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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狂潮:從文人不得做官開始》第121章 跟著我在大嵩衛轉轉吧!
  從崇禎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兵大嵩衛時算起,到崇禎三年正月二十日從京城返回,整整兩個月的時間。

  騎兵營輾轉數千裡,如今回來,不僅人員未損,還多帶回來了近千的人和戰馬。

  不僅是唐夢兒感到驚奇,其他人更是覺得不可思議。

  不過相比於唐夢兒因蕭雲之前的玩笑話而產生的聯想,太平軍的其他人可是十分清楚蕭雲此行的目的。

  所以蕭宏遠和徐大鵬在隊伍裡來回數了幾遍之後,才敢相信這竟然是真的。

  見幾人的反應如此之大,蕭雲當下解釋道:“不必大驚小怪,此行我們的目的只是練兵,不是以殲滅敵人為主,自然就不會有多少傷亡。”

  然而在這個時代真正懂軍事的人其實並不多,盡管蕭雲解釋了,但也沒什麽效果。

  所以他也沒有在這件事上多費口舌。

  然後就跟兩人說起了正事:“這次回來就不開會了,先把接下來要做的事情跟你們倆溝通一下,其他人我會自己跟他們說,正好也趁著這個機會,可以好好在這大嵩衛區域轉轉。”

  提到工作安排,蕭宏遠和徐大鵬將激動的心情平複了下,認真的聽著。

  蕭雲看向蕭宏遠,說道:“讓外勤人員滲入登萊以外的地方,具體的地點稍後我會寫下來給你。”

  “還是和之前一樣?只是建立聯絡點麽?”蕭宏遠問道。

  “嗯!”蕭雲點頭,“只要能讓信鴿發揮作用就行。”

  他並沒有把外務部當成諜戰單位來使用,主要還是信息的傳遞,並沒有什麽臥底潛伏。

  這個時代沒有更好的傳遞方式,暫時只能靠信鴿。

  然而靠信鴿建立起來的信息傳遞網本身就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情。

  所以外勤人員的工作並不輕松,因為要培養信鴿的雙向傳遞能力,就需要他們在兩個地方來回的跑。

  接著,蕭雲又跟徐大鵬了解了下目前太平軍的情況。

  雖然出去了兩個月,但由於現在還是冬天,很多工作都沒辦法展開。

  所以除了之前的那批新兵已經完成了新兵訓練之外,別的就沒有什麽太大的變化。

  這些新兵正式成為太平軍之後,就直接負責寧津衛的駐防。

  軍隊的工作也沒有什麽太大調整,主要是新營地的建設。

  等天氣變暖之後,太平軍的營地就會遠離現在的衛城所城,直接搬到大嵩衛的邊界。

  騎兵營自然也會被安排到前線。憑借著機動能力隨時準備擊潰來敵。

  另外,現在又有了千匹戰馬,很快就要籌備第二個騎兵營,爭取在吳橋兵變之前能訓練出一個騎兵團。

  將主要的安排跟兩人說了之後,蕭雲就帶著一個警衛班離開了。

  他準備在接下來的時間裡先將整個大嵩衛走一遍。

  不過剛走沒多遠,唐夢兒就騎著馬追了上來,也不知道之前她躲在什麽地方。

  當蕭雲見到唐夢兒的時候,就突然想起來什麽,不等對方開口,當即笑道:“你來的正好,若是沒有什麽別的事情的話,跟著我在大嵩衛轉轉吧!”

  這麽直接麽?這讓唐夢兒有些無措,虧得自己剛才還在一邊想了好久兩人見面時該說些什麽。

  漂亮的眼睛裡有些躲閃,將目光從蕭雲的臉上移開,心裡一團亂麻,這下她的一番準備都用不上了,直接卡殼。

  然而蕭雲好似沒有注意這些,見對方沒有拒絕,

就朝著旁邊的警衛吩咐道:“去把董大成他們也喊過來!”  對於這些聞香教的頭領,他覺得還是親自帶著他們了解一下,更為妥當。

  不過這並不代表蕭雲就會繼續讓他們帶兵上戰場,軍隊的純淨性是永遠不可動搖的。

  不管是徐大鵬還是其他部長,無論以前有沒有帶過兵,打過仗,都不可能讓他們直接管理軍隊,軍隊的指揮官就只能從軍人中憑本事選拔出來。

  當然以後其他管理層也會逐漸的規范化。

  聽到了蕭雲之後的話,唐夢兒就知道是自己多想了,臉頰有些泛紅,不過這樣一來倒是比剛才自然的多了。

  就直接騎馬來到了蕭雲身邊,鬼使神差的從身上取出了一個手帕遞給蕭雲,咬了咬嘴唇,輕聲說道:“上次忘了還了,給!”

  嗯,這就是之前她想了半天,才想出的打招呼的方式。

  蕭雲看著對方手裡的手帕,先是一愣,然後笑著說道:“不用還,你留著吧!”

  接著他又從身上取了一副手套,遞給對方說道:“來戴上吧,這段時間都要在外面跑,不戴手套可不行。”

  這種手套也是蕭雲為了騎兵專門特製的,而且每個人都有備用。

  這個時代,冬天上戰場會有很多人被凍傷,騎馬作戰更是如此。

  不過手套這東西早就有了,蕭雲也只是加以改進。所以唐夢兒自己也有,只是出來的匆忙, 忘記帶了而已。

  此時,這個在蕭雲看來十分正常的行為,讓唐夢兒的目光再次躲閃起來。

  其實她本不是一個羞澀的小女人,但每次面對蕭雲的時候都會有一種朦朧的好感。

  這樣的好感讓她變得羞澀,也同時讓她覺得有些自卑。

  在這個時代,有個很怪異的現象,女人的自卑往往不是家室,不是相貌。

  而只是因為沒有裹足!

  或許之前唐夢兒不會有這樣的自卑感,但自從知道蕭雲在這裡的地位之後,就有了。

  這時雖然遠沒到人人裹足的地步,但是金蓮為美的思想深入人心。

  很多人以為裹足是封建陋習。

  但事實上這樣的說法不完全對。

  裹足的源頭就是某些高德儒士的一個怪癖。

  文人社會就是這樣的,他們會把這些稱為雅趣,地位越高的人越是如此。

  而且一旦被人稱為讀書人的雅,意味著很快就會流行起來。

  最早遭罪的是官宦人家的女子,誰若是不裹足那就是醜陋不堪,只能下嫁!

  所以裹足這個陋習是自上而下的傳播開來,開始的時候不僅不是強製的,甚至還有一定程度禁止普通人模仿。

  可人就是這樣,越是不讓乾,就偏有人非要乾。

  以致於慢慢就形成了這種陋習。

  在這方面感受最深的恐怕就是後來的大清了,要知道當時滿人是禁止纏足的,但能禁止行為卻禁止不了眾人的審美。

  一個不需要整容低成本就可以變“美”的捷徑誰能抵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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