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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邪神,你也不想再次沉睡的吧》格林童話
  “不好意思,格林先生,你是說你殺了卡爾維特……博士?”坐在木桌對面的警員放下手裡的鋼筆。

  另一邊,戴著手套的雙手交叉放在桌上,始終低著頭的格倫深呼吸一口氣,最終吐出了那個他並不想承認的單詞。

  “是的。”

  “呃~好吧,先生。”警員再次握起那隻他花了一個月的薪水買的鋼筆,“請繼續。”

  “我殺了他,就用那把他給我的匕首。

  然後那群兜帽人們如同瘋了一般衝向我,把我按在地上。

  我終於看清了他們的臉,男的女的,老人孩子都有!

  我清楚他們想要殺了我,但我不想死!於是我又一次用那把匕首胡亂揮舞,試圖嚇退他們。

  但他們已經被控制了!

  你知道的,被控制的人是沒有自我意識的,所以他們並沒有躲閃……”

  “他們也死了?”警員停下記錄,問道。

  “嗯……”格倫發出濃濃的鼻音,手指不安地扭動著。

  “是這樣嗎?那……”

  “咚咚咚~”

  有節奏的敲門聲打斷了警員的問話,男人將鋼筆放進胸前的口袋,站起身,“不好意思,先失陪一下。”

  男人離開了,空蕩蕩的房間裡只剩下格倫發出混亂的呼吸。

  門外,一名年輕的警員對著男人說道:“隊長,我們並沒有找到近期有人員失蹤的記錄,也沒有在檔案中找到有關卡爾維特博士的信息!”

  “有可能是個黑戶”年輕警員忐忑地說出自己的結論。

  聞言,男人松了口氣,既然是黑戶就好處理的多了。

  格倫·格林,著名歷史學者威廉·格林的親孫子,厚格爾大學的高材生,天知道當他來報案說自己殺了人後,他有多頭疼。

  有著社會關注度的案子比起普通的入室殺人案還要麻煩,這是整個帝國警察署公認的。

  但現在就簡單多了!

  男人整理了下著裝,重新推開審訊室的門。

  就在開門的瞬間,他發現格倫·格林這個自稱的殺人犯幾乎同一時間抬起頭看來,眼神裡盡是驚恐。

  他被看的有些頭皮發麻,重新坐回椅子上,取出鋼筆,“格林先生,我們繼續。”

  格倫點頭,繼續敘述起自己的經歷。

  ……………………

  “等等!格林先生,你是說血液將那個什麽邪神雕像覆蓋,然後你看見了邪神?並且你還從邪神的手裡逃走了。”因為確定了這件案子的社會情況,所以男人的語氣難免就變得輕松,但依舊可以聽得出對方的驚訝。

  格倫抬起頭,然後又低下,算是默認。

  見此,男人即使再怎麽受過專業訓練,但還是嗤笑道:“格林先生,您是厚格爾大學的歷史系學生,想必您比我更加清楚,邪神一旦降臨,等待人類的只會是一場浩劫,而不是驚險活下來這種童話。”

  原本以為這位高材生是真的殺了人,但經過這件事後,男人隻覺得對方只會是腦子學瘋了!

  面對男人地調侃,格倫默然無語。

  一時間,本就安靜的審訊室內變得更加安靜,安靜到男人可以聽到對方急促的呼吸。

  頭頂的燈泡閃爍了下,男人也不耐煩地站起身,收到他那支昂貴的鋼筆,“先生,我建議您去看下心理醫生。”

  說完,男人頭也不會地走了。

  格倫面無表情,腦海裡全是那天的畫面。

  一個高大的怪物身周彌漫著令人感到不詳的黑氣,

醜陋的臉龐和黑藤王冠在黑氣裡若隱若現。  格倫顫抖著雙腿,癱軟地倒在血泊裡,四周全是乾枯地屍體。

  怪物低下碩大的腦袋,格倫甚至能聞到對方噴出的酸腐氣息。

  繁亂的話語從黑氣裡傳出,聲音層層疊疊猶如白日霹靂炸響在格倫耳畔。

  “……神……”

  這是格倫唯一聽得懂的詞匯,還是格林老爺子教他的。

  喉頭滾動,想要尖叫,但喉嚨卻干涉到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想要逃跑,但身體已經無力到連逃跑的勇氣也無法產生。

  隨即,怪物身旁的黑氣彌漫向自己,就在恐懼中漸漸將自己包裹。

  格倫不想死,他也不知道迎接他的到底是死亡還是比死亡更加令人害怕的東西,他本能地伸出手……

  “格林先生,您可以離開了。”年輕警員的聲音把格倫拉出回憶。

  後者木楞地站起身,身形一晃一晃地離開警局。

  看著格倫離開,男人跟身旁的警員打笑道:“他真該去寫本《格林童話》一定能大賣!”

  無神地走在厚格爾市的街頭, 格倫依舊低著頭,他怕,他怕他一抬頭就看見了那天那些死不瞑目的臉。

  他更怕他發現在陰影中有雙猩紅的眼睛正注視著他!

  失魂落魄地走回家,終於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座獨立二層小屋,格倫深吸一口氣,拿出鑰匙打開門。

  空蕩的房屋被收拾的一塵不染,這當然不是他收拾的,而是他的同學在得知他的事情後來幫忙收拾的,他們自然是不相信格倫會殺人的。

  坐在沙發上,格倫顫抖著翻開擺在身前的書。

  《從古至今人們所認識到的神明》

  熟練地翻到有關祭祀的記載,格倫開始了又一輪的閱讀。

  雖然戴著手套閱讀並不方便,但這也不妨礙他不知道第幾遍地讀完,合上書。

  格倫閉上眼,開始回憶那天以後的事情。

  距離那一天已經過去了半個月,格倫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回到這裡的,甚至因為一醒來出現在床上,讓他一度認為自己不過是做了一場噩夢,但沾滿血跡的手又證明那絕不僅僅是個夢!

  然後他強迫自己回到日常的生活中,但殺人後的恐懼與事後的不安都在譴責著格倫的內心,於是他變得十分敏感小心,變得神經質,他感覺所以人看自己的目光都像是在看著一個殺人犯,他覺得所以人都知道了他殺人的事實,所以他開始逃避周圍人的視線,戴上了手套,他怕一低頭就看見滿是血跡的手,他開始遠離所以刀具,所有尖銳的東西!

  他選擇了逃避!

  但在經歷了無數給譴責自己的夜晚後,他選擇去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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