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我叔叔,隨時都可以的呀!”
小潘攤了攤手。
我從未想過,我的人生,從此會和小潘,章一天緊密聯系起來。
有了小潘的關系,遲早見潘志都沒了問題。
告別他們,我開始回到宿舍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我們約好了十天后,由小潘帶著我們去京城面見潘志。
晚上十點,我正準備休息,章一天打來了電話,約我到雲上城旁邊的小吃街去邊吃邊聊。
我估計,他應該是想和我聊聊小潘。
今天中午離開時,我曾經私下向章不凡打聽過,章不凡告訴我,關於小潘的詳細情況,由章一天來給我講。
小吃街還是人來人往,一如既往的熱鬧。
我和章一天,找了個空位坐了下來,他要了幾瓶啤酒。
我們邊喝邊聊。
“帥哥,需要點一首歌嗎?只要十塊錢!”
一名小網紅謙卑地在小吃街招攬著生意!
小網紅離我們攤位不遠,我側眼看見一位年青的小夥,像是失戀了,他招了招手,把小網紅叫到了身邊,聽他問道:“你會唱什麽歌?《紅唇》會唱嗎?”
“會的、會的,帥哥你需要點這首歌嗎?”
小網紅雙手放在胸前,謙卑地回答著。
“行,你唱吧!”
小夥醉眼看著這位小網紅。
小網紅調了調音色,撕心裂肺地唱了起來:
你用思念塗成一抹紅
讓我跌進胭脂色的夢
情有多濃心就有多痛
最怕這樣突然的重逢
風把回憶搖落一地紅
……
“眾生皆苦!眾生皆苦啊!”
章一天似是也喝多了,晃著腦袋,嘴裡嘟囔著。
“要不要我們也點首?”
我抬眼看向章一天。
章一天卻搖了搖頭,醉眼望著我問道:“徐律師,你聽說過有些地方的少數民族,女人在嫁人時必須懷上了孩子才能嫁嗎?並且,這女人懷的孩子,和她今後嫁的男人毫無關系。”
我想了想,在雲滇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確實存在他說的這種情況。
這種方俗,在當地叫“走姑娘”,也就是待嫁的姑娘,當夜晚來臨的時候,把屋門打開,梳裝打扮好,關了燈,等著年青小夥來。
姑娘也不問年青小夥姓甚名誰,黑燈瞎火,就可以同床共枕,直至懷上。
有的甚至單獨在荒郊野外,搭一間房屋,讓待嫁女孩單獨住進去,懷上後,父母才會把她接回家,等人上門提親。
“果然,果然啊!”
章一天聽我講完,對我發著感歎。
我有些奇怪,他號稱民俗大師,不會連這風俗都沒聽過吧。
“你不是想知道小潘的身世嗎?他的身世,就和你知道的這個風俗相關。”
聽他說起小潘,我來了精神,小潘的身世,又會和律界大伽潘志有什麽關系呢?
“我也是聽我師父講的,這還得從我師父很久以前辦的一個案子說起。”
“小潘的母親,應該就是來自你說的有那個怪異風俗的地方。”
章一天好像沉浸在了遙遠的回憶。
我看著他的表情,心裡竟生出一種奇怪的想法,章不凡更像他父親。
怎麽可能呢?親子鑒定我是看過的。
我搖了搖頭,趕走心中的思緒,認真聽他講著過去的事。
二十多年前,
一個女孩從一個落後的山區地方考上了比較有名的醫學院校。 臨近畢業的時候,她和醫學院校的一個男生談起了戀愛,她特別想和這個男生要一個孩子,男方不同意,並表示xo可以,生孩子等結婚後再說。
女孩多次索求未果,如果是正常人的話,在TT上刺穿幾個小洞,埋伏男方一波誘敵深入,也可順利達成求子的目的。
但女孩偏偏不是正常人,想出了一條既能用到自己所學專業,又能達成目的的方法:
女孩先se誘無辜的男方。
二人一番激烈的戰鬥之後,男方拔屌無情,轉身睡去。
女孩再悄悄翻騰出TT,通過某種手段保留了jin華,自己給自己整了一個試管嬰兒。
不久後,女孩便找借口和男孩提出分手。
其實男孩還是非常愛女孩的,多次找女孩想挽回感情,但每次都遭到了女孩的無情拒絕,男孩雖然痛不欲生,也只能作罷。
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男方生活逐步回歸正軌。
過了幾年,男孩也結婚了,有家有室,可突然有一天,男孩竟然收到法院傳票,有人起訴他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
男孩看了起訴書才知道,起訴他的是曾經在大學醫學院和他談戀愛的女孩,他心想每次都采取了措施,不可能和她有孩子啊!
可當他了解事由後傻眼了,然後憤怒的反訴女孩盜竊罪。
法院收到男孩的反訴,法官也傻眼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你那玩意兒人家不偷,你也自己往出打,再說盜竊罪是財產犯罪,壓根不保護你那攤子孫們。
最後法院判決,那晚春xiao, 男孩實施的是贈予行為,他仍需承擔撫養義務。
這無論對於男孩,還是女孩,都沒台階下了,眼看著雙方就要反目成仇。
這個案子最後,還是章不凡用再生人這個民俗說法打消了男孩和女孩雙方的積怨,女方也不再強求男方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
不過,男方把女方生下的男孩認作了侄子。
“不可能,不可能!”
聽完章不凡講的故事,我已完全明了,他說的那個女大學生生下的男孩,意指小潘,而小潘的父親,就是那個男大學生,完全指向現在的律界大伽潘志。
這怎麽可能,潘志完全跟醫學院不沾邊。
“呵呵!徐律師,我知道你不會相信!”
章一天給自己灌了一口啤酒,接著說:“我的身世,我自己不也是不相信。”
我有點尷尬地笑了笑,插開他身世這個話題問道:“可潘志跟醫學院應該無關呀?”
“人都是會變的,你只知道現在的律界大伽潘志是律師,卻不知道他開始學的是醫學專業。”
章一天大著舌頭,把腦袋湊近我再次小聲道:“潘志後來去他就讀的醫學院,把他的專業悄悄改成了中文專業,不過他的碩士、博士讀的是法律專業。”
“難怪!難怪!”
我恍然一笑。
不知是不是喝醉了的原因,還是其他原因,我總感覺,剛才隔桌點歌的那個小青年,總有意無意地喵向我們這桌。
那晚,我和章一天都喝得酩酊大醉,章一天吵嚷著要陪我回老家,我無奈答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