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這樣一天又一天的過去,然後直到他的九畝地的黑土地可以種植白蘿卜了之後,他就來到了自己的倉庫中,從裡面把播種機給開了出來,在那些黑土地上面播種白蘿卜種子,西紅柿種子,大青芒,貓山王等農作物。
就這樣,很快,時間也就來到了十一月下旬,他在十一月初的時候也給洛寒秋送去過白蘿卜,那個時候看到她的時候感覺更瘦了一些。
可就在這個時候,他收到了邀請,是大學同學的邀請,說是要在一起聚一聚,而且已經在天北市訂好了酒店,時間是兩天之後。
那裡,也有著陳詩詞。
蘇明皓知道,這肯定是陳詩詞的計劃,想要乘機羞辱自己,但是他自己也不會畏懼,直接面對即可。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還怕他?
簡直就是天地下最好笑的笑話了。
蘇明皓才不會怕他。
只是現在對於他來說,有一個問題就是自己的農產品還是賣的太慢了,如果是供給小鎮或者市裡的話,速度還是真的慢。
如果這樣的話,那麽魚都要隔好長一段時間才會消耗完,現在的話,可能還看不出來什麽,但是等到了自己的魚苗多了之後,那麽這個問題就是實實在在的問題,而且這種質量的農產品賣不出去,就很離譜。
他不是坐以待斃的的人,他也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成立一個公司,然後注冊一下商標和品牌等,這些就交給專業的人事去辦。
也不在多想,他就到樓下的院子裡,開著車,往附近的市裡開去,那裡會有專門的人辦理這個事情,只要把事情和他交待清楚就可以了。
於是他就找了大半天的時間,最後終於找到了滿意的人,他就把自己的要求和那個人說了一下,然後那個人就去辦理了。
於是,他也就沒什麽事情,把車給開了回去。
正準備自己煮飯自己吃的時候,卻突然想吃魷魚了,所以他就獨自一個人來到海邊,然後乘坐到船上,往海裡開去,在海面上垂釣,準備把垂釣上來的魷魚清蒸了沾上醬汁來吃,那個味道簡直絕了,太好吃了。
如果是其他人的話,那麽這個魷魚可能是會有些難釣到的,但是如果是自己的話,這些魷魚就非常容易釣了,這應該是和自己的神農之心有著很大的關系。
不一會兒,魷魚就上鉤了,把魷魚給拉上來,活蹦亂跳,生龍活虎的,十分的有活力,看著就精力十足。
他現在的胃口很大,一隻根本就不夠吃,所以再去釣一隻上來。
然後再釣一隻,最後是三隻魷魚。
這些魷魚在煮上一鍋米飯,今天的晚飯就有著落了,但是看著這麽好看,這麽大的魷魚,他又不想清蒸了,感覺有些浪費啊,得找個另外的方式來去處理。
可不能白白浪費這麽好的魷魚啊。
蘇明皓這麽想著,然後手裡拿著這些魷魚,就往自己的家裡走去。
他打算直接來個香辣小魷魚,雖然說實話,他的這個魷魚不管從哪一個方面來看不算是小的了。
其實是很不符合這個所謂的小的,但是不管怎麽說,香辣肯定是跑不了了,這個是他最喜歡的味道。
他先把魷魚的內髒給摘除掉。
然後對魷魚進行改刀。
魷魚改刀的目的是為了讓魷魚更加的入味,其實說實話,要說喜歡的話,他比起鏡鯉和羅非魚,他更愛海鮮啊,海螺之類的東西。
魷魚和海螺的口感吃起來是真的脆,
而且味道非常的好。 海螺的口感吃起來也是非常棒的。
給鍋中倒水,然後開火,把水給燒開了,等到水燒開了之後,就把自己的三個大魷魚放到鍋中煮,直接煮到熟了為止,然後從鍋中把魷魚給撈出來。
剩下的就是準備好哪些常用的配料了,他拿出朝天椒切好,然後蔥薑蒜也切好,留著備用,香菜也切段。
然後給鍋中倒油,加熱,放入蔥薑蒜爆香,蔥薑蒜被炸了之後,香味立刻就爆發開來,但是還是有些油滴濺出,滴到了蘇明皓的身上,一般來說,是會很燙的,但是蘇明皓卻只是感覺都好像是溫水滴在自己的皮膚上一般。
他的皮膚好像變得很強韌了,而現在還只是黃階初期的水平,不過他總感覺,也就是在這一兩天的時間內,他會突破到黃階中期的水平,到了那個時候,可能正常人就不是自己的對手了,但是如果是那些練拳幾年的人,恐怕也會把自己給打趴下。
把魷魚放進去炒。
然後再放入豆瓣醬,耗油,料酒等東西進去,來回的去翻炒,這個時候,三個魷魚的那種香味其實已經是徹底的爆發出來了。
這也太香了,而且還是三個這麽大的魷魚,可以說,幾乎整個鍋都被那三個魷魚給沾滿了,看著就非常的有食欲。
然後另外那邊,他有繼續煮了白蘿卜湯,然後放入一些豬排骨,他喜歡這樣吃,這樣總是很美味的,他很喜歡白蘿卜的味道,胡蘿卜他說實話,只能說是一般喜歡,沒有算得上是太喜歡。
而且孫冬雪也喜歡吃排骨燉白蘿卜湯。
現在孫冬雪一般都會在周五的晚上過來,然後住上兩天,周日晚上的時候,蘇明皓會開著自己的那輛輕型貨車送她到市裡,然後她再坐車,一個小時就到家了,快得很。
其實聖山省距離天北市還是很近的,只要開到聖山省的那個市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到天北市了,這也是她為什麽幾乎每個周五下班之後都會過來,坐車到聖山省的市裡。
其實也值需要半個小時而已。
然後如果是提前通知蘇明皓的話,那麽蘇明皓就會在她來到之前就趕到那邊,然後就可以把她給接過來了,而且因為不是在運貨,再加上這段路其實也就是他一個人在開,所以倒也不會出現堵車等情況的發生。
所以他一個半小時之內其實就可以回到農場,真要這麽算下來的話,那麽一共就是兩個小時了,其實並不算太久。
可能在天北市打工的人,如果住得很遠的話,那麽可能去上班都要三個小時以上的時間。
因為之前把那頭烏珠穆沁羊給宰了,他們一下子又不能把這頭羊給全部吃了,所以就留下一些,放在冰箱裡冰鎮著,等到吃的時候就從冰箱裡拿出來。
等到把魷魚炒好了之後,就把魷魚從鍋中給鏟出來,放在盤子上面,然後整個把鍋給端起來,然後就把裡面那些調料等都倒入到盤子裡,這樣一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香辣魷魚就做好了。
色澤十分的鮮豔明亮,看著就讓人食指大動,味蕾都在歡呼雀躍,那盤香辣魷魚上面,有著紅色的辣椒在點綴著,有著綠色的香菜,蔥點綴著,看著就十分的誘人,這也太香了。
盤子裡面的湯汁十分的粘稠濃鬱,都均勻的密布在魷魚的上面了,看著就很好吃。
然後再灑上芝麻,孜然,那種香味就直接爆發開來。
蘇明皓也立刻用一個大鐵盆把裡面的湯給盛出來,放到鐵盆裡面,放了好幾塊大排骨,然後好幾塊大白蘿卜,再倒入已經熬煮得很濃香的湯汁到裡面,直到湯汁差不多溢出的時候才停止。
常思就在下面汪汪汪的叫著,現在這個小家夥已經長得很大了,幾乎有正常哈士奇的一半大小了,而且也變得非常的有力,當然於此同時的,它也變得更加的能吃了。
這個鐵盆,之前它小的時候給它買的那個鐵盆的四倍大小,每次都給它滿滿的排骨和白蘿卜,或許是因為吃了農場裡的白蘿卜的緣故,常思也變得越發的英俊了,而且四肢也非常的有力,現在可以一下子不喘氣的跑五千米,只要11分鍾30秒,這個速度,基本上沒有人能跑得過它了,只有被他追上來的份。
而且它的力氣也大的驚人,之前山上有一頭野豬,看到了蘇明皓地裡中的農田,於是就想要來把這些白蘿卜給啃了,但是站在門外守門的常思又哪裡會讓這隻野豬如願?
直接對著這個野豬,撞了上去,那隻野豬被撞了之後,就倒地不起,然後還吐血了,最後歇了很久,這才起來,不過也是一直在搖擺著身體,重心十分的不穩。
常思倒也沒去追它,而是給它離開了,然後回到了院子外面,繼續看家。
之後那頭野豬卻再也不敢下山了。
不只是那頭野豬,其他的動物也都不敢下山了,直接被嚇到了。
然後又給常思盛上了滿滿的一大碗白米飯,常思看到了之後,也就自己在那裡吭哧吭哧的吃了起來,吃得津津有味的,不亦樂乎。
但是吃相還是十分的不雅,這些天,他一直有一個疑惑,是不是常思也和自己是一樣的,如果吃了自己農場裡東西,就會變得有力量起來?
他這些天來一直都是給它吃的白蘿卜它都長得這麽快,變得這麽有力量,如果吃的是魷魚呢?
這麽想著,他就把香辣魷魚給常思放到了鐵盆裡,它真的和其他的哈士奇不一樣,其他哈士奇不能吃的東西,它卻是可以吃的,幾乎就沒什麽忌口的。
它吃的東西,其他的哈士奇可能還真的吃不了,吃不下,但是它卻可以吃得下。
而且每天吃那多,也就只有它能完全消化掉了。
估計要是其他的哈士奇吃它的飯,得被這些飯給撐死。
它不但可以吃完,而且會在幾個小時能完全笑話掉。
常思看見了放在了自己米飯上的香辣大魷魚之後,就汪汪汪的叫著,蘇明皓雖然聽不明白,但是卻是知道它的大概意思,不是不滿這個香辣大魷魚,也不是不想吃這個香辣大魷魚,而是單純的想要蘇明皓給她加上白米飯,這些米飯還不夠它吃下這麽多菜的。
本來這些白米飯配上排骨蘿卜湯的話,是剛剛夠的,但是如果再加上一隻這麽大的香辣魷魚,那就是很明顯飯不夠多了。
這樣的話,吃起來就十分的不爽的,它可不想這樣,所以他要求蘇明皓給它加飯,而蘇明皓其實也煮了三個電飯煲的白米飯,他一個人還真的吃不完,所以就打算立刻給常思再多盛米飯,讓它吃飽才是最重要的。
它的飯其實已經吃了一半多了,但是蘇明皓還是給它加到滿滿的米飯,那些米飯高高的聳立著,那個很大的香辣魷魚, 此時就被壓到米飯下面,但是常思是個很聰明的狗,倒也不著急的把上面的米飯給拱了,而是開始吃起了那些米飯,它是打算把上面的米飯吃完了,這樣就能吃到那個香辣魷魚了。
它一邊吃著米飯,還一邊啃著排骨上面的肉,吃著白蘿卜,然後喝湯,它比起排骨,好像更喜歡白蘿卜,這讓蘇明皓更加的確定,常思或許真的就和自己是一樣的,只要吃了農場裡的東西,就會變得很強壯。
然後,很快,常思就把上面的米飯全部都給吃了下去,吃到了肚子裡面,這個時候,那個香辣魷魚終於浮現了出來,常思就立刻咬了上去,滿滿的一大口魷魚,吃在嘴巴裡香極了。
然後再吃上熱氣騰騰,香糯可口的白米飯,這種生活,很多狗恐怕都過不上。
蘇明皓可是一點都不會心疼,反正自己的這個農場裡的東西,長得就是那麽的快,倒也不用著急說吃完了就沒得吃了。
常思吃得很香,比起吃排骨還要更香,看來,自己的那個想法確實是沒錯的,常思很喜歡吃農場裡的產品,而且看它現在這活力滿滿的樣子,估計這個香辣魷魚也給它提供了很多的能量。
就像此時的自己是一樣的。
蘇明皓在心中默默的想著,然後也不在管它,開始安心的吃自己的香辣魷魚,這個香辣魷魚是真的香,真的美味,真的好吃啊,蘇明皓不禁在內心中感慨著。
只是這個時候,覺得有些口渴了,然後他就舀了一杓湯,這樣一來也就沒那麽渴了,而且蘿卜和排骨簡直就是絕配,香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