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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雜談》我的鄭開馬拉松
  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晴

  現在我掉進了一條大河,自己想遊到河對岸,而聽到周圍的聲音卻是“回來”,我可以選擇回去,回到以前的樣子,安安穩穩的過著每一天,總是一個步調的過活。我眼中看到的是河對岸的仙桃,心中想的是如何遊到對岸,吃到桃子,讓自己成仙。在河裡,面對的是驚濤駭浪,暗礁巨流,還有鯊魚大鯨,一個不小心就會死在河裡。周圍的人擔心我的安危,害怕我出事,而我的心是野的,認為寧可被魚吃掉也決不回頭,就為了吃一口仙桃能夠成仙。於是,我成了眾人痛恨的對象。

  今天,與表姐逛商場,發生了一件事情,由於我出校門找了份工作,需要一身職業服裝,就去商場看看有合適的沒有。去買褂子是,她沒有與人搞價,就直接買了下來,雖說是給我買的,但我卻不接受她這種做事方式,我堅持要搞價,否則不買,而她不肯,我們大吵了起來。我找工作她從心眼裡不同意,一直持反對意見,而我堅持要做,我認為現在不找工作就是自尋死路,因為馬上就大學畢業了,需要提前找到出路。她認為做學生就應該在學校學習,不要考慮工作的事,出去必然耽誤上課,影響學業,沒有了錢家人給。說實話,我考慮的重點不是錢,而是鍛煉。我並不擔心什麽,誰也沒有硬逼我去賺錢,而是盡我的量花錢,但是我想要自己去掙錢。今年,我已經二十二歲,早已過了自立的年齡,一直是家人供養我,我只需開口去要便成,但我的心不痛快,我活的不開心。我想自己去掙錢,養活自己,照顧自己,來證明自己有能力,也有實力去這麽做,另外通過工作,增加閱歷,提升地位,讓人敬仰,讓人羨慕。我想過這樣的生活,我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滿足自己的“可惡行為”,可是這樣做是不是我行我素,自私自利呢?

  有人說,你該死。是的,我真該死,可是還是不會改變自己的決定。改變,即沒恆心,沒主見,沒志氣。堅持,即頑固,固執,蠢笨嗎?那麽,立起來,中立怎樣呢?兩面派,叛徒。我看還是固執,玩過,自私些吧,反正怎樣都不好做人。

  別人可以給我許多意見、建議,也能夠提供許多幫助,多聽些別人的觀點是有好處的。可是,這些真正適合我嗎,是我真正想要的嗎,我到底想要什麽?有誰問過我是怎麽選擇的,有多少人尊重我的意見,接受我的選擇呢?不管對與錯,我這樣做了。

  也不管我想的對與錯,我也這樣說了,窮怕了,想過有錢人的生活,想過權貴人家的日子,想飛黃騰達,讓世人矚目。雖說有錢人總是擔心錢花不完又來不及曬太陽有發霉的危險,權貴人家整天害怕朝不保夕終有落馬人頭落地的時候,可是誰不想富貴呢?聲明一點,人窮志不短,咱身為窮人,志氣不能短,照樣頂天立地做人。

  我這個思想當然不能為表姐所接受了,她想的與我想的根本不一樣,再怎麽溝通也是白搭。我們的思想層次、寬窄、高低等不一樣,思維的方式也不同,溝通起來怎麽不摩擦,思想上的誤解,再怎麽溝通也是有障礙的。所以,我們的爭吵是必然的,剛開始我只是一面聽她嘮叨,一面陳述自己的觀點,盡量控制情緒,任她訓斥,也能克制自己,也許買衣服就是個導火索,汽油碰到火花就會劇烈燃燒,我們因為這件事而大吵一架。回想兩年半前上大學,報道要買些用品,大姐就領著我跑了幾天,

九月十六日去學校報道,把各種手續都辦好後,我們回去了,然後去二七逛街,當時天氣也熱,人的心情容易急躁,加上姐姐對我的不滿與斥責,我爆發了,使自己變成一個火球,一發不可收拾。當時卻是自己的不好,造成了不好的影響,那時也幼稚傻瓜,讓自己成為了“大火球”,我也氣,她也氣,二人一起生氣,中午氣都氣飽了,誰還有心情吃飯呢。  是的,我現在正在大河裡,是繼續前進,還是調頭返回?是工作下去,還是回校上課?我得自己選擇,回校沒問題,但我會瘋掉的,因為我的心在外面,已經野了,回不去了。除非,讓我經歷了,我才有親身感受,對事情評說一番,其他聽起來的只是聽來的,不是自己的。

  2009年4月5日星期日晴

  我已經強烈地感覺到,今天是我感情爆發的日子,我認為必須在今天,不能在明天,因為我已經拖延了好多天,今天是最重要的。我的感情是多天來的淤積,讓人不吐不快,是昨天的,前天的等已經過去了的,都已經發生過,成為歷史即將被人遺忘。就在我寫這個字的0.1秒前,它就成為了過去,不會再回來,永遠與我說再見。

  一、先說說今天的事情,今天是4月5日,是第三屆鄭開馬拉松比賽的日子,是萬眾一心的日子。

  凌晨四點鍾,被鬧鍾吵醒,又多睡了一會,就起床了,看看表剛四點二十分,其實沒必要起這麽早,但是為了湊學校志願者們的車,隻好如此。乘車到了鄭開大道的起點處,此時已經有不少的人了,各種身份各種職業的人都在忙碌著。據說,這次報名的人有一萬六千多,加上服務人員、觀眾等,也有三四萬人。比賽開始前,大路上早已人山人海,被擠得水泄不通,運動員穿的是361°的紅色T恤衫,遠遠望去就像紅的海洋。

  比賽開始了,前面的人一出發,後面的人跟著向前跑,不用自己使勁,後面的人推著就走了,擋都擋不了。名人來了,媒體來了,人們興奮起來了,叫喊著,歡呼著,跳躍著,整個場面沸騰了。我跳起朝前方望去,只見黑壓壓的一片都是人頭,望不到頭;回頭望去,後面也是黑壓壓的一片人頭,望不到結尾。跑了一段路程,大部分人的興奮勁都已消去,所要做的就是使勁向前跑。比賽分三種類型:5公裡小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和全馬拉松,挑戰人的極限的是後兩種。我報的是半程,有二十一公裡多些,由於好多天沒有跑步,對於能否跑完賽程心中無底,抱著能跑多遠是多遠的心態參與了比賽。

  參加長跑,更多考驗的是人的耐力、意志力、承受力等,身體素質也是一方面,但不是全部因素。在路上,人們相互鼓舞著,互相加油著,路邊的觀眾也投入了熱情,為大家鼓勁加油,志願者為大家倒好水,遞給大家,並不忘說聲“堅持到底”。那場面真是感人,讓人感動不已,認識的不認識的此時親如一家人,感動無處不在。但我堅持一個觀點:感動是瞬時的,不是長久的,所以人們不要把感情都投入到一個事物上,感動得一塌糊塗。

  人人渴望勝利,勝利來自於堅持不懈,我身著長褲,腳蹬舊鞋,穿著破襪,裝備不算良好,跑了一段路後,腿腳酸疼,呼吸困難,對於自己缺乏了信心。當時腳磨出了泡子,索性把襪子脫了扔掉,光腳穿鞋前行。我一度想放棄,但又不願意放棄,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所謂的一念之間,放棄比賽只需要往路邊一停,等候車輛收容,照樣出終點,同時也意味著你的失敗。繼續跑,要忍受得住一切,心中隻想一件事:奔向目標。我往前跑著,看著路邊的數字牌一個個落在身後,知道自己一步步地接近終點。跑到十七八公裡時,幾乎累得不行,跑一米要歇十米,真想放棄。可是已經跑了大半路程,剩下三四公裡地,就在眼前,就在不遠處,放棄跑完全程實在不甘心,於是咬牙一步步往前挪。快到終點了,一千米、五百米、一百米,每向前走一米就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忍受無言的痛苦,離終點百十米時,我沒有衝刺,也沒有興奮,只是更加吃力地跑向終點,衝向終點。我沒有興奮,也沒有吼叫,我害怕自己興奮地死去,害怕吼叫後倒地,這不是我要的結果。

  跑完全程後,真實虛脫到了極點,也沒顧上休息,就急忙排隊領食物,以補充消耗的能量。跑完全程和半程以及小馬拉松的人,都應該為自己鼓掌,為自己慶祝。尤其是前兩個項目的運動員,獲得的掌聲更多,得到的喝彩也最多。每個人都要為自己鼓掌,肯定自己,證實自己,上至七八十的老人,下至三四歲的小孩,都是值得人們學習的,都是值得敬佩的。

  當然,比賽也造成了一定的負面作用,我重點說一下環境,運動員飲用過水後,把瓶子和一次性杯子隨手扔在地上,有的人朝路邊扔的遠遠的,放眼望去,只見滿地濕漉漉的,地面上一層垃圾。有人要解手,越過草坪,去河岸邊撒了一通,不知道毀壞多少小生命。人們對生態的破壞,對環境的汙染越來越嚴重,是不容忽視的。

  我有些不喜歡生活在這個時代,我也不想參加類似的比賽了。

  二、三月三十一號,我下午回家,到家已經九點了,四月一號下午我返校,到校已經十一點了。回家的原因是袁旭的爺去世了,四月一號(三月初六)出殯,從回家到返校的一天半中,我經歷了太多坎坷, 經歷了太多的事。

  回家時,坐了輛客車,用了三個多小時,才到新苑站,此時已經找不到回家的車子。沒辦法,只有想辦法,最終與人合租了小麵包車回家。回校時,經歷的更多,在家門口等車時已經五點半了,在堂叔的家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沒見一輛車毛出現,心中焦躁的不行,當時已經決定再等會,不然就回家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有輛拉貨的空車路過,攔了下來,向司機說說情,終於坐上了車。我要感謝二嬸,她為我等車坐車沒少費勁。到了新苑站,買車票時,售票員說十一點的有一趟去鄭州的車,我估算了一下,到了都夜裡一點了,不把人急死才怪。還有幾班是第二天五六點的,可是這一夜又怎麽過呀,於是我急忙去客車站,看還有沒有回鄭州的車,結果令人很失望,有個願意拉我的麵包車,開口就是120塊,他真把我當大款了,後來又返回火車站,再試問一下看有沒有回鄭州的火車,排隊時遇到一個哥們,他說八點的有一班車,我又升起了希望之光,買到八點的票,心中松了一口氣,我看哪個女售票員也該自我檢討了。

  上車的人很多,特別擠,大多數是出去打工的人,三五成群的。因為沒有買到坐票,就站了一路,算上車晚點和半路停車的時間,將近一個小時,否則,大家能夠早點回家。

  我要富有,讓自己有錢,買車買房;我要感謝幫助我的人,他們給我提供了便利,給我以溫暖。現在,我活在現實;將來,我要活在夢想,把夢想變成現實,享受人生,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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