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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姆神情陰鬱地行走在兵線的後方。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被人發現了——該死的,為什麽這麽容易就被人發現了?
明明那個地牢藏得很好的!
他不時將目光投向前方士兵們的背影,還有左右兩側他的軍官們。這些人都是他的同僚,平日裡格雷姆和他們談笑風生,就像親兄弟一樣。可是現在,他越看他們目光便越是怨毒,越看他們心中便越是憎恨!
他們都不能理解他!
為什麽,他們都不能理解他?
神父們認為,吸食鮮血是一種邪惡的行為,可是科學研究表明,常年吸食鮮血可以讓人保持年輕,甚至可以長生不老,永保青春!
馬薩諸塞的許多科學家都在從事這一方面的研究,而且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格雷姆認為,自己所做的並沒有什麽錯,只是這些人都不理解他而已。
不,他們就是愚昧,他們就是不懂科學!
他們都是會被世界淘汰的低等賤種!
遲早有一天,他要將這些人都抓起來,關進地牢裡……
世界上不應該有這麽愚昧的人!
世界上應該由他這樣的高等人來進行統治,而其它人只不過是提供養分的機器而已。
什麽白人黑人印第安人,都是機器!都是造血機!
遲早有一天,這個世界會變得清澈美好,所有不相信科學的人,都應該成為科學的養料!
格雷姆越想越是憤怒——
就在這個時候,前方行走的士兵停頓了一下,格雷姆一刀就將那個士兵砍翻在地!
“前進!”
“前進!”
“你們這些垃圾!廢物!雜碎!”
“給老子前進!”
“你們這些下賤的痞子!渾身流膿的壞蛋!老子遲早要將你們全都投進監獄!”
格雷姆高聲咒罵著,
大吼大叫著。
兵線在他的恐嚇之下,於是繼續向前推進。前方的槍火在格雷姆的眼中仿佛不存在一樣,這些人遲早會去見上帝的,而他只是讓他們提前一步而已。
誰叫他的心血都已經被毀掉了呢!
透過逐漸稀疏的兵線,格雷姆看見前方的地平線上亮起了一片光,他起初以為那是黎明到來前的日光,但是過了好一陣才反應過來,這才晚上9點半,哪裡來的日光?
……
科學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
當它還處於蠻荒懵懂時期的時候,它往往會和神秘學相結合,從而產生出一些奇怪的東西出來。
類似於格雷姆這種狂熱的科學愛好者,自古都有。
就好像‘電’這種東西剛剛被發現的時候,人們紛紛以為找到了靈魂的密碼,‘電’一開始並不是作為一種能源來使用的,而是被用來做了一些‘吐真機’之類的玩意兒。
法國的科學家做了一個可以戴在頭上的罩子,通過導線一頭插進人的腦袋,一頭插進書裡,科學家認為這樣就可以直接讓人獲得書裡的知識——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腦機’,過了300年後,一個叫馬斯克的美國企業家才開始又重新研究這玩意兒,不過這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放射元素剛一開始被發現的時候,特別是‘鐳’,在當時是特別高級的東西,不管什麽但凡沾上了一個‘含鐳’的標簽,價格立刻就翻倍。鐳水、鐳唇膏、鐳牙膏等等,都曾經風靡一時,越是有錢人越喜歡他,有一個名叫拜爾斯的美國富二代,老爸是賓夕法尼亞州吉拉德鋼鐵廠的董事長,窮奢極欲到每天都要喝一瓶鐳水,一直喝了3年——1965年這家夥的屍體被從棺材裡挖出來,發現屍體都還在放綠光,據說還要發光發熱600年才會衰退!
這樣的荒唐鬧劇,甚至300年後也沒有停歇。納米衣服、引力波保溫杯、核磁保健手表……所以也不用埋汰先人愚昧,大家都是半斤八兩。
科學,並不總是理性和客觀的,在涉及未知領域的時候,它同樣會面目猙獰、不可理喻。
從某種程度上說,先進的、落後的、盲目的、理性的……它們都是科學,至少曾經是科學。
而且,科學的狂信者比宗教的狂信者更加偏執,像格雷姆這種混蛋,在很多年後有一個屬於他的專有頭銜,叫做‘民科’,他無疑是血液研究方面的先行者和高級人才。
——直到過了好長一段時間之後,當華盛頓的軍事法庭開始審判格雷姆吸血一桉的時候,人們還是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西點軍校的優秀畢業生,為什麽會有這樣荒唐的做法?
那時的格雷姆已經不能說話了。
但是,如果他還能說話的話,他肯定會在軍事法庭上對著這群人大聲咆孝的:
“你們這些垃圾!廢物!雜碎!”
“你們的腦子裡只有金錢、權位和黨爭,你們根本就不懂得什麽叫做科學!”
“如果不是你們搞破壞的話,我將成為人類第一個永生者!”
“你們,毀滅了人類!”
……
格雷姆所看見的那一片光亮,當然不是日光。
那是白石城前來支援的新軍手中高舉著的千萬隻火把。
火光從漫山遍野而來,鋪天蓋地,浩浩蕩蕩,隨著他們所到之處,黑夜也就變成了白天。
先前與格雷姆對峙的那一隊英軍,一開始的時候還能穩住陣腳,與格雷姆打得有來有回。
隨後因為格雷姆突然變得瘋狂,近似於讓麾下的士兵不顧一切地撲向英軍陣線,像趕著他們去送死一般。
英軍因此不得不後退了。
雖然說後方也有印第安人督戰隊,但是架不住前方的美軍更加不要命啊。
隨著英軍潰散,格雷姆一度差點就鑿穿了戰場。
但是隨即他便看到了遠處天邊傳來的那一片光亮!
與此同時,處於靠近崖邊山丘上的弗裡蒙特也在南望,他更早一些看到了那一片光。
那光如同海洋上的潮水一般,從天邊滾滾而來。
一開始還沒有什麽聲音,但是如果側耳細聽的話,便能聽見那轟隆隆的如雷聲一般的巨響正向著自己席卷而來。
怔怔地立了半響,弗裡蒙特身軀一晃,喉嚨一甜,一口腥血便從口中噴了出來!
其身處包圍之中時,弗裡蒙特還在細思,如果此次能夠脫圍而出,他將該如何向華盛頓解釋,又該去何處糾集援兵,又該從哪裡殺個回馬槍……
雖然這一次他是敗了,但並不代表他就沒有再戰之力,給他三個月,他就又能組織起一支隊伍來,人數更多,裝備更好,準備更充足!
種種謀劃在他心裡都已經做好了藍圖, 只等著他逃出此地,立刻便能實施了。
實在是美利堅地大物博,相對於印第安人來說,稱得上是個龐然大物。類似於弗裡蒙特這一次敗仗,再來上好幾次也稱不上傷筋動骨的,想要重新聚集力量,不過就是海軍多跑一趟的事情而已。
甚至,都不用海軍跑一趟,等到斯蒂芬-卡尼的遠征軍趕過來,弗裡蒙特馬上就能滿血復活了!
可是,當弗裡蒙特看見遠處那一片如汪洋大海一般的光亮的時候,他便知道,自己已經沒有機會了!
那亮光點燃了黑夜,隔著不知道多少裡的距離,將他心中好不容易凝聚起來的希望也付之一炬了。
有至少兩分鍾的時間,他的眼睛裡除了那片光亮之外,什麽都看不見了,耳中除了那如潮水一般越逼越近的隆隆聲之外,什麽都聽不見了。
心中只剩下絕望,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