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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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的就是“五月天假唱”事件。
特別是在5號到7號,網絡衝浪,一天要刷到三四次。
也是很誇張了,也說明事情鬧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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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博主“聲理學”首先站出來,發文職責“五月天”的演唱會是假唱。
但遭到腦殘粉的評擊和辱罵。
無奈,他上訴到中國消費者協會,舉報五月天假唱詐騙行為。
然後,嗶站UP主“麥田農夫”也站出來,用音樂軟件進行鑒定,證實了12首歌曲中,有一半都是假唱,非常之明顯。
(到今日中午11點半之前,視頻播放量已破三百萬,同時在看的有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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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是不認識這個樂隊的,但是聽到了其中一首叫《乾杯》的歌曲。
我就想起來了,宇釩非常喜歡這首歌,以前在宿舍時,晚上洗澡就經常放這首。
我聽得耳朵都出繭子,所以印象比較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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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對於這次事件,我認為需要嚴懲,因為這是違背了職業道德,存在著很嚴重的欺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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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對於歌手這些東西,不是很在意。
之前宇釩問過我,有沒有喜歡哪個歌手?
(他喜歡林俊傑和五月天,因為他在宿舍經常放這兩個人的歌,鬧鍾鈴聲也是他們的曲,這讓我聽出持久記憶了)
我說,我喜歡聽歌,不喜歡歌手。
不喜歡,不代表討厭。
我喜歡聽陳奕迅的《富士山下》《明年今日》《任我行》《浮誇》《無條件》……
但不代表我喜歡他的其他歌曲,就比如今年出的mv《社交恐懼癌》
我直言不違的說——很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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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針對歌手,我只針對作品。
我喜歡單個作品≠也要喜歡歌手。
所以我基本上是沒有真正喜歡的歌手或者是演員。
也不至於說,為了一個演唱會,花幾百塊甚至上千塊錢去支持他。
因為不值得,
對我來說,手機充個會員更有性價比。
況且他嘛的,花了錢的,聽的還不是現場真唱,竟然是CD錄音。
艸,李雲龍聽了也得罵娘,把粉絲當時韭菜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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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罵人的粉絲即使腦癱,也是小醜。
謊言被戳穿,為了自己所謂的自尊心,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小醜,還出頭給“詐騙團夥”洗白。
屬實是太可笑了。
我看著他們那些的驚人發言,只是當他們是垂死掙扎,死不承認。
有些人不是真愛“五月天”,只是愛面子而已。
但他們越是這樣,我就笑得越開心。
因為他們叫得越狠,證明虧得越慘。
(票是從黃牛那裡高價買的,花了好幾千,最重要的是,後面的賠償他也沒機會賺到了(^ν^))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後面“五月天”真的被拿下了,“假一賠三”一出來,他們贏麻了。
到時候網絡上可能是這樣一種畫風。
“起初,你們罵我是演唱會小醜,現在,我笑你們鼠目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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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於“五月天”假唱一事,我關注的點,是他喪失了作為一名歌手的職業道德,並不是他的歌好聽、難聽與否。
(他的歌我確實也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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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事,就必須要接受懲罰,付出代價。
否則,沒有懲罰的錯誤,就是縱容罪惡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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