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歌是不能發表的,因為涉嫌抄襲。每年都有很多類似涉及到版權的事件,無論最後誰勝訴,對於被告方的影響都是很大的。一旦‘創作型’的歌手被打上了‘抄襲’的標簽,他的名聲與前途會受到難以估量的影響。
搭上李閔這條線之後,鄭容和得到了很多。帶著投桃報李的心情,他不想李閔傳出什麽難聽的傳聞。因此他更加細心的看了譜子,想著萬一發現什麽了,一定要和李閔先說一下,免得他在演唱會那麽盛大的場合出了醜。但是出乎他的意料,這首曲並沒有什麽相類似的段落,而且風格也和現在韓國的樂隊音樂不同,反而有一種原始的的氛圍在裡面。鄭容和眼前一亮,這正是他想做但是沒法做的音樂。他是簽約的商業歌手,音樂必須是才行,很多時候他覺得很好的歌完全沒法通過公司策劃部的審核。
“哥,又是一種新的音樂類型。”權志龍一邊操作電腦,一邊欽佩的說道:“真不知道哥的極限在哪,每次和哥合作都有驚喜。”
“什麽驚喜啊…”李閔把嘴裡的飯咽下去,接過遞過來的水瓶咕咚咚喝了一口,說道:“如果你們不用考慮粉絲,也可以寫這樣的歌。要不這樣吧,在工作之外你們寫的自己的音樂中選出自己認為最好的,我出錢給你們出,算是以後幫忙的薪酬好了。”
李閔的話一出。正圍在電腦前的三人全部產生了興趣。作為一個組合出道的歌手一直以來的怨念就是‘要是能出一張就好了’,但是身為組合的一份子,就注定了公司很難再他們身上再投入資源了。即便是權志龍,也是出道兩年後才得到第一次的機會,歸根結底,還是‘錢’的問題。而對李閔來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什麽問題。再說一張也沒有多少錢,籠絡人才的方式多種多樣,但是最有效的無疑是投其所好,現在雖然還看不出來。但是在未來。如果有必要,這些投入都會有它的價值的。
三人彼此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睛裡看到了渴望,權志龍和鄭容和就不用說了。他們都是所在公司的主要製作人。練習生的時候平均每周都要交一首歌的作業。這麽多年積攢下來的滿意作品不知道有多少。至於勝利,他雖然是的老麽,但是他的野心可是數一數二的。才華確實一般,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在‘別人’那兒翹幾首歌。誰不想啊,有這樣的機會不抓住是傻子。
勝利琢磨了一下,社長囑咐一定要和李閔交好,他又是主動提出幫出的,怎麽想也不會吃虧。當下第一個說道:“哥,以後有什麽事一定要叫我,就算是讓我當苦力我也認了,只要能出,做什麽都可以!”
李閔樂了,他早看出勝利是那種‘識時務’的人,沒想到這麽上道。李閔把最後一口飯塞進嘴裡,喝了口水半開玩笑的說道:“一會兒去三樓找攝影師,拍一張裸照,明天dk的策劃就會聯系你出了。”
聽得臉紅,偷偷拍了李閔後背一下,但是看起來倒像是怕他噎著給他拍拍。
勝利聽到李閔這麽說,表情呆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應了過來,叫道:“哥,說真的麽?”
“啊,真的。”李閔正在喝水,隨口說道。
“我這就去,哥說好了,我拿著裸照回來的事情不能變了!”勝利甩下這句話,推開門跑了出去。所有人都呆住了,李閔一口水差點沒把自己嗆死,幫他拍後背好久才緩過勁兒來。
李閔咳嗽完了,接過遞來的紙巾擦了擦嘴,問權志龍:“這小子不會真去拍了吧?”
權志龍歎了口氣,有這樣的隊友,真的很難不丟臉。他苦笑了一下,略微難堪的說道:“哥,他一定會的。而且這首歌多半還得我給寫。”
聽到這話,李閔的臉色更苦,他倒不是心疼出這張的錢,而是在後悔剛才說的話。李閔的腦袋裡此時生成了一副畫面:在為了宣傳曲的訪談中,問勝利是怎麽得到機會的,勝利脫口而出‘李閔哥讓我拍一張裸照給他,然後就給我出了。’
傳出這樣的名聲,確實有點不太好。
李閔愁悶的搖搖頭,忽然余光瞥見正拿著手機在鼓搗什麽,心裡微微一動,湊過去看了一眼。趕忙把手拿開, 但是李閔的眼睛尖,已經看到上面的內容了。李閔老臉通紅,伸手去搶的手機,惱怒道:“你這是要發給誰?權,你是在挑戰我嗎?我要收拾你!”
“oppa,你要是這種態度,我就群發了啊。”把手放在發送按鈕上,與李閔談著條件。
見李閔即將出糗,權志龍和鄭容和都識相的把目光收回放在了電腦屏幕上,不聽也不看。倒是幾個老外錄音師嬉笑的看著,這種情況他們已經見過多次了,非常期待看到李閔吃癟的表情。
“你敢!”李閔齜牙威脅,但是不為所動,手指在按鍵上輕輕摩挲,好像隨時都會按下一樣。李閔瞥了一眼手機上收件人的位置,上面一長串的名字,大概少女時代的幾個人全在裡面了。這哪行啊,要是真的發送出去了,還不被取笑半年?李閔眼珠轉了轉,忽然堆起笑容,完全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道:“啊,你看,oppa平時對你挺好的吧,啊,我想起來了,來找我不是有事麽?答應,oppa通通答應你,要什麽給什麽,讓我做什麽做什麽……”
李閔無限討好,無限許諾,慢慢的湊近了,越來越近了,李閔眼中劃過一絲得逞的笑意,忽然猛的一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