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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無限公司》第三十五章 崢嶸各自擔
  這天,林森一早來了公司,確認著【Dream5】七月的各項數據,內心雀躍,容光煥發。

  整整一個月夜以繼日地搞簽售、上節目做宣傳,中間江野去《深夜食堂》又意外拉起一波熱度。

  剛過八月,【Dream5】的首張數字迷你專輯《後青春期的詩》正式入列雙白金,銷量已然超過了景姨的男團【夏日少年】。

  距離三百金都不遠了,依江野這人氣漲勢,五白金也是妥妥的勝利在望,遲早的事兒。

  林森拿著助理打印出來的數據表,用筆在紙上一行行劃著重點。

  捐給山區的那一千萬,早就回本了,按目前【Dream5】的賺錢速度,收益再翻它個幾倍那是必須的。

  之前跟丁少焜立下的軍令狀,不僅任務快要達成,還喜從天降般,又一個千萬大單在向他招手!

  咚咚咚——

  “進!”

  說曹操曹操到,千萬大單的正主在向他招手了。

  “林總。”江野打招呼。

  林森示意他坐:“呵呵,這人啊,運勢來了它就是擋都擋不住。你說你剛推掉一個不粘鍋代言,就有千萬廣告曲找上門了。”

  江野笑了笑回應。

  如今林森眼裡,江野那是橫豎怎麽看怎麽順眼。

  《孫悟空》捐款的事也好,平時對工作有主見也好...這小子盡管初出茅廬、年紀不大,倒有膽有識,不乏大將之風。

  “怎麽了,找我是不是為廣告曲比稿的事?”林森期待地問。

  對於江野的創作實力,十天半個月交作業,速度、質量,他早已不再懷疑。

  江野臉上仍掛著笑意,眼神卻徒然認真起來:“今天有幾件事情,想跟您商量商量。”

  “什麽事兒,你說。”林森轉過身,放下手裡的東西。

  江野不藏不掖,先鋪墊:“上個月專輯銷量保持得還行,衝一衝馬上就到三百金了。

  一路從《倔強》到首專發行,成績有目共睹,所以我想和您談談待遇的問題。”

  林森輕歎了口氣,他就知道有這麽一天。

  照江野現在的名氣和上升趨勢,一直不吱聲兒那才叫奇怪呢。這行就這樣,太陽底下沒啥新鮮事兒。

  “唉,其實你不用急的。”林森懷柔政策,“你的合約也快到期了,公司自會妥善安排,一定讓你滿意。”

  “藝人合約的事先不談。”江野佯裝退一步,“當務之急是【購多多】那邊的合作。

  這不屬於藝人的工作范疇,是我作為創作人的業務。”

  林森直點頭:“對呀!我能不清楚嗎,這筆業務你的分成可不少,咱要全力把這一千萬拿下。”

  “呵呵,創作我有信心。”江野稍頓,轉而道,“不過這單廣告曲收入,不能再按照新人的標準來分成吧?”

  之所以敢提出這個要求,江野心裡是有底氣的。

  【Dream5】的新專輯由他一手打造,五白金的趨勢也充分證明了他的創作實力和市場價值。

  若再依照新人的標準來分成,那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

  更何況這筆業務,【購多多】看中的是他的創作能力,又不是藝人形象。

  單單這一筆業務要求提高分成比例,江野認為一點兒也不過分。

  好賴是千萬級的訂單,哪怕提高兩成,收入也有兩百萬的差距,他才不會傻到白白放棄這麽一大筆錢。

  公司如果這點要求都不答應,

大不了一拍兩散,索性不玩了。  定製廣告曲的事兒,讓天佑另請高明吧。反正他的合同快到期了,最初借天佑做踏板的目的也已達到了。

  如今他算是小有名氣,再不是什麽阿貓阿狗,不用再為混飯吃發愁。

  今後哪怕不做藝人,搞搞創作、賣賣歌,在圈內也能混得開。畢竟是五白金專輯的創作人,肯定不缺自動找上門求歌的。

  現實就是如此,有沒有名氣,待遇可能是天壤之別。

  “你啊你,讓我說你什麽好。”林森靠著沙發閉了閉眼,頭疼得很。

  娛樂圈的醃臢混亂,江野這個小年輕哪裡會知道。

  這圈子裡恃才傲物的人多了去了,但有幾個胳膊肘能擰得過大腿?反正他是沒怎麽見過。

  藝人紅了跟公司叫板提要求,甚至翻臉、對簿公堂都是常有的事兒,哪年不爆點藝人與公司鬧不和被雪藏的新聞出來?

  多少才華橫溢的音樂人,因為被打壓雪藏,最終只能泯滅眾人。

  別看江野現在勢頭很猛,但對天佑來說,也不過就是一個新人而已。

  比他更紅的歌手,被天佑鎮壓過的也不止一個兩個了。

  對於大娛樂公司,規矩、威嚴是不容挑戰的,否則旗下的藝人們都有樣學樣,以後隊伍還怎麽帶。

  所以一旦發現不服管的藝人,就是一律打壓,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直到你乖乖聽話為止。

  不然,就只能選擇退出娛樂圈了。

  畢竟大公司動手,藝人基本沒有反抗的能力,不用整太狠,惡心的招兒隨便來上一兩個,你都吃不消。

  或是讓你身敗名裂、人人唾棄;或是讓你接不到任何資源,再也混不下去。

  然後等過個一兩年,哪兒還有人記得你是誰啊?

  別說圈內不會有人再買你的帳,就連曾經的粉絲們都會棄你而去。

  江野這種討價還價,林森很不喜歡,心說才覺得這小子未來可期呢,就擱這兒讓他為難。

  看著謙遜,實則生鱗幻爪,開始不好管了啊!

  林森挑眉斜睨:“行,這事兒我會幫你跟公司爭取,但未必有百分百的把握。”

  “我對您有信心。”江野笑著恭維一句,又補充道,“廣告曲已經寫出來了,但不適合我們自己唱,得另外找人才行。”

  林森無所謂地說:“公司歌手那麽多,你隨便挑。”

  “我知道,只是無論哪首歌,對演唱者都有嚴格的要求,這樣才能把控歌曲的質量。

  否則即便【購多多】選中,後期想衝擊排行榜前五,賺那額外的五百萬也很困難。

  所以決定誰來演唱,得由我說了算。”江野回道。

  一首歌的成功,作品和歌手之間相互依存,相輔相成。

  歌手的聲音、演唱方式是否與作品本身相契合,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首歌的靈魂,同時影響著它最終的命運。

  因此,這是江野必須把握在手的事情。

  林森感覺腦仁兒都快炸了。

  憑心而論,這要求並不過分,但和前面的事放一塊兒,江野這話怎麽聽怎麽讓人覺得不舒服。

  他剛要回應一句,沒料對方又開腔了。

  “林總,最後一件事我得說明一下。

  這首歌因為不做發行,作為創作者,版權我要留在自己手裡。”江野再度語出驚人。

  林森已經沒脾氣了,他苦笑一聲問:“如果公司不答應這些條件呢?”

  “那這一千萬,我寧可不賺。反正公司多的是人才,也不止我一個人會創作。”江野態度鮮明,十分堅決。

  林森揮了揮手:“行吧,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等消息,我會盡力爭取的。”

  ……

  江野離開了辦公室。

  林森猛灌一杯濃茶,無奈地搖了搖頭。

  雖說經紀人和藝人是利益捆綁的,可他同時也是天佑的高管,做事得先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

  若非還有幾分惜才之心,就憑江野這態度,他才懶得替對方考慮。

  不過【Dream5】出道至今,都是他親自帶的,也從心裡欣賞江野,不願看到這樣有才華的人鬥不過公司,因而被埋沒。

  難題擺在面前,能怎麽辦,想辦法爭取唄。

  經紀人的工作之一不就是居中調和嘛。

  林森拾掇著心情和思路,想著該準備些什麽說辭,才能讓頂頭上司丁少焜舒服地接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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