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阿莫納什和裡瑟拖著疲倦無比的身軀回到了他們的小木屋,此刻,兩人的肉體也成了靈魂最為沉重的枷鎖。
兩人四仰八躺在茅草堆上,屋內的其余人早就吃完晚餐,進入了深沉的睡夢中,而他們才剛剛完成今天的任務,而且因為完成的時間太晚,還沒吃到一天中為數不多的食物。
所以兩個人現在的心情可以說是糟透了,閑聊一會後,阿莫納什忽然淡淡問道:“裡瑟,你還好嗎?”
“糟透了,大哥,我感覺我現在要是再不吃點東西,恐怕先會被餓死。”,聞言,裡瑟苦澀一笑回道。
他並沒有阿莫納什那樣強大的恢復能力,雖然大部分都是後者獨自完成的,但前者帶傷一直工作到現在,已經非常厲害了。
聽著裡瑟的哀歎,阿莫納什也只是無奈一笑,他轉頭看向裡瑟身上已經結疤的鞭痕,嘖嘖稱奇道:“你以前是吃天材地寶長大的吧,恢復的這麽快,真是個怪物。”
“我哪有吃什麽天材地寶,從小就這樣。”,裡瑟有些不服氣的反駁一句,接著指了指阿莫納什已經愈合的傷口,話鋒一轉道:“我看大哥才像怪物吧,傷勢這麽快就全好了,這要是放在外界,肯定有不少學者非得把你解剖研究,如果有朝一日,咱們要是離開這個破地方,大哥你得多注意。”
“離開...”
不知為何聽到這兩個字,阿莫納什心裡就有一種莫名的渴望,而這種渴望是無法被滿足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為此深深的歎息一聲。
他從小就在這裡生活,可到底從何時起,自己開始像小人書的主人公一樣渴望自由了呢?
為自由而戰,真是太玄幻了,以他現在的情況,別說逃出去了,首先保證不被餓死就不錯了。
明天還不知道吉爾那頭肥豬要怎麽折磨人呢。
“早點睡吧。”
壓下腦袋裡亂糟糟的念頭,阿莫納什打了個哈欠,話音未落,耳邊就先傳來裡瑟的呼嚕聲,他不禁搖頭苦笑,這小子指定是累壞了。
清晨與往常一樣,在鍾聲敲響的那刻,所有奴隸都必須從睡夢中醒來,然後有條不紊的繼續昨天的活計,這次裡瑟被管事吉爾安排到了棉花園去采棉花,而阿莫納什則就獨自一人完成兩個人的所有工作,盡管他知道這是吉爾故意給自己加難度,可他又有什麽力量去反抗呢。
“你個飯桶,換個草料都這麽慢,還想吃不吃早餐!”,吉爾語氣尖刻,充滿了刁難之意,表情戲謔嘲弄,他跟在阿莫納什的身後,手中的長鞭幾乎沒有停過。
而在這頭肥豬的身旁,正是無數奴隸心心念念的瑪麗,今天的她穿著棕色長裙,一雙美眸盯著前方的阿莫納什,當看到阿莫納什疼的齜牙咧嘴時,不由掩嘴遮笑。
見美人開心了,吉爾臉上聚在一起的肥肉不停抖動著,神情越發猖狂得意,手中的長鞭也揮舞的更加用力。
“真是可惜了這麽帥的模樣啊,看著真令人心疼。”,瑪麗有些憐惜,這等樣貌不亞於當今的美男拉莫-克爾,可惜啊,人家是貴族出身,兩個人的差距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吉爾聞言偏頭,他盯著瑪麗潔白無瑕的側臉,此時的她,明眸仿佛對著阿莫納什俊臉的閃動著,這令他握著長鞭的肥肉微微攥緊,眼神深處,滿是陰翳。
“哼!”,吉爾冷哼一聲,用玩味的語氣說道:“可惜?一點也不可惜!”
說罷,旋即手中的長鞭再次揮舞而出,
阿莫納什大驚,本能的想要躲過去,但他那被鞭笞一早上的身軀早就麻木無力,不聽使喚。 所以,當長鞭重重的打在阿莫納什的臉上時,他也只能順勢倒在供馬匹喝水的水槽中,水很快淹沒了其瘦弱的身軀。
他儼然成為了一隻落湯雞,更痛苦的是,當水碰到身上滲血的鞭痕時,襲來的刺痛感差點讓他喊出了聲。
但阿莫納什忍住了,他絕不會屈服,這些恥辱早晚有一天,要讓吉爾這頭肥豬加倍奉還!
此時的阿莫納什可能還不知道,一顆渴望力量的種子已經在他的心中生根發芽。
“哈哈哈,瑪麗你快看,這個醜八怪現在廢物成什麽樣子,本管事一鞭子差點把他打死,要是再來一鞭子,他豈不是直接要了他的命!”,看著想要掙扎起身,卻又無能無力的阿莫納什,吉爾仰天大笑,肥手搭在瑪麗的肩膀上,取笑道。
“哎呀,快放開,讓別人看見多不好啊。”
瑪麗驕聲柔婉,想要一把甩開吉爾那隻不老實的大手,可他畢竟是一名健碩的中年男子,力量自然要強於她,反抗只是一些徒勞,更是勾起了他的興趣。
“好好好,那咱們回屋裡弄。”
吉爾一臉奸笑,用那隻搭在瑪麗肩上的手臂推搡著她朝自己的房間走去,而他手上的動作依舊沒有停止。
臨走時,吉爾冰冷的瞅了一眼在水槽中掙扎的阿莫納什,那眼神之中,充斥著一種警告之意。
很明顯,這件事不想有第三人知道。
兩人的目光交觸了一下,吉爾眼神充滿著鋒利與警告,旋即他輕蔑的朝自己抹了一下脖子,意思不明而喻,“想要活命,就管好你的嘴。”
他相信這個鄙賤的奴隸是不敢亂說的,因為沒有人是不怕死的。
見不遠處的阿莫納什點了點頭,吉爾倨傲地哼了一聲,這才與瑪麗轉身離去。
而望著兩人離去的背影,阿莫納什的目光愈發冰冷,他必須先隱忍積攢自己的力量,不能盲目的去反抗。
為什麽小人書的主人公哪怕遇到再強大的敵人總能化險為夷,靠著就是偽裝成溫順的綿羊,然後暗中積攢力量,把狼撲倒反殺,這些都是阿莫納什從小人書中悟出來的道理,殊不知這些道理也在潛移默化的改變他自身的思想理念。
時間飛快流逝,轉眼來到了下午,推著煤炭車的阿莫納什見吉爾不在後,小心翼翼的停在了棉花園。
棉花園很大,要比奴隸休息的地方大的多,在這裡工作的一般是皮膚黧黑的部落人,他們來自黑鷹部落,因為天生身材健碩,被西卡·巴頓男爵抓來當成了自己的奴隸。
這些部落人天生恃強凌弱,阿莫納什擔心裡瑟在這裡會受到欺負,所以當路過這裡時,他便悄悄爬上土牆尋找裡瑟。
尋了一會後,阿莫納什還是沒有看到裡瑟,只看到對方的衣服搭在棉花上,而心中頓時焦急不安起來。
這時,一隻盤旋在周圍的烏鴉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隻烏鴉在空中盤旋了一會後,最終停在了稻草人的身上,並用它的喙啄進稻草人的頭顱,透過那一層稻草,黑色的鳥喙變成了鮮紅色。
但因為夕陽落下的光剛好打在阿莫納什的臉上,詫異的他不得不用手遮擋了一下,眯起雙眼,再去觀望了一會。
這下,他終於看清了這個稻草人正是裡瑟!
“裡瑟!”
幾乎失去理智的阿莫納什大喊一聲,旋即衝進棉花園,將裡瑟從稻草人的體內剝離了出來。
裡瑟可以說是他二十年來唯一的朋友,雖然相處時間不長,可將心比心的相處之後,已經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但阿莫納什的呼喊聲也很快引來了部落人的注意,這群皮膚黧黑,衣不遮體的部落人很快就將這個破壞他們稻草人的混蛋給圍了起來,臉龐皆是憤怒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