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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第6章 昭昭天命
  一場暴雨毫無預兆的落了下來。

  天亮之後,王耀祖已經徹底擺脫了那個白人的追逐。

  那個被摳掉雙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個白人的腳步,讓他不至於追出太遠。

  這是無意識中的一著妙棋。雖然王耀祖也的確殺不了他。

  戰鬥中,給對方造成一個殘廢的傷員,遠比給對方一具硬邦邦的屍體有用。

  王耀祖又冷又餓。

  衣服濕透了。

  他朝著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應該去哪裡。

  中午的時候他在荒原上發現了一個兔子窩,掘開之後發現裡面有幾隻還來不及跑開的小兔子。他忍著血腥和對病菌的恐懼,墊了一下肚子。

  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斷了一根木棍,也沒有生起火來。

  到了傍晚,他終於看見了前方有一座布滿了苔蘚的巨大石頭,大概有十來米那麽高。

  石頭的下方豎立著一個路標,上面寫著‘綠石村’幾個字。

  綠石村,大概就是因為這一塊綠色的石頭而得名的吧?

  雖然他的英語並不好,而且19世紀的英語和21世紀的英語完全是兩碼事。但是這幾個字他還是認識的。書面英語無疑比口頭英語要簡單多了!

  終於發現了人煙的跡象,這讓他的精神一振。

  他有自知之明,身為印第安人,在這種白人的聚居地,肯定會遇到一些麻煩。

  但是他也同樣也有一些自矜:憑著自己超越這個時代兩百年的知識,不說混得風生水起,混一頓飽飯應該還是沒有問題的吧?

  此時應該還是19世紀的中期,具體是哪一年他還不知道。

  對於美國歷史,他了解得不夠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蘭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會考慮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聯盟的大腿。

  在大的方向上,不至於犯錯。

  這就足夠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少,白人裡也是有好人的,對吧?

  應該對吧?

  人之初,性本善,對吧?

  ……

  繞過那一塊綠色巨石,王耀祖驟然停住了腳步。

  他的身體顫栗著,無力地靠在濕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濘中。

  綠石的另外一邊,是一個巨大的山坡。

  山坡下是一片空曠的低地,低地上散落著幾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緞帶一樣漂浮在綠色的原野上。

  美麗極了。

  可是,在離那幾座白色的小木屋不遠處,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裡。

  雨後的太陽照耀在骨山上,骨山發出粼粼的白光。

  骨山上堆滿了白骨。

  那種巨大的,是野牛的屍骸。

  那種細小的,是人的屍骸。

  整座骨山,目測大約有十多米高,一個農夫模樣的黑人正拿著糞叉整理骨山,將他身後的一堆新鮮的骨頭給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齊。

  這得是多少具屍骸?

  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

  他的大腦已經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陽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試了好幾次想要站起來,可是站到一半,又無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

  任何一個人,在看到這樣一座,用同族屍骸築成的‘京觀’面前,都無法不動容。

  若說是兩國征戰,倒也算師出有名。

  可是,白人們又是為了什麽?

  大半部族還處於石器時代的印第安人對他們幾乎構不成威脅。

  這一切,只是因為白人們來到了這裡。他們像是打掃屋子裡的蟑螂一樣,要將所有的印第安人,斬盡殺絕!

  綠石的底部,歪歪扭扭的刻著幾行字。

  “上帝期許我們去傳播救贖之道,這就是我們的昭昭天命!”

  昭昭天命?

  誰的昭昭天命是以殺掉整片大陸的所有人為代價的?

  二百年前這片大陸上還沒有白人,印第安人總人數即便是以最保守的估計也在三千萬以上。

  可是現在呢?

  即使以最激進的方式來統計,總數都不會超過一百萬!

  並且每天都還在急劇下降。

  從佐治亞到俄克拉荷馬的血淚之路,每一寸的遷徙路上,都有印第安人在饑餓和皮鞭中倒下!

  從俄勒岡到墨西哥,每一天都有印第安人被驅逐出他們的家園!

  阿茲特克的特諾奇蒂特蘭城被永遠的摧毀了,深埋在墨西哥城的地底下!

  44歲的特庫姆塞酋長,他的皮被剝下來製成了磨刀帶,至今還掛在哈裡森總統的書房裡!

  這就是他們的昭昭天命嗎?

  這就是他們的上帝所期許他們去做的事情嗎?

  這就是他們所謂的‘自由’、‘民主’和‘正義’嗎?

  這就是他們的救贖之道嗎?

  “我!C!你!瑪!”王耀祖猛地伸出手來,狠狠地以手指摳動石刻的字跡。

  可是,直到手指甲都剝掉了,也沒有將這一行字剝落下來。

  媽蛋!

  老子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裡,招你惹你了?

  若這是你的天命,老子的天命又是什麽?

  一股腥甜的味道湧上喉頭。

  即使是在被荒原上那個白人俘虜的時候,他也未曾如此憤怒過。

  “去!你!嗎!的!天!命!”

  他撿起一塊硬石,一筆一劃地在上面寫著字。

  每寫一個字,心中的憤怒和不甘便愈加強烈一分!

  好!

  既然穿越來此,就讓老子來告訴你們,什麽叫做天命!

  什麽叫做他嗎的天命!

  我,王耀祖!

  ——不,王耀祖已經死了!從此以後,我的名字,叫做斑鳩!

  就讓我斑鳩來告訴你們,什麽叫做尼瑪的天命!

  印第安人,也有天命!

  ……

  過了很久。

  斑鳩終於平靜了下來。

  夕陽掛在天邊,像是在流血,染紅了地平線上的雲層。

  一首熟悉的旋律在他的心底響起,他忍不住輕聲地哼了起來。他仿佛看見了篝火、母親,還有部落裡的人們,烤玉米的香氣縈繞在他的鼻端……

  突然,一聲嘰裡咕嚕的說話聲從他的身後響起。

  他一驚,回過頭來一看,便看見一個長得五顏六色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他的身後,朝著他說話。

  見他一臉疑惑的樣子,那個印第安人又連著換了幾種語言,連英語和西班牙語都嘗試了一遍。

  最後終於說出了一種斑鳩本身能聽得懂的語言。

  “斑鳩!你還不快跑,躲在這裡做什麽?”

  斑鳩一驚!

  “你……認識我?”

  “你的懸賞令已經張貼到綠石村來了!”那個印第安人說到:“你殺了一個白人,現在他們懸賞30個比索找你呢!”

  “啊?怎麽這麽快?”斑鳩驚訝地問到。

  “一大早騎警隊便過來張貼了懸賞令,現在荒原上到處都有賞金獵人在找你呢!”

  斑鳩深深地吸了口氣,恨恨地看了一下山坡下那個巨大的屍骨山。

  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

  “謝謝你來通知我。”斑鳩說到。

  “沒事,我也是印第安人。”那人自嘲地笑了一下,說到:“去年的時候,這裡還有一個名叫灰樹林的部落,現在,它們全都在那裡了。”他指了指山坡下的那座白色骨山。

  斑鳩看著這個陌生的印第安人,想對他說感謝, 可是又覺得感謝的語言是如此蒼白。

  “我得走了!”他咬了咬牙,說到。

  說罷,他便站了起來,順著來時的方向,邁動了腳步。

  他走得很慢,步履沉重,像是一瞬間老了幾十歲一樣。

  沒有誰比他更明白,印第安人即將面臨的命運是怎樣。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他又豈能逃的脫?

  過了一會兒,他聽見那個印第安人又追了上來。

  “你要去哪裡?”

  “我不知道。”斑鳩搖了搖頭,緩緩地說到。

  天下之大,其實走到哪裡都是一樣。

  即便他是穿越者,那又怎樣?

  黑色的頭髮,黃色的皮膚,注定了他走到那裡都改變不了自己的命運。

  遲早有一天,他會變成荒原上的一具屍體——或許也會成為那座白色骨山的一部分。

  “我叫河狸,你或許聽說過我的名字。”那個印第安人跟在斑鳩的身後,說到。

  斑鳩並沒有聽說過‘河狸’這個名字。

  但是這個叫‘河狸’的印第安人繼續說了下去。

  “有一個仁慈的白人願意讓我做她的奴隸,他允許我替他兜售一些東西。我表面上的身份是個印第安商人,但我其實是反抗軍的一員。”

  “反抗軍?”

  斑鳩停下了腳步,眼睛一亮。

  “對,反抗軍!”河狸對他的表現很滿意,緊接著問到:“你有沒有興趣加入我們?”

  “你們的首領是誰?”斑鳩問到。

  “維克托裡奧!”河狸驕傲地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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