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龍來到這座秘谷定居,已經有好幾天了。
他參考雪曳鳥為這座秘谷起的名字,將這裡命名為珍寶谷。
獨立生活帶來的自由和新鮮感過去之後,他開始考慮自己的未來,他並不願意像是一隻真正的白龍那樣混吃等死。
他這一世擁有了前世做夢都想不到的強大身體和悠長的壽命,雖然他生長的速度比一般白龍快三倍,但即便將白龍的壽命除以三,他也足可以活上三百多年,而且是全年無需睡覺的生命質量,更別提這是個魔法世界,通過專研魔法,他極有可能獲得更長的壽命。
時間悠長得足夠他做想做的任何事,但作為一個沒啥野心的普通人,他思來想去,也隻列出了幾個小目標:
第一、賺他一個億。
他並不打算像娜琪莎和其他五色龍那樣靠打劫積累財富,那樣太沒技術含量,而且天知道惹上什麽人然後被勇者鬥惡龍了,風險太大。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現在他還僅僅是一隻幼龍,在龍類漫長的一生之中,這是屬於夾起尾巴做龍的時期,實力雖然可以凌駕於任何野獸之上,但想要挑戰一隻全副武裝的人類商隊,無疑於找死。
而且身為幼龍,他連龍威都不成熟,也無法完全收復野獸成為自己的眷屬,總之,幼龍時期的他什麽大事都乾不成。
如果是其他龍,完全可以靠睡覺度過這段脆弱時期,挖個洞,吃飽了睡一覺,眼睛一閉一睜,幾年過去了;睡上幾覺,幼龍時期過去了,順利進入飛龍時期後,體型增大了,實力也增強了。
但李成龍恰恰無法進入龍之傳承,睡覺對他來說就是浪費時間。
他只能靠學習和鍛煉提高自己的實力,當然,他也可以找一個洞穴閉關修煉,等到神功大成再出來,可幼龍到飛龍是段漫長的時間,他可等不起。
相反,只要想開點,不局限於龍類的外形,放下身段,那格局頓時打開了。
學會帝國語,變成人類,混入人類社會,憑借龍類的能力,哪怕僅僅是幼龍的力量,結合他前世了解到的商業理念和知識積累,他有信心對這個世界形成降維打擊,快速賺到錢。
再不濟,當雇傭兵總可以吧,有點啟動資金之後,賣賣前世那些簡單的發明創造總能賺錢吧?他就不信自己連抽水馬桶之類都發明不出來。或者搞搞彩票?開個賭場,實在不行當地下黑幫的老大?他一個人形真龍總不會連小混混都打不過吧?發財的方法太多了。
第二、想辦法回到地球。
這個世界還是太落後,有錢人的日子也不會太舒服。賺了大錢之後,當然還是變成人類再回到地球享受才是最佳選擇!
富貴不歸故鄉,如錦衣夜行。
想想回到地球之後的自己,腰纏萬貫,刀槍不入,長命百歲,還有比這更幸福的事嗎?
唯一的麻煩就是,很可能找不到回地球的方法。
不過沒關系,李成龍還有第三個小目標:
第三、遊遍這個世界。
他打算攢夠了錢之後,就環遊世界。
既是尋找回家的路,如果遊遍了世界之後依然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也不虧,起碼他逛遍了這個奇幻的魔法世界。
人生目標已經定好,剩下的就是苟起來慢慢發育。
首先是吃好喝好。
永夜冰原有著極為奇特的生態。
冰原的北部和中部,尤其是神跡山脈之上,氣溫過低,
幾乎所有無法移動的生物都躲藏在雪層之下,積雪能夠保持它們小小的生物圈的溫度。 冰原最南部有從地底湧出的暖空氣,從北向南,氣溫逐漸升高,地面也漸漸被地衣和矮小的灌木覆蓋,然後高大的樹木開始出現。
雪層之下,食物鏈最底端的是一種植株矮小的魔法植物,它們唯一需要的就是水分、土壤和其中的魔法能量。
它們如一團團柔軟的鋼絲球,緊緊地趴在地面,擴展著自己和富含魔法的泥土的接觸面積。
這種植物的地位幾乎等同於南極生態圈的磷蝦,靠著一己之力供養了冰原的大多數植食動物。
幾乎所有的秘谷都能看到它們的身影,但隨著秘谷面積的增大,它們在植被之中所佔比例也越來越少,有更多競爭力更強的生物擠佔了它們的生態位。
在珍寶谷之中,只有最偏僻的角落裡才能看到它們的存在。
取代這種植物的是幾種枝葉更高大繁茂,營養也更豐富的草本和灌木植物,它們在珍寶谷內供養出數種肉質鮮美體型巨大的食草動物。
李成龍最喜歡吃的是其中一種被他叫做珍寶豬的動物。
珍寶谷之中生存著好多種冰原上難得一見的獨特生物,大多數物種即便連凱撒也從未見過。
想要逐一給它們起名,對李成龍來說太費腦子了,所以在給食物鏈最頂端的幾種掠食生物取過名字之後,李成龍學習前世的網遊,簡單粗暴地使用地區名+常見動物名的組合方式來給新物種命名。
珍寶豬,珍寶馬,珍寶鹿,珍寶牛.....這些毫無技術含量也無美感的名字紛紛出爐。
珍寶豬是其中肉質最為鮮美的,在品嘗了冰鎮豬肉之後,李成龍立刻移情別戀,拋棄了一直在吃的冰鎮白熊。
除了第一天來到珍寶谷的路上,李成龍順手抓了一隻撅著屁股挖掘雪層之下食物的倒霉白熊之外,他就再也沒抓過白熊了。
解決了主食問題之後,李成龍開始考慮自己的巢穴。
之前,凱撒曾經建議他在珍寶谷外面築巢,然後把珍寶谷當作自己的領地。
對此,李成龍還有些不以為意,他盤算得挺好,他又不是一隻真正的白龍,沒有必要非在冰山上築巢,在珍寶谷之中安家也是不錯的選擇。
但他很快發現,白龍之所以選擇居住在冰山上,並不是沒有道理的。
他們與生俱來的種族天賦,讓他們能夠通過冰霜魔法,簡單地利用已有的環境,配合使用冰磚雪塊,搭建出對自己來說非常舒適的巢穴。
而珍寶谷之中溫度常年在冰點以上,如果通過這種方式構建巢穴,洞穴之中會充滿融化的雪水,到處都是濕漉漉的。
無論對白龍還是人類來說,這都是無法容忍的環境。
事實證明,薑還是老的辣,李成龍最終只能如凱撒所說,在珍寶谷外面構建自己的巢穴。
他沿著珍寶谷邊緣巡視,這些地方有許多伸向外面世界的峽谷,也許能找到一個通道,連接一處隱秘的、安靜的、覆蓋著積雪的山間凹地,讓他在此築巢。
路上他也發現了幾處通往外界的峽谷和山溝,但無一例外,積雪上有很多野獸的腳印,顯然這些獸徑都是出入珍寶谷的交通要道,他可不想築巢在這種地方。
他也遇到了幾波掠食者,其中有一波是食骨狼,也許這是他上次遇到的那一群,也許那群食骨狼將他的恐怖擴散給了珍寶谷的所有狼群,總之這一群狼,還沒見到他的面,遠遠聞到氣味就跑開了。
他甚至都沒看到這些狼的真容,只是能夠感應到狼群的熱量反應躲在叢林之中,然後迅速消失。
另外則是一隻帶著幼崽的虎形猛獸,凱撒介紹過這些生物是很多秘谷都有的定居生物,樣子跟地球上的老虎差不多,但四肢更纖細一些,毛色之中的黑色條紋也更深更寬,被稱作影虎。
那隻影虎遠遠地看到他,便露出警戒的神色,它身下的小家夥第一次看到白色的巨龍,不但不害怕,反而蹣跚著向李成龍走來,被母親叼住後脖頸拖了回去,然後這一大一小兩隻影虎就消失在了密林深處。
總體而言,珍寶谷的居民們都接受了新任領主的上任,至少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在珍寶谷邊緣,李成龍發現了一處格外隱秘的通道。
一處小山包正好擋在了這處峽谷的前方,如果不是有一條溪流歡快地繞過小山包,李成龍差點就沒能發現這座峽谷。
當他繞過山丘,穿過峽谷之後,面前出現了一座袖珍的盆地。
就好像是一座縮小版的珍寶谷,圓形的盆地正中,一棵巨大的紫梁樹撐起天空,地上長滿了五顏六色的發光植物,一道融化的雪水形成的涓流從一側山壁滴下,匯聚成一座小小的池塘,池水形成一條小溪,沿著來時的路,流出峽谷。
方圓數百米的這處空間幾乎沒有任何動物,靜謐、安詳而又神秘。
李成龍能感到一股魔法力量在安撫著他的心靈。
一個蒼老的聲音忽然響起:“你終於來了,我等你很久了。”
“是誰?”李成龍被嚇了一跳,他四處張望,但無論是他的眼睛還是頰窩,都告訴他這座秘谷之中沒有任何動物。
“我?我就是你面前的這棵樹,當然我有名字,你可以叫我簡陌。”
李成龍狐疑地走到紫梁樹前,這棵樹比他之前看到的任何一棵都要更粗,但樹上並沒有人臉:“你不是在騙我吧?如果你是一棵有靈魂的樹,樹上為什麽沒有長出人臉來?”
“為什麽要長人臉?”那個聲音反而被李成龍問得愣住了:“你不覺得龍頭更適合跟你交流嗎?不對, 問題應該是,我為什麽要長臉?”
“沒有臉的話,你要如何看、聽和說呢?”
“哈哈,你的想法很有意思,但你沒有發覺,我的聲音是借助魔法直接使用樹乾發聲嗎?”
李成龍將前爪貼在樹乾上感受了一下,還真是這樣,當聲音在說話時,樹皮會微微振動,就像是共振發聲一樣,他對聲音的話信了大半。
“這座山谷裡的紫梁樹都是我的子嗣,我能通過魔法感應到它們感應到的一切,這就是我的眼睛和耳朵。”
好吧,魔法的世界,就別追究什麽合理性了,李成龍被說服了。
“那你為何要說,你等我很久了?”
“你來到這座山谷已經好多天了,你是幾十年來第一個進入這座山谷的智慧生物,我一直在觀察著你,從你搬來的第一天我就期待著和你聊天,”老樹歎息道:“但我無法移動身體,也無法主動引導你,只能靠你自己找到我。”
“哎,”李成龍歎了口氣:“我還以為我是什麽命定的救世主,而你在這座山谷之中等了我幾千年呢。”
“哈哈哈,你可真幽默,果然和智慧生物聊天是最大的樂趣。”簡陌說道:“其實無聊的時候,能夠跟野獸聊聊天也是不錯的,但這片林地,因為有殘留的龍威,稍大一點的動物都不敢進入。”
“龍威?這裡住過另一隻龍?”李成龍驚訝地問道,他很好奇,一隻白龍是如何做到住在這裡而又不把秘谷毀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