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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語實錄》夕陽之歌(4)
  何靈語打掃完衛生,提著一大袋垃圾下樓,迎面撞上昂首挺胸走上樓梯的兩個人。

  何靈語動作輕靈地避開兩人,可是徐遠方還是誇張地撣撣身上那件鐵灰色的風衣:“髒死了,小心點。”

  司凱看他一眼,默默與他拉開距離。

  何靈語皮笑肉不笑地打量徐遠方:“二師兄,你頭上的蜘蛛網可不是我給弄上去的。”

  “啥?蜘蛛網?在哪兒,在哪兒?”徐遠方連忙去摸自己的腦袋。

  何靈語指著徐遠方,問司凱:“他不是要去J市嗎?怎麽和你一起來了?”

  司凱不屑:“他去J市是辦案,可是剛下飛機,委托人就讓他來這裡了。”

  何靈語一怔:“來這裡?你說的這裡,是小鎮,還是這座山,或者是客棧?”

  徐遠方正在用手機上的自拍功能,檢查自己的頭髮,聞言說道:“當然是客棧了,否則我為什麽要來這裡。”

  徐遠方是一位私家偵探,同時也是司凱的死黨,至於何靈語為何要稱呼他為“二師兄”,並非他們是師兄妹,而是徐遠方給何靈語做過一回豬隊友,從那以後,他在何靈語這裡便有了這個“尊稱”。

  聽說徐遠方的客戶居然讓他來客棧,何靈語怔了怔,試探地問道:“你的客戶該不會是姓閃吧?”

  “咦,你連這個也能佔卜出來?”此話一出,徐遠方自己也覺得無趣,何靈語的確通靈,可卻不是鐵板神算啊。

  何靈語乾笑兩聲:“你是不是聯系不上她了?”

  “是啊,她的手機關機,所以我想先去房間洗個澡,然後問問水湄,客棧裡有沒有這麽一個人。”徐遠方說道。

  何靈語哈哈大笑:“她被帶去派出所了,涉嫌襲警,當然,最終罪名是否成立,要看她的精神狀態了,對了,二師兄,這件案子你收訂金了嗎,收了多少?”

  徐遠方如同被人當頭潑下一盆冷水,渾身上下涼湯湯的。

  他伸出五根手指,何靈語問道:“五萬?”

  徐遠方咬牙:“五千!”

  何靈語一臉壞笑:“閃光讓你查的,是不是她母親的婚外情?”

  並非何靈語能掐會算,而是徐遠方這位私家偵探,查的最多的案子,就是婚外情。

  徐遠方收起手機,瞪著何靈語:“你又知道了些什麽?”

  何靈語揮揮手:“”你先去洗澡吧,風塵仆仆的,好好洗洗,一會兒我再告訴你。”

  徐遠方吸吸鼻子,他已經嗅到上當的氣息了。

  回到大廳,何靈語想了想,和水湄說了閃光的母親王瑞梅與張紅發大叔的不倫之戀,以及他們被鬼剃頭的事。

  水湄早已對何靈語的超能力見怪不怪,她問道:“那我們現在能做什麽?”

  畢竟,這兩個旅行團還沒有結帳呢。

  何靈語道:“水湄姐,你給那位郭警官打個電話,問問精神失常的遊客裡面,有沒有張紅發和王瑞梅這兩個人,如果有,你就說我們這裡來了一位私家偵探,是受閃光所托,來調查王瑞梅的。”

  水湄在聽到張紅發大叔的風流韻事時,就已經像是打了雞血,滿血復活。

  她二話不說,便撥通了老郭的電話,片刻之後,水湄掛斷電話,對何靈語說道:“沒錯,王瑞梅是第一位精神失常的人,張紅發是第二個,對了,精神失常的有十二位,其中只有張紅發和另一位高大叔是男性,其他都是女性,而且,我記得很清楚,張紅發和高大叔是同一個房間。

”  何靈語忽然想起,那位鬼大媽說過,高大叔是和王瑞梅換房間的,而小紅帽旅行團裡,有四個房間住的是夫妻,其他房間則是兩男或者兩女來安排的。

  何靈語立刻坐到電腦前,很快便查出,王瑞梅是和一個叫沈春花的大媽住在同一個房間,王瑞梅和高大叔換房後,王瑞梅與張紅發同住,那麽沈春花則和高大叔同住了。

  水湄再次給老郭打電話,果然,沈春花也精神失常了。

  但是有一個消息是何靈語沒有想到的,高大叔和沈春花是一對夫妻,只不過兩人正在辦理離婚,提出離婚的一方是沈春花,但是由於相關規定,二人的離婚手續還沒有辦下來,這也是他們一起旅行卻沒有要求同住一個房間的原因。

  正在這時,徐遠方洗了澡換了衣服和司凱一起從樓上下來,看到何靈語和水湄正在討論什麽,徐遠方有些迫不及待:“快點告訴我,閃光為何會襲警?”

  何靈語指指二樓:“走吧,到司凱的房間去說,這裡人來人往不方便。”

  於是,四人把前台留給今天當值的菠菜,一起去了司凱的房間。

  司凱是客棧的大老板,大股東,他的房間不但大,而且各種電器一應俱全,就連冰箱裡的飲料和水果,也是今天剛剛放進去的。

  何靈語打開一罐可樂,對徐遠方說道:“你先說吧。”

  徐遠方雖然很想知道閃光的事, 可是他和何靈語打過太多交道,深深知道,想從這小丫頭嘴裡問出有用的消息,猶如釣魚,不放魚餌是不行的。

  “我是兩天前接到這個委托的,委托人名叫閃光,她是通過微博找到我的,當時她私信我,說要委托我查一個案子,之後我們便用微信聯系。

  她說,她是J市人,父親閃大根今年六十五歲,退休前是工廠裡的電工,為人老實勤快,是出名的老好人。

  她的母親名叫王瑞梅,六十四歲,二十多年前下崗,現在小區裡開了一家小賣部。

  閃大根和王瑞梅是下鄉插隊時認識的,結婚四十年,生了兩個兒女,閃光是長女,她的弟弟閃耀是超生,比她小八歲,當年因為生二胎,罰了很多錢,閃大根和王瑞梅雖然沒被工廠開除,可是工廠收回了分給他們的房子,因此,前些年他們一家都是租房住,生活拮據,後來閃光上了大學,王瑞梅托人,給閃光介紹了一個男朋友,那男人比閃光大了二十多歲,離異有兩個孩子,他是電器廠老板,當時很有錢,王瑞梅向那男人要了三十萬,許諾閃光畢業後和那男人結婚。

  閃光說,當時閃大根是不同意的,但是王瑞梅堅持,並且瞞著閃大根,用那男人給的錢買了房子,就是他們一家現在住的那處房子。

  可是沒等閃光大學畢業,那男人便被人綁架後撕票了。

  對了,我之後查過,十八年前,的確有這麽一個案子,這位老板名叫范成,死時四十多歲,綁架他的就是他廠裡的幾個工人,早已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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