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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第17章 瞌睡喬
  在這處無名山谷裡發生的慘案,很快便驚動了綠石村的民兵隊。

  民兵隊一邊飛快地向上級匯報,一邊沿著河岸向上搜尋。

  可是,那群印第安人就像是插了翅膀飛走了一樣,民兵隊搜尋了好久也沒有搜尋到他們的蹤跡。

  斯科特中士帶著三名士兵沿著科羅拉多河向上搜索,一直走出了三十多裡,依然一無所獲。

  回到綠石村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了,人和馬都疲累不堪。

  “斯科特!”喬治中尉的咆哮聲,整個民兵營的人都能夠聽到。“你這狗娘養的廢物!老子再給你三天時間!三天!要是還抓不住那些該死的印第安人,老子就要用槍管捅穿你的屁股!”

  斯科特又累又餓,但是沒有辦法,只能好好的聽著。

  喬治中尉是個老弗吉尼亞人,脾氣暴躁,整天抓著一隻大煙鬥。

  當他狠狠地盯著斯科特的時候,斯科特毫不懷疑,這個老東西真的會將自己給吞下去。

  可是這時候,斯科特不得不為自己辯解。

  “中尉,西面就是馬德雷大山,那群凶手此時肯定已經逃進山裡去了!”

  “你是說你不行,是嗎?”喬治中尉冷笑了一下,說到:“斯科特,收起你那想要偷奸耍滑的小心思吧!你知不知道,哈裡森河谷的凶案,已經驚動咱們的總統了!”

  ‘啪’地一聲,喬治中尉將一份文書扇在了斯科特的臉上。“自己看看吧!”

  斯科特撿起地上的文書瞄了一眼,這是一封來自休斯頓的命令,要求綠石村民兵隊不惜一切代價抓住凶手,如果有必要,可以向附近的阿拉莫軍團求援!

  斯科特戰戰兢兢的將這份文書放回到了桌子上,然後立正站好。

  “中尉,”斯科特小心翼翼地說到:“要不,咱們現在就求援吧?”

  “嗯?”喬治中尉驟然轉過身來,狠狠地盯著斯科特。“你是說你搞不定,是吧?”

  “呃……是的……不,不是!”斯科特結結巴巴地說到。眼看著喬治中尉那一雙已經眯起來的小眼睛,心頭一寒,趕緊轉變了口風,大聲說到:“我的意思是說,我保證在三天之內抓住凶手!”

  “很好,斯科特!”喬治中尉冷笑了一下,說到:“你給我牢牢地記住,咱們是屬於埃爾帕索軍團的人!阿拉莫的手伸不到這麽長!”

  “是!中尉!”斯科特大聲說到。

  德克薩斯境內擁有三支軍團,分別是特拉維斯少將率領的阿拉莫軍團、鮑伊少將率領的俄克拉荷馬軍團以及克羅基特少將率領的埃爾帕索軍團!

  名義上三支軍團都隸屬於德克薩斯共和國,但是實際上,上層之間的傾軋和鬥爭,即便是斯科特這樣一個小小的中士,都時常感覺到危險。

  就比如這一次,一個小小的哈裡森河谷慘案,誰能想到,也會成為阿拉莫軍團向埃爾帕索軍團伸手的理由呢?

  “你給我記住了,斯科特!”喬治中尉狠狠地吸了一口煙鬥,手指戳在斯科特的胸口,“休斯頓和奧斯丁一心想著向美國投降,他們就是德克薩斯的叛徒!只有拉馬爾先生才是真正的德克薩斯人!”

  “是的,中尉!”

  綠石村的步兵營地,始設於德克薩斯獨立戰爭時期。從地理意義上更靠近阿拉莫,但卻是埃爾帕索軍團在南部的一個據點。

  隨著阿拉莫軍團的勢力日益擴大,現在他是埃爾帕索軍團在南部的最後一個據點了。

不容有失。  德克薩斯自獨立以來,從來就未曾平靜過。

  以議長拉馬爾為首的獨立派和以總統休斯頓為首的聯邦派,一直在明爭暗鬥。國務卿奧斯丁上班的時候都得親自帶手槍,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趕緊去吧!三天之內抓住凶手,別給老子惹麻煩!”

  “好的,中尉!”

  ……

  離開喬治中尉身邊之後,斯科特騎著馬衝進馬棚中,將正在清理馬糞的河狸一鞭子抽倒,質問他為什麽這個月連一個比索都沒有賺到?

  上個月的最後一天,河狸交給了他99個比索,離100個比索的目標還差了1個。斯科特中士看在河狸一向老老實實的份上,饒恕了他。

  可是這些天想來想去,中士總是覺得自己吃了大虧。

  “你們印第安人就沒有一個好東西!”斯科特中士一邊抽打河狸,一邊狠狠地罵著。將自己這些天所受的怨氣,統統都發泄在了河狸的身上。

  “先生!饒命,饒命啊!”河狸不敢閃躲,隻敢匍匐在地上,拚命的哀求著。

  中士哪裡會管他,“說!哈裡森河谷的凶手,是不是和你有關系?”

  “先生,我怎麽可能和那群凶手有關系!”河狸慘叫著辯解到。

  “我看你就是凶手!”斯科特大叫到。

  這些天來,民兵隊四處搜尋,可是連一點線索都沒有找到。

  喬治中尉給了他三天時間——上帝啊,三天?

  這種事情,三十天也沒卵用!

  斯科特知道,自己必須得想個辦法出來。

  實在不行,先把這個河狸交出去!

  斯科特心中正在羅織‘證據’,不料卻聽見河狸說到:“先生,我的確是曾經去過哈裡森河谷——”

  “好啊!果然是你!”斯科特大喜。

  “先生,我曾經悄悄地去過河谷,撿了幾枚金幣!”河狸大叫到。

  “什麽?快去拿來!”斯科特大怒到。印第安人果然都不老實,居然會私藏金幣了?

  “先生,請等一下!”河狸一瘸一拐地回到自己的棚屋內,從草堆下面摸出一個包裹來,拿著走出門去,遞給了中士。

  斯科特跳下馬來,打開那個髒兮兮的包裹一看。

  只見兩枚金幣發出燦爛的光,上面還沾染著黑褐色的血跡。

  他卷起衣袖擦了擦,滿意地揣入了自己的衣兜裡。

  再看包裹裡,還有一疊軟軟的、金黃色的紙張——斯科特的手有些顫抖。

  這可不是紙張,這就是用油浸過的人皮了!

  “河狸,你從哪裡得到的?”他臉上的狂喜再也掩蓋不住,問到。

  “先生,我也是從那裡撿到的!”

  斯科特中士數了數,一共有二十一張!

  他的臉色變換了好幾次,最後咳了好幾聲,掩飾住自己的情緒。問到:“河狸,還有誰知道你去過哪裡嗎?”

  “沒有人了,先生!我是一個人去的!”河狸回答到。

  “你怎麽會去哪裡?”

  “先生,十字路口離那裡不遠,我只是想去河邊捉一條魚,恰好就看見了——先生,我去的時候,戰鬥已經結束了!”

  “所以說,你也沒有看見凶手嗎?”

  “沒有看見,先生!”河狸回答到。“我只是撿回了這麽一點東西!”

  “媽的!”斯科特罵了一句,對河狸狠狠地說到:“你去過那裡的事情,誰都不要再說,知道嗎?”

  “好的,先生!”河狸急忙回答到。

  “要是被別人知道了,你就會成為凶手,誰都保不住你!”

  “我不是凶手啊,先生!我怎麽可能會是凶手?”河狸大叫到。

  “好了,別嚷嚷了!”斯科特踢了他一腳,問到:“你這家夥,屋子還有沒有藏其它東西?”

  “沒有了!”

  斯科特冷笑了一聲,鑽進了河狸的棚子,將裡面翻了個底朝天。

  最後悻悻地走了出來。“要是讓我發現你在欺騙我,你就死定了!”

  河狸一直是跪著的,嚇得話都說不利索。“先生,我要是敢欺騙你, 就讓我被一千條蛇咬死吧!”

  斯科特中士一個翻身上了馬。正打算離去,卻又聽河狸對他說:“先生,有一個印第安部落的人想向我買一匹馬!”

  “不賣!”中士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他們願意出一盎司黃金!”河狸說到。

  中士連忙勒住了馬韁,皺起了眉頭。“哪個部落?”

  “奇裡卡華部落的!”

  “沒聽說過!有這個部落嗎?”中士奇怪地問到。

  “他們是阿帕奇人的一個分支——其實也不能算是一個部落,只是那麽一群人住在一塊兒而已。先生你知道的,印第安人除了他們自己,誰也分不清誰是誰。”

  “哈哈!”斯科特大笑了起來,說到:“算了,如果他們願意出一盎司黃金的話,當然也可賣給他們。他們只要一匹馬嗎?如果多要幾匹,我可以給他們打個折啊?”

  河狸尷尬地笑了一下。說到:“和我聯系的是一個小孩子,我瞧他大概沒有那麽多金子。”

  “小孩?”

  “嗯。他們的大人都藏在大山裡,不敢出來呢!”河狸解釋了一下。

  “叫什麽名字?”

  “瞌睡喬!”河狸說到。

  “哈哈!”斯科特中士大笑了起來。“你自己去辦吧!”

  說罷,他便打馬離開了。

  河狸的買賣從來沒有取得過任何許可,一旦被抓住了,便會被以盜馬賊的名義處死。

  不過這是河狸的事情,與中士無關。

  斯科特中士隻負責將河狸安置到合適的位置上,然後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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