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派?說清楚一點。”
老莫裡森撓了撓光禿禿的頭皮,為難道:“其實我覺得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一群自稱‘救贖教派’的家夥,整天在朗寧區的街上傳教,說什麽‘災難即將來臨,信者可得救贖’之類的話。”
“這種教派成不了氣候的,我這些年見得多了,沒有神明作為信仰根基的教派,都不可能走得太遠。”
“尼古拉斯閣下的意見呢?”紀磊問道。
“尼古拉斯閣下一開始也沒當回事,”老莫裡森話鋒一轉,“但是誰想到,這群家夥居然還真有本事,短短的四五天時間,居然被他們拉了好幾十個人入教。”
有點可怕,這個拉人速度著實有些嚇人。
紀磊是明白邪教的可怕的,他們都有自己獨特的洗腦辦法,讓人無法抑製的淪陷進邪教徒編織的謊言裡,尤其在這樣一個世界裡,唯心主義更是大行其道。
不過說回來,那些所謂的神明難道對這樣的事情不管不顧嗎?
如果有人拉走了祂們的信徒,祂們難道也會坐視不理?
這就好像黑社會搶地盤一樣,地盤的總量是恆定的,你搶了我的一塊地盤,那我就會少一塊地盤,換誰也忍不了啊。
尤其是共和國這種沒有本地神明的重災區,更是各方神明搶奪信徒最激烈的地方。
紀磊想了想,覺得這是一個不小的隱患,他必須要讓尼古拉斯明白事情的嚴重性,於是對老莫裡森說道:“你派幾個人...”
話說一半,紀磊卻停下了。
不能讓這些沒有經驗的土著去臥底,太危險了。
保不準送出去一個忠心耿耿的人,被洗腦之後直接叛變,嚴重點的說不定就變成雙面間諜了,到時候把水徹底攪渾,只會帶來更大的危機。
紀磊自己還是了解一些洗腦的手段的,就這樣他也不敢保證自己能經受得住那些沒日沒夜的摧殘,但是人家已經到你家門口了,不處理肯定是不行的。
老莫裡森問道:“老板,您怎麽了?”
“沒事,這事我來處理,”紀磊的眼神前所未有的嚴肅,“告訴你的人,離這些人越遠越好,不要心存僥幸,你們鬥不過他們的,我要親自會會他們。”
“對了老板,”莫裡森忽然想到一件事,“那些人,來自‘小醜’阿克倫的地盤。”
紀磊瞳孔收縮,好你個‘小醜’阿克倫,沒想到你還是讓我失望了,你居然是個甘願和邪教徒廝混在一起的人,看來以前我是高看你了。
這件事既然牽扯到了‘小醜’阿克倫,那紀磊更要謹慎對待了,誰敢說這不是他打入朗寧區的先鋒團呢?
..........
吃飯早晚,紀磊馬不停蹄的趕往朗寧區。
他要親眼看看那些所謂‘救贖教派’到底是什麽樣子,有句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還有一句話說的是,離你的朋友近一點,離你的敵人更近一點。
就像買菜一樣,總要驗一驗成色再下判斷。
朗寧區還是到處都臭烘烘的,雖然在尼古拉斯的要求下,街道上基本上看不見顯眼的垃圾堆了,但是在許多陰暗的小巷子裡,還是可以看見堆積成山的垃圾和橫流的髒水,那裡蒼蠅亂飛,野狗盤踞。
尼古拉斯在朗寧區是個大人物,不可能天天處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說到底,垃圾不處理只會讓朗寧區越來越不堪,住在這裡的人只會越來越難受,甚至因此得病死去,
可惜這裡的居民並不懂得這個道理。 紀磊也曾經想過要出手解決一下,可是權衡再三之後,他還是放棄了,自己現在要有必要的危機意識,強出頭不是什麽好事,只會暴露自己。
而且人的觀念改變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從來不一個月兩個月就可以輕松扭轉固有認知的。
看著路邊的行人麻木的樣子,他們應該已經完全習慣了鯨魚油的臭味混合著腐爛發酵垃圾發出的味道,所謂‘居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居幽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
習慣真的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它會讓人毫無意識的沉湎墮落,變成一具行屍走肉。
龍格爾從遠處走來,兩人對上了眼神,互相點頭致意。
“尼古拉斯閣下讓我來保護您的安全,”龍格爾走到紀磊身邊小聲說道,“這裡到處都是危險,你...您還是要小心一些為好。”
紀磊點點頭,尼古拉斯終究不是個蠢人,還是明白自己的價值所在,所以不惜派龍格爾貼身保護。
紀磊依舊沒有帶上芭芭拉或者伊芙娜,雖然芭芭拉說伊芙娜很厲害,但是這裡實在是太不堪了。
美好的事物不應該總是在肮髒的淤泥裡打滾,尤其是這裡實在有太多不安全因素。
紀磊余光瞟了眼龍格爾,其實他的年紀並不是很大,大約三十五歲到四十歲左右的樣子,他的五官其實很清秀,配合著他壯碩的身材,看過的人大概都不會忘記。
“我們之間說話不需要敬語,”紀磊衝他笑笑,“我們都是為尼古拉斯閣下效勞的人,算是同僚。”
龍格爾也不是個矯情的男人,很乾脆的點頭同意了。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姓什麽?”
龍格爾猶豫了一下,說道:“龍格爾.奧西裡斯,我來自法米克帝國。”
法米克人?
這倒是勾起了紀磊的興趣,都說法米克野蠻人喜歡好馬快刀,個個凶神惡煞,沙漠裡水源稀缺,普通的法米克人一年洗不了一次澡,所以男人女人都是一副邋遢模樣,臭味熏天,根本不能近身。
可是明明龍格爾就是一個清秀又愛乾淨的男人,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龍格爾大概是個不大不小的異類。
“我知道你在想什麽,”龍格爾注意到了紀磊的眼神,解釋道:“我從小長得像女孩,性格也內向,不被父母喜歡,我也從來不喜歡好馬快刀。”
“雖然現在西大陸沒有戰爭,但是每個法米克人在成年的時候還是要參加一個試煉,孤身潛入沙漠深處,親手殺死一個沙巫的沙偶,才能被家族部落認可,成為部落的一份子。”
紀磊點點頭,問道:“沙偶是什麽?”
“沙巫用死人的屍體制作的一種偶人, 他們用巫術操控這些偶人,算是一種傀儡吧。”龍格爾解釋。
“很厲害嗎?”
龍格爾想了想,說道:“力氣很大,但是動作不是很靈活,而且不知道疼痛,也不會累,對一個普通人來說算是很可怕的東西了。”
“看來你通過試煉了。”紀磊猜測。
龍格爾笑著搖了搖頭,“我沒有參加試煉,我逃跑了,我當時很害怕,怕死在沙漠裡,原本家族就不喜歡我,所以我就逃到了共和國,來到了都戈靈。”
好吧,這個紀磊倒是沒想到。
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內向且懦弱的人在哪裡都是很難生存下去的,想必龍格爾最終還是明白了這個道理,所以成為了一名拳手,現在的他已經很難和內向或者懦弱這樣的詞語搭上關系。
簡單的聊了一會,紀磊環顧了一圈,問道:“知道那些邪教徒在哪嗎?”
“邪教徒?”
紀磊納悶道:“難道不是嗎?”
龍格爾也不爭辯,因為他不是一個信徒,甚至連法米克帝國的神明‘沙漠之主’也不信,他只相信自己的拳頭,對於這些教派,他向來敬而遠之。
“我不懂你是怎麽定義他們的,不過在我看來,只要沒有做壞事,應該也算不上邪教吧,最多就是一群可憐蟲在一起報團取暖罷了。”
龍格爾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紀磊心裡有數了,“你應該從來也不相信什麽神明吧,難怪你對他們不熟悉,你帶我去找他們,我會告訴你為什麽他們是邪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