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二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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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一陣夜風,一下子將氣溫降到15℃以下,
早上起來就從衣櫃裡面翻出保暖衣穿上了。
(廣東進入晚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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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7:30,下樓拿快遞。
當我看見了一個印著我爸名字的快遞包時,我傻眼了。
當時,我第一時間想起來可能是媽媽買的,
但我猶豫再三,拿近一看,發現這原來是我快遞。
因為上面的地址以及物品信息都是我帳號裡面的。
但問題在於,我的快遞為什麽寫的是我爸的名字呢?
就算是我用了我爸的電話號碼,但是我填寫的信息,名字也是我啊!
搞不懂,我還是第一次遇見這種事。
總不能說,因為我爸之前用過這個號碼,在小區這裡買過快遞,所以快遞員記住了,然後就下意識的就寫了我爸的名字吧!
這個推測太離譜了,可信度不超過5%。
(前幾次買快遞,也一直都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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