勤任務,林盡跟著大部隊東奔西走,幾乎就沒停過。

  傍晚六點回食堂吃飯,才有空研究鹿熏在qq上發過來的照片。

  黃友仁的那些證件沒什麽問題,那本發黃記事本上手寫的內容,倒是藏有玄機。

  筆記本的每一頁,基本記錄的全是同一個人的信息。

  雖說黃友仁是給自己自己看的,寫得很隨便很潦草,但只要辨別,還是能認出來大部分漢字。

  比如這一頁:

  朱安平,二十四歲,一米六高,慣偷,蹲過三年。

  女友打掉孩子,跑了,恨女人。

  搶錢,他不敢下死手。

  逮住一對老夫婦,我殺了那老頭,讓他殺了那老太練練手。

  車站裡有警衛,附近的鐵道沒人巡邏,好下手。

  有兩個農村女人走來,騙走殺了,長得醜,沒興趣。

  騙來一個孕婦,沒什麽錢。

  他說長得像前女友,殺了孕婦,剪了頭髮,還在肚皮上刻字,喝死人血。

  精神不正常,不能合作下去。

  ——96.8

  ……

  觸目驚心的記錄。

  這是黃友仁其中一名合夥人的資料,連真名都有,結識的年月也有。

  因為這個朱安平精神不正常,行凶手段過於變態,黃友仁覺得繼續跟這人合作容易出事,所以就走掉了。

  林盡根據這個案子的細節和年月在網上進行搜索,果然找到了相關的真實案件。

  96年發生在安省,凶手一年之內在火車站周圍殺害十二人,其中一個人還是個孕婦,當年也算是轟動一時的大案。

  可是,各種報道都沒有提到朱安平的同夥。

  難道是朱安平很講義氣,把這些罪行都一個人包攬了,沒有把黃友仁供出來。

  又或者是……

  他其實全部交待了。

  只是辦案的警察沒能追查到那個“同夥”的身份和去向,所以就把這個案子當做只有朱安平一個嫌犯來處理……這樣才能快速結案。

  不然,另一個同夥只要一天沒抓回來,就一天都結不了案。

  還有六頁,全部記錄的都是黃友仁過去的“搭檔”和“徒弟”。

  而那些人犯下的案,有些可以在網上查到,有些則根本查不到。

  一般懸案如果沒破之前,是沒有太多相關報道的。

  這麽多年過去了,黃友仁居然還沒把這個記事本給銷毀……難道他把這當成一種重要的回憶,所以才珍藏至今?

  在鹿熏被襲擊之前,林盡認為黃友仁真是漏網的殺人犯的概率,只有不到百分之三十,而那之後就上升到了百分之九十。

  現在看到這本記事本上的內容,這概率瞬間上升了百分之百。

  黃友仁就是三十二年輕那個身份不明的一級通緝犯!

  確認了這一點,那後邊的抓捕是不是就好辦了?

  並沒有。

  首先,三十二年的案子,林盡這個小民警是沒有權力調查的,就算上報給局裡的刑警隊,他們也無法出手乾預。

  這涉及到案件轄區管理權限。

  當年,有四個地方發生了命案,只有那四個地方的刑警隊可以對黃友仁這個通緝犯進行追捕。

  其他地方的警方是不能隨便介入的,不然大家都去插手其他轄區的案子,那就亂套了。

  三十二年前,那時候林盡都沒出生呢。

  不知道當年負責該案的刑警,現在是不是還記得這件案子。

  對於外人來說,這是重案懸案,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這是一輩子無法消除的傷痛,而對於老刑警來說,就不見得有什麽特別的。

  因為幾十年辦案生涯,遇到的凶案太多了,而懸案也不在少數,不可能每個懸案都成天惦記著。

  林盡查到了K市,V縣、O市和T縣,這四個案發地的公安局刑警隊電話,他打算逐個打過去問問看。

  K市的刑警隊電話打過去是空號。

  林盡打K市總局的電話,查問刑警隊的電話。

  “刑警隊的電話不對外公開了,因為之前老是有一些無聊的人打過來,我們接線員根本沒能力處理那麽多信息。”

  “我也是警務系統的,我是南省……我有個舊案的信息想要和你們刑警隊聯系,請把他們現在的電話給我。”

  “不好意思,異地協同辦案,請走正規申請程序……”

  好說歹說,接線員都不肯透露。

  V縣的刑警隊倒是有人接聽了,而且正是刑警隊內的值班刑警,聽聲音大概三十歲出頭。

  “32年前的案子?這麽老的案子,卷宗都不一定能回來了。”

  “凶殺案的卷宗,不是永久保存的嗎?”

  “話是這樣,可是以前全是書面檔案,搬來搬去,總有遺失損壞的,不像現在是電腦辦案,都有備份。超過二十年的卷宗,估計在檔案管理局裡,我們局裡的檔案室早沒有了。”

  “那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

  “應該早就退休了。當年負責查這種入室殺人案的都是刑警中隊長,當年至少都三十多了。”

  對方的語氣有些不耐煩,說白了就是對這種陳年舊案不感興趣。

  “希望你跟領導提一下,這個案子如果重啟調查,是有機會抓到那名在逃嫌犯的,我這邊掌握了充足的證據。”

  O市刑警隊的接線員挺有責任心的,她把電話轉給了一名叫“老周”老刑警。

  “哦,這個多地連殺入室搶劫搶劫殺人案, 我有印象。當年擊斃其中一個歹徒的時候可是特大新聞,我只有八九歲,聽大人說了好幾天。”

  “現在,有人願意重啟這個案子嗎?我這邊掌握了一些線索,可以確定另外一名在逃通緝犯的身份。”

  “你知道嗎,刑警隊長更換的時候,新隊長都會從新清查過去的積案,這個案子太久遠了,也不知道嫌疑人的真名,太難查了,所以新隊長根本沒理過這個案子。你說說有什麽線索,讓我看看有沒有重啟的可能。”

  林盡一一說明。

  “……他自己說的當然不算數的,至於你說那什麽筆記本,他記錄的也不是當年在我們本地犯下的案子,而是後來的案子,就算是親手寫的,也不能作為證據的。”

  “可以做DAN對比,這是最直接的辦法。當年凶手留下的體液樣本,應該還有保存吧?”

  “這個不清楚,得去證物科找才能找到,還有沒有保存,不好說。”

  “那請你上報這個案子,如果領導有興趣,到時候隨時可以跟我聯系。”

  對方沉默片刻,說“小林,你這個年紀想要破案立大功的心情,我是能理解的,誰不都是這樣過來的呢。我提醒你一句,這種跨越多地的舊案,又沒發生在你所在的轄區,你還是別折騰了,基本最後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這句話給林盡潑了一大盆冷水。

  明明通緝犯就在眼前,卻沒人願意過來抓捕,難道還要給他繼續逍遙法外下去?

  林盡抱著最後一線希望撥打了T縣刑警隊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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