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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第36章 突如其來的襲擊
  【印第安人要逆天】 【】

  臨機決斷!

  這四個字,看起來簡單,但卻是區分名將與普通將領的分水嶺。

  有些人一輩子都學不會,有些人天生就會。

  而臨機決斷的水平高低,那又是一道名將與名將之間的分水嶺,也同樣的,有些人永遠做不好,有些人天生就能做到最好。

  上天並不公平,有的時候他對某些人特別鍾情,給了他們異於常人的東西。

  這就是天賦。

  如果是水車率領的托納提烏在此,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執行原定的命令,借著這個機會猛攻利文斯頓。

  但是,血狼的修洛特爾軍團是另一種風格。

  ……

  沒有人能在短時間內掌握戰場的所有情況,如果非要搞清楚,戰事估計已經結束了。

  血狼隻用了短短的10余秒鍾,便做了在旁人看來無比大膽但是在他自己看來卻是最正常不過的決定:

  ——不用等到下午6點了,現在就開打!

  ——進攻方向也不是利文斯頓,而是那個小小的北21高地!

  如果非要問一個為什麽,這就是血狼用鼻子做的決定。

  當初他決定奇襲格裡芬堡的時候,也並沒有什麽豐富的情報支持,只是因為他發現格裡芬堡附近那幾個印第安人部落,突然開開心心地像是過年一樣,竟然有模有樣地學起了倫敦腔,戴起了寬簷帽,拿起了文明杖——感覺他們馬上就要去歐洲了一樣!

  ……

  此時的北21哨所,美軍已經一隻腳踩在了山頂上。

  偶爾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槍火只能引起一陣恐慌,隨即便是暴雨一般的子彈還了過去,連著那石頭和石頭縫裡的人都打成了篩子。

  只需要再過幾分鍾,湯姆遜旅通往拉馬爾山谷的道路將被重新打通了。

  不得不再提一下那一片山火,它並沒有給美軍造成多大的人員傷亡,但是卻徹底打消了美軍想要繞路的想法。

  現在,原本探索出來的那一條繞過北21哨所的山路上,熊熊烈火燃燒得跟鐵匠鋪裡的火爐一樣,連北21哨所這高地上,都能感受到炙熱的溫度。

  一個印第安士兵手裡高舉著冒煙的手榴彈突然從石頭縫裡鑽出來,周圍的美軍驚慌得四散奔逃。

  從遠處飛來幾顆子彈打在這個印第安士兵的胸膛上,讓他像是斷線木偶一樣亂動了幾下,但是他的手榴彈依然高舉在頭頂。

  在漫天的硝煙和山火的濃煙中,這個印第安人士兵竟然笑了一下,露出滿口的缺牙。

  “乎雅!”

  “轟!”

  手榴彈在他的手上爆開,在山頂上濺起一團不大不小的塵埃。

  但是他最後那一聲高呼,卻引來了山底下另外一片回應。

  “乎雅!”

  從山腳下另外一邊的山嶺裡,突然如潮水一般的印第安人士兵衝了出來,直愣愣地撞開了這一支美軍的腹部,如尖刀一般徑直插上了北21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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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第安人要逆天】 【】

  “乎雅!”

  “乎雅!”

  一時之間,山林、山石、山火俱都隆隆作響,似乎回應著這股狂潮。

  直到北21高地被這一股突如其來的印第安人佔領,那聲音依然隆隆不絕,竟至於似乎傳到了雪山之上,

傳到了地底之下!  ……

  湯姆遜被突如其來的襲擊完全打懵了。

  前一刻他還沉浸在即將打下這一座小山丘的喜悅之中——好吧,其實並不值得喜悅。這一座小小的山丘,葬送了他一百多名士兵,耽擱了他2個半小時!

  後者比前者更讓他痛心,如果他知道這2個半小時在接下來的戰場上意味著什麽的話,他鐵定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全部兩千名士兵都塞上這個小山丘去,10條命換1分鍾,他也願意!

  可是他還來不及喜悅,從自己的後背便湧來了一股狂潮。

  他回頭的時候,正看見一群印第安人從他的士兵屍體上踩過,一個個手裡揮舞著長刀,如砍瓜切菜一般劈開一條道路,衝上那個他剛剛佔領的小山丘。

  足足過了半分鍾,湯姆遜才回過神來,吹響了脖子上的哨子!

  “集合!集合!向我靠攏!”

  湯姆遜大叫了起來。

  戰爭從一開始就進入了白刃戰,火槍到了這個還不如棍子好使。

  那群印第安士兵裝備精良,除了手裡的刀和背上的槍之外,竟然個個都穿著鞋子,很明顯就是正規軍的模樣。

  可是他們作戰毫無章法,一衝入湯姆遜的陣中,就哪裡有空子往哪裡鑽,不消多時,便將整支隊伍攪得七零八落了。

  沒有印第安士兵來管湯姆遜,偶爾有兩個向他這邊衝殺了一陣發現有些吃力,乾脆就轉向其它方向了。

  上帝保佑,這群印第安人不懂打仗,給了湯姆遜重新集結兵力的時間。

  就在那個小山丘上升起一面黑旗的同時,湯姆遜也重新集結起了一支200人的隊伍。

  如果是在往日,有一支這樣規模的兵力在手,他有絕對的信心可以在俄勒岡亂殺。

  但是今天,他連自己還能不能逃走都信心不太足了!

  “總督?”

  “弗裡蒙特先生?”

  湯姆遜大喊著,在散亂的人群中四處尋找。

  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

  “上尉先生!湯姆遜先生!”一名鼓手叫住了他,鼓手的鼓已經不見了,可是腰帶上還插著鼓槌。

  “你看見弗裡蒙特先生了嗎?”湯姆遜大聲問到。

  “他在那邊,你看!”鼓手指著前方。

  ……

  越過印第安人的兵線,湯姆遜的目光投向另外一邊。

  在那裡,弗裡蒙特同樣糾集起了一堆殘兵,人數比他這邊還要多很多。

  他第一時間想要衝破印第安人的兵線去與弗裡蒙特匯合,可是他又仔細地看了看印第安人的那一道兵線。

  ——白刃戰結束得很快,幾乎就在山丘上豎起黑旗的時候,雙方都不約而同地分開了。雙方都無法再承受白刃戰巨大的消耗,撤退到了射擊距離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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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第安人要逆天】 【】

  ——就在這短短的脫離接觸的一段時間裡,湯姆遜整頓了隊伍,列成了兩道兵線。

  ——可是,對面的印第安人也同樣沒有閑著。

  那一道印第安人的兵線,整齊得如同用剪刀剪裁過一般。

  雖然由於地面高低起伏的原因,他們顯得高高低低不等,但是從平面上卻是絕對的整齊劃一,連邁步的動作都一模一樣。

  它如同一堵移動的牆一般,正向自己逼近而來。

  湯姆遜一下子便想到,自己此時最應該做的,是去向留守在利文斯頓的格雷姆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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