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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場閑情》第七章 心歸
  回到了小拖車旁邊,章馳想去看看自己的牧場,不過上了車開了一會兒便又轉了回來,因為他感覺到地有點泥濘,怕再往前走會把車子陷進去,這地方你要找個拖車什麽的,都不用想,直接幾頭小牛給你乾沒了。

  閑著沒事,回到了小拖車旁邊,章馳坐了一會兒,便回去睡了一覺,等著再一睜開眼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多鍾了。

  出了拖車,外面的大月亮照的小牧場亮堂堂的。

  煎了一塊牛排配上洋蔥,烤的時候放上兩小土豆,這便是章馳的晚飯。

  一邊吃著晚飯,卓馳把葫蘆給祭了出來。

  腦袋裡一想隱,葫蘆便消失了,懸在半空中顯出了一個僅有他自己可見的淡淡影子。

  到現在卓馳都沒有弄明白這葫蘆到底是怎麽回事,不過這事他想想也就算了,這麽大寶貝在手,了解那麽清楚做什麽,自己難不成還準備考個博士不成?

  四方的小折疊桌,桌子一角放著一個小馬燈,馬燈的懷燈光僅僅只能照亮不足四五平方的面積,處於現代的章馳似乎過起了久遠的日子。

  月色很好,碩大的月亮掛在空中,如此的明亮,就像是離著人很近似的,近到讓人覺得一抬手就可以夠的到。

  山區的空氣那也沒的說,清潤中帶著一股子林木氣息。

  如果是白天,一抬頭便可以看到遠處的山峰上經年不化的積雪,如同白帽子一樣扣在山頂上。

  至於別的地方,除了綠色還是綠色,無邊的森林把一個個農牧場包裹其間。

  雖然條件艱苦,但是章馳此刻的心卻是無比的平靜,從到美國來這樣的平靜還是頭一次,也不知道是自己終於有了一塊完全屬於自己可以傳與子孫的落腳安生之地還是怎麽的,章馳心中就是一個字:舒服!

  不過這樣的舒服很快便被打破了,因為一些小蟲子順著燈光而來,繞著小桌子飛來飛去的,有些大膽的還直接停在了小桌子上,甚至是章馳的盤子邊上,似乎是想要和卓馳一起享用這頓晚餐。

  章馳抬手趕了趕,不過手放下的時候,這幫厚顏無恥之徒又湊了過來,弄的章馳心中極為不爽。

  此刻的章馳已經忘了,自己醉酒的時候讓葫蘆保護自己的事兒,他沒有記起來葫蘆還有特別神奇的一招。

  有了這幫小蟲的加入,讓章馳不得不得快速吃完飯,然後鑽進了自己的小房車。

  這時候氣溫不高,也就是五六度的樣子,睡覺那肯定是要蓋上被子的,不過章馳並沒有睡,而是打開了電腦,連上的手機開始上網。

  當然不是打遊戲,他是在網上看信息,看附近近日有沒有牛出售。

  這樣的信息是很多的,作為農牧業州,這樣的信息在網上隨處可見,不過很多都是大宗交易,章馳現在只能看一看。

  牛也有貴濺,貴的一頭牛可以賣到上百萬,濺的牛一頭也就兩三百,同樣是牛,也和人一樣,有人出生就在終點線上,有些出生就要遭罪。

  翻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章馳便把它給記到了小本本上,準備到時候去挑牛。

  一直忙活到了深夜,章馳打了個哈欠,起了睡意這才合上了筆記本,爬上車準備睡覺。

  剛躺閉上眼睛,耳朵裡便傳入一陣不合時宜的聲音。

  嗷嗚~~!

  嗷嗚~~!

  對這種嚎叫聲,章馳一點也不陌生,這是北美灰狼發出的聲音。

  北美灰狼,是地球上體型最大的狼,

成年的北美灰狼體長可達兩米,體重可達八十公斤,幾乎就是一個成年人的重量。  這玩意在北美除了人類,就沒有天敵。

  以前這東西滅絕了,不過後來美國人不甘心又把這些家夥給請了回來,這一請回來,開始還挺好的,不過後來種群一大,美國農牧場主就有點受不了了,因為這東西不可能說因為定養了就放過牧場裡的牛羊。

  至於戰鬥力?

  這玩意可是能捕北美野牛的!

  什麽狗在它面前都是戰五渣,甚至有些獵犬如果不是主人在附近,根本都不敢往它們的身邊靠,一聞到味就顛了。

  同時這這家夥也算是西部牛仔們的老對手。

  聽到狼嚎,並沒有能讓章馳的神經更緊張一些,別說這裡,就算是福爾森晚上也太常見了,堅著耳朵聽了幾聲便把被子蒙到頭上。

  葫蘆看著一點!

  念頭一起,章馳便準備睡自己的大頭覺。

  不過很快章馳就發現自己睡不著了,也不知道是下午睡的多了還是怎麽滴,閉上眼睛沒一會兒,一點睡意都消了。

  重新點起了小馬燈,章馳半躺在床上開始刷起了短視頻。

  刷短視頻,章馳屬於只看不說話的那種人,也不刷什麽時政。

  他自己也明白自己的人生定位就是個普通人,說的明白一些就是社會中的小分母,決定不了什麽大事,最終都是自己的日子自己過,操心一天三餐這等俗事,沒這麽高的精神層面。不論在哪裡,都得靠著自己的勤快討生活。

  章馳最喜歡刷的是遊戲類的魔獸爭霸,老遊戲,章馳玩的也菜,1V1電腦有的時候都會翻車,但是越菜越喜歡看別人打。

  也不知道刷了多久,章馳覺得困了,便放下手機滅掉了馬燈,沒一會兒傳出來均勻的呼吸聲,沉沉的睡著了。

  再一睜開眼的時候,一縷陽光已經透過了小窗照在了床頭,陽光透過窗投映出了一道光體,光體之內還似乎升起了一道道的小煙。

  睜開眼睛的章馳望著這景像,美美的看了好一陣,十幾年他從來沒有覺得自己活的如此踏實過,以前像這時候他已經跟著大伯和伯娘忙活起來,不是買菜就是擇菜,從天黑一直忙到深夜,天天如此,一年僅有農歷春節的時候可以休息。

  很多美吹說美國這邊的工資高,待遇好還不加班什麽的,一加班就如何如何,只有真在這邊生活你才知道,他們說的那玩意不是說沒有,而是一般人根本就享受不到這樣的待遇。

  就是最低工資,別的地方章馳不知道,反正在這附近沒多大鳥用。

  一個在牧場給人乾活的牛仔,一個月一般也就千把美元,你不乾?那好,有的沒拿到身份的老墨或別的拉丁裔的人樂意乾,還便宜。

  別處不知道,但在福爾森附近,一個包吃住的牧場,一般牛仔的工資也就是八百多美金,忙的時候可能會加一點,但到了一千也算是到頭了。

  餐廳端盤子一個年能拿幾萬?這事你聽聽也就算了,中產一年家庭收入也就幾萬美金,端個盤子能端出來?那你得在多高檔的餐廳端這盤子。

  章馳一直就抱著這個心態,作為底層勞動者,你想活的稍微有那麽尊嚴一些,你都得讓自己活忙起來。

  沒那命你還想把日子過舒坦了,無論是在中還是在美,拿個碗到街上都是這類人該乾的。

  看了一會兒陽光,把手伸進去,看到陽光透過了手掌,把手掌照出了抹紅色,章馳覺得自己此刻活的是那麽真實。

  在床上賴了大半個鍾頭,這才從床上翻了起來,洗漱一番過後,章馳穿了外套穿上了鞋,看了一下表,發現已經快到中午了,便決定開著車子出去,到鎮上的小酒吧去看一看。

  大家夥玩歐美遊戲,發現很多任務都在小酒吧接,很多事情也能在小酒吧打聽到,這就是文化區別了,酒吧在美國人的社交生活中的地位那是相當高。

  而對於一個牛仔來說,酒吧可能是他們忙活一天下來,生活對自己最好的回饋。

  開車到了小鎮上,章馳在小酒吧的門口停了一下,發現小酒吧還沒有開門,於是他繼續開車沿著路往前走。

  在西部,你想到超市采購一下,或者買點不常用的用品,那開個三四十分鍾的車是再正常不過。

  沒有說一抬腳,樓下就是一超市,一轉臉,撒著兩條腿就到電影院,沒這回事,乾這些事在路上來回耗一個多小時屬於常態。

  章馳開著車子又回到了自己生活了十來年的福爾森,對於這裡的街道,章馳熟的比自己胳膊上的毛還清楚。

  直接奔著牛仔用品店。

  “馳,好久沒有見到你了,今天我可沒有訂外賣”。

  店主這邊正準備往貨架上放東西呢,看到章馳推開門進來了笑說道。

  店主和章馳也算是老相識了,因為他可沒少吃卓友良家餐廳的外賣,每次都是章馳送,這一送就是好幾年,兩人就算是性格再內向也混熟了。

  章馳道:“我可不是過來送餐的,現在店裡送餐的活是我哥哥在做,我現在買了一個塊養牛的小牧場”。

  “ok!”

  店主笑著回道。

  成了一個牧場主,那肯定比在餐廳端盤子要好,所以店主道了幾聲祝福。

  “準備挑點什麽?”店主問道。

  “我想挑個馬靴,可以在牧場乾活的那種”章馳說道。

  店主聽了伸頭看了一眼章馳腳上的運動鞋,笑著說道:“你真是太需要了,穿這東西在牧場裡乾活,萬一有蟲子什麽的給你來一下子,那可就有的你受的了……”。

  牧場裡最多的是什麽?

  有人說是草,對,草是多,但是還有隱藏的草下的蟲子,有些小蟲可是厲害的狠,只要被它們咬上一口,輕的是幾天瘙癢難止,重的到醫院躺上一段時間也不是不可能。

  “你這身打扮也不成,穿成你這樣,一天牧場的活都乾不下來,換上厚實點的外套,牛仔褲也是必要的……”店主和章馳說了起來。

  “牛仔褲我有,我就是想買個馬靴”章馳笑道。

  章馳也算是半個福爾森人,自然知道農牧場主穿著打扮不是為了帥,其實把帥字用在牛仔身上那都是電影裡的事,牛仔們的打扮就是為了保護自己讓自己更好的乾活。

  高幫馬靴配上牛仔褲,然後把褲腳塞進馬靴裡,就是為了防蟲,或者說你不小心一腳踩到草裡,而草裡現在正盤一條蛇,結實的馬靴和厚實的牛仔褲就是牛仔們的小鎧甲,可以抵消一部分傷害。

  不論多熱牛仔們襯衫的腕扣都是扣起來的,極少見到卷起袖子放牧的牛仔,原因一是防曬傷,二是為了防止在工作中擦碰,同時在林中騎馬的時候也防止樹枝把自己的胳膊割傷。

  牛仔褲和厚外套章馳都有,現在他缺的就是一雙馬靴。

  店主聽了問了一下章馳的鞋號,從架子上拿下了一雙馬靴,示意章馳到換靴凳子上把靴子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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