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還不等宋筠二次壓榨家裡的下人幫她去掙錢,就先迎來了搬新家。
這是宋筠來到古代,搬的第二次家。第一次從縣城搬到府城租的宅子,第二次是從租的宅子搬到用土豆換來的、完完全全屬於自己家的宅子,可以說是步步高升了。
前世她也常搬家,宿舍、和同學合租、和同事合租、和陌生人合租,一直到自己的房子。
她有過半夜領著行李被趕出去,也有過臨近過年萬家燈火的時候被迫去訂便宜的賓館標間當做過渡。
宋筠一直覺得自己很討厭搬家,討厭那種顛沛流離的感覺,可來到古代,她突然發現,原來搬家也是可以愉快的、充滿希望的。
這套宅子,據王璞所說,是晉王出的,畢竟這事兒如果辦成了,得到好處最大的就是晉王和唐家。
唐知府是來晉州任職的,也犯不上置辦房產,所以手中沒有合適的宅子。
倒是晉王雖然在封地頗為低調,沒做什麽魚肉百姓的惡事,但到底是做王爺的,手裡產業不少,挑挑揀揀地選了一份適合宋家人住的宅子。
不管是什麽來路,總之,用土豆的功勞去換來的宅子,宋家人也覺得住進去很踏實。
在宋念帶著宋勤、王鑫,以及買來的男仆們連收拾帶規整地折騰了段時間,就到了宋家搬家的日子。
宋筠終於恢復了一個人住一個小院兒的自在生活,只不過為了安全,她選擇住在了祖母院子的隔壁。
其實宋念和沈氏本來想讓宋筠住在小花園一側的院子,覺得那裡更清幽,景色也好,還適合宋筠養的小貓去玩耍。
可宋筠怕蟲,挨著花園,又沒殺蟲劑,她怕夏天的時候房子裡鑽進腿多身子長的亂七八糟小動物,哪怕知道這是父母對她的關愛,還是十動然拒了。
倒是宋策和宋箴兄弟倆,不怕蟲子,又想住在個安靜的地方方便讀書,選擇了靠近花園的院子。
其實依照沈氏的意思,倆兒子都十幾歲了,早就應該分開住了。
只不過在縣裡的時候,他們住習慣了,搬騰的話比較麻煩,到了府城,租的宅子又地方小,沒法子讓倆兒子一人住一個院子。
如今好不容易地方寬敞了,乾脆從現在起就讓他們分開了,等再過個幾年,倆兒子就能在自己的院子裡迎娶新婦、養兒育女了。
反正三個孩子,一人住一個院子,也住得下。最多是冬天燒炭的時候耗費得多一些,但既然住進了這種宅子,要是還計較燒炭的多寡,那就有些分不清輕重了。
這是沈氏的美好期待,宋念自然也是默許的。可宋策和宋箴完全不願意按照父母的意願分開住。
他倆從小就混在一起,習慣了一起做絕大多數事情,還沒考慮過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好日子,隻覺得和兄弟住一塊兒就挺快樂。
沈氏也不強求,只能安慰自己,孩子還小呢,正是讀書的好時候,想不到日後成家立業的事兒也正常,不分開就不分開吧。
不過,在她的強烈要求下,宋策和宋箴雖然住了一個院子,但沒住在一個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