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恩堡的富饒光鮮之下,隱藏著汙垢。
魁野並沒有穿著那套帥氣的暗鋼盔甲,而是穿著普通的市民絲綢,宛若一個身材高大的公子哥而已。
而此時魁野身邊也沒有巡林客姑娘們的護衛,只有古紹夫和新加入的塔斯丁苟·火須,三人都一副日常市民裝扮,行走在越來越陰暗的巷子中。
不過這次塔斯丁苟·火須沒有踩著兩米半的高蹺機甲了,而是只有一米二的滑軌高蹺,只是調節到比魁野略高的高度。
一路走來魁野算是看明白了,這個矮人有強迫症,只要別人比他高哪怕一點就十萬個不樂意不高興,所以才會一路‘最高’。
“黑港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個叫‘髒物巷’的地方,這裡據說能買到被海盜劫掠走的髒物,以前也發生過一髒物巷商人為中介,贖回了被海盜綁架的商人,很多人都猜測這裡的黑市商人和海盜有聯系。”
古紹夫繞過地面惡臭的積水,或者應該是某個流浪漢的黃湯,一邊走一邊介紹。
“一群老鼠,要是出現在矮人城市,這些沒胡須的老鼠活不過三天。所以人類的癖好真奇怪,凡放任這種罪犯窩點不清除。”
塔斯丁苟·火須雖然在瑪麗恩堡工作生活很久,但似乎也只是聞名,今天是第一次來這種陰暗角落,不由得碎碎念。
“真正的罪魁禍首是大海上馳騁的海盜,髒物巷裡的商人頂多就是個下線,掃除過一次海盜還會重新找下線,只是會更隱蔽而已,留著這個髒物巷,反而能給那些被俘虜的水手商人留一線生機。”
古紹夫表情有些不樂意,於是辯解道。
“罪犯都市。”
塔斯丁苟·火須開腔懟道,態度不改,和其他矮人一樣頑固。
“到了,這家小店我來過三次,最後一次是打探我父親的消息,不過店主說杜魯齊的戰利品,他們愛莫能助。”
三人的事一個看起來不到十平米的小小護符店。
因為真神存在,甚至不止一個真神的緣故,所有人都會祈禱,但為了自己的祈禱能準確的送入自己神祗的耳朵腫,會用護膚作為輔助。
這間不到十平米的小店掛著數以百計不同大小的護膚,除了常見的西格瑪和尤裡克護膚,最多的就是曼納恩,乃至精靈海神瑪瑟蘭的神徽,材質有木頭琥珀黃金或者象牙,種類繁多。
雖然陰暗,但很難想象有這麽說‘神徽’的小店,居然是給海盜銷髒的下線。
站在小店後,是一個昏昏欲睡的老太婆,看上去又駝又遲鈍,一副離死不遠的暮氣,直到三人在店中停留了一分多鍾,才從瞌睡中信念來,發現來了客人。
“客人,想要出海啊,要來求神保佑嗎?看這漂亮的衣服就知道是大人物,來個黃金曼納恩的徽章如何,非常靈驗的。”
老太婆一見來了生意,殷勤的用髒兮兮的手指捧著一盒黃金徽章出來推銷,但仔細一看就會發現這玩意是鍍金而已,卻被標價五個金冠。
“我們不是求神,我們是來求海。”
古紹夫用道上的黑話,表明自己的來意。
“還來,上次不是已經說了嗎,杜魯齊的事和我五官,我看起來長著尖耳朵嗎?”
老太婆似乎以為古紹夫依舊是為了贖回自己父兄而來,於是生氣的否定。
“不,不是他找你,是我找你。告訴你的老板,問他認不認識這把劍。”
魁野拔出馮·卡斯坦因之劍,
殷紅的光芒灑滿了小店,就連古紹夫都一副臉色難看的退後了兩步。 作為在前線和吸血鬼作戰過的前巨劍士,他當然認得出這吸血鬼腐蝕。
但他沒有吭聲,因為相信魁野。
“你是……”
這個看似巫婆一樣的老太婆看見這把劍,臉色一下子就變得小心翼翼。
“魁野·馮·卡斯坦因。”
魁野報出了自己的姓名,只不過加了一個馮。
最大名鼎鼎的吸血鬼家族。
雖然大海上的吸血鬼海盜不止一支,但無一例外,都是是從馮·卡斯坦因家分出去的。
矮人和古紹夫不吭聲,因為他們雖然不清楚這把劍怎麽來的,但都十分確定魁野並非吸血鬼,而且在上路前魁野就已經聲明自己要詐一詐黑灣的商人。
老太婆店長顫顫巍巍的看著這把吸血鬼之劍,似乎是為了驗證是不是真貨,甚至拿出小刀,切開了自己樹皮一樣的手指皮膚,一絲絲血跡緩緩的被殷紅的劍刃隔空吸收,宛若鮮血長河。
“馮·卡斯坦因之劍!”
老太婆店長驚叫出聲,但很快就像做賊一樣捂住自己的嘴。
“跟我來。”
她說著關上了店門,掛上停業的牌子,拉著三人從店後的小門走出。
店後是一個髒亂的小庭院,庭院裡只有一口井,她拿掉井繩上的水桶後,把繩子放下,示意三人跟著她一起爬下去。
趴下後井底本來應該是青磚井壁的位置破開了一個老舊的漆黑洞口,老太婆進去後點亮油燈,是一件和小店差不多面積的密室,空氣中散發著某種隔夜飯似得腐臭。
而在密室之內,是一個血腥得發黑的小祭壇,上面擺放著一個頭骨。
“我偉大的主人,諾克特拉斯伯爵我有事稟報,十萬火急。”
老太婆拿出一根血紅的蠟燭點亮後,擺放在骷髏頭上,紅色的蠟油緩緩滑落在頭骨之上,空氣中逐漸多了一種甜膩的血腥味。
“蠢貨,你已經三個月沒繳納髒物款了,那些戰利品什麽時候你能脫手!?還是說你不相幹了,想來我船上當水手了。”
骷髏頭髮出粗野的辱罵,讓老太婆趴在地上瑟瑟發抖。
在吸血鬼海盜船上當僵屍水手,就連諸神都救不了你,靈魂永不超生。
“不關她的事,是我要找你,我乃魁野·馮·卡斯坦因。”
說完魁野拿出馮卡斯坦因之劍,直接劍指骷髏頭。
魁野頓了頓,雖然沒想到這黑灣後的事開高達的諾伯爵,不是盧瑟·哈肯,但無疑諾伯爵比精神分裂的盧瑟·哈肯好打交道許多。
前提是念得出他的真名。
“奈克勞斯·馮·卡斯坦因。馮·卡斯坦因家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