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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大超過腳大》第一百八十二節 花開無果(上)
  所有人都在忙碌,似乎只有葉天民比較閑,就連楊莫莫都在整天的為葉天民一天三頓費盡腦汁,因為方大妹基本上不是在新多縣,就是開始適應如何打造雲尚而忙碌,很少回湖南雅舍。

  不知道從哪兒學來的知識,楊莫莫開始了換裝表演,各種類型製服、形象不重樣的在葉天民面前出現。可是葉天民就看著她折騰,不去萬珍閣的時候,就在南湖邊上坐著,拿根魚竿釣魚。有時候還把趙宏請過來,就嘗他今天釣到的一尾魚,日子似乎愜意而輕松。

  西江州高院來過兩次找葉天民,他們想不明白葉天民為什麽要走司法途徑起訴,很明顯這一定是個原告胡鬧的案子,不可能勝訴的,雖然情感上接受不了,但法律規定就是規定。

  本來葉天民讓羅洋羽遞交的訴狀上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不服行政處罰,要求也很簡單,修改處罰結果。可西江州高院怎麽也看不出有哪兒可以修改的地方,前後兩次來與葉天民溝通的目的也很簡單,把法律給他講解清楚,不要那麽賭氣,主動撤訴其實是最好的辦法。可葉天民堅持必須要開庭審理,而且希望能讓媒體旁觀庭審。

  西江州高院沒有辦法,協調不了,原告堅持要訴訟解決,也隻好排期開庭。

  ......

  轉眼的時間,時間已經到了拉法218年的11月,西江州高院終於發來了開庭通知書。葉天民才結束了他的悠閑生活,而這一紙通知書無疑又掀起了熱點。

  11月10日,葉天民、萬山、楊莫莫、羅洋羽、彭軍出現在了西江州法院門口。因為西江州法院接受了葉天民的要求,公開了庭審時間,媒體來得不少。在門口葉天民就被堵住,媒體的記者們基本都是詢問他真實的意圖,因為沒有一個人會認為庭審的結果會出現意外。

  葉天民保持著微笑,卻一個問題也不回答。彭軍隔開了媒體,讓葉天民一行人進入到了法庭。

  開庭後,雙方當事人的陳述階段,並沒有任何的意外,也沒有任何的熱點,媒體們希望出現的拐點沒有出現,西江州、密布縣兩位代表其實心裡挺鬱悶的,這種完全沒有任何意外的訴訟誰都不願意參與,但因為社會關注度太高,又不得不面對。

  任何時候在面對公眾時候時,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在這個相對有些壓抑的環境裡,其實很不舒服的,有一種無論如何說話,都需要壓製和控制的鬱悶。

  羅洋羽代表原告陳述,非常有節奏的把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在西江州密布縣救災過程中,現場熬製藥劑,現場發放給救災官兵、民眾和受災群眾的事實陳述了一遍。並沒有回避在緊急狀態下,未在西江州獲得古法藥劑生產許可證,且在不具備消殺的公開環境中實施的事實。

  在收到南雲市市場監管局代替密布縣市場監管局向萬珍閣送達的行政處罰通知書後,也接收並遵照通知書要求繳納了罰款。

  可以說萬珍閣在面對行政處罰的過程中,沒有出現一絲對抗、不滿和違背的行為,是一家遵紀守法且完全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工作的一家企業。

  之所以選擇行政複議直至上訴至法院,並非因為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覺得這個處罰通知書的出現感到委屈,而是因為接受和按程序執行行政處罰並不代表萬珍閣違法的事實。

  選擇行政複議的時候,是希望西江州市場監管局能真正的認識到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在實施現場熬製的時候,

是有著客觀條件和主觀救災意識的,乃至當時的背景下是合法、守法的實施拉法帝國公民和企業應盡的義務。  在陳述的最後,羅洋羽說:“事實的結果大家都看到了,西江州市場監管局依然堅持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在救災過程中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所以才提起了訴訟。我們的要求很簡單,一、撤銷西江州密布縣對於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的行政處罰;二、西江州市場監管局和西江州密布縣市場監管局公開就處罰不當致歉;三、賠償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因西江州密布縣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帶來的經濟損失,金額為一元拉法幣。”

  被告西江州市場監管局和密布縣市場監管局的律師依照法律,陳述了被告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的違法事實,盡管原告方並沒有提出程序問題,依然陳述了被告在適用法律條款、執法程序中的依法、合法事實。

  主審法官聽完雙方的陳述,在確定沒有補充的情況下,展示了被告在執法中的程序文件、審批、送達等相關證據,原告也沒有異議。

  等到原告方出示證據的時候,葉天民站了起來說:“主審法官、被告,請允許我在出示證據的時候,陳述證據的關聯關系。”

  主審法官和被告同意,旁聽席的媒體們一下熱鬧起來了,主審法官不得不敲擊法槌提醒旁聽席保持安靜。

  葉天民走出原告席,並沒有走遠,而是站在原告席前向法官,看著主審法官說:“尊敬的法官、西江州和密布縣市場監管局、各位旁聽席的朋友們,拉法帝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最後一句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憲法》是指導性的律法,國家尊重和保障的人權代表是什麽?”

  “人權的范圍很廣,但在西江州乃至全國各地發生重大的自然災害面前,人權是最基本的生存權、生命權、健康權。”

  “洪災期間,為保障受災群眾能生存下去,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是每一個拉法帝國公民和國家行政機關都應該在能力范圍內應盡的義務。這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責任。”

  葉天民從原告席上羅洋羽手中接過一疊文件,說:“這是一份關於密布縣在這次洪災之中,除去直接導致死亡、意外傷害、因救災而直接犧牲的英雄之外的密布縣各大醫院病情接收情況匯總。飲用過我們萬珍閣熬製的增強身體抵抗力的藥劑的人, 無一例因洪災導致的免疫系統低下或者病疫出現的救治和治療。也就是說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的藥劑實實在在的保障了西江州密布縣的受災群眾的生命和健康權。我無法拿出以往因為災害導致的病疫數據統計,因為沒有誰去統計過,我唯一能拿出的僅僅只是這一份表示著無人因為洪災導致病疫的匯總表,也許很蒼白,但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的所有員工都為此感到驕傲。因為我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們比不上那些衝在一線救災的官兵和普通的英雄們,我們只是做了我們能做到的一份努力。”

  葉天民將手中的匯總展示出來,接著說:“當然,我們不可能完整的統計出每一家醫院,但密布縣的主要幾家大醫院的情況我們都做了收集和調查。如果法庭和被告一定要全密布縣所有醫院的證據和證明材料,那請法庭忽視這份材料。因為,我們做不到!”

  的確,你要讓一個企業收集整個縣的醫療機構的信息就不是為難的問題了,而是根本不可能。一個縣不大,但是醫院、醫療點、門診所、鄉村醫療有多少?那麽,法庭要是不采納這個證據,萬珍閣只能放棄這個證據。而葉天民指出這個問題,就是擔心法院以不具備全部范圍為理由,駁回他的證據。

  展示完這個證據,葉天民接著說:“南雲市萬珍閣古法藥劑廠秉承著特殊情況下,緊急的處理方式來盡可能的保障災區群眾不受洪災之後病疫的影響,去盡了憲法賦予企業和公民的權利和責任。請問一下,違法在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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