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福德在穿越之前並不是普通的警察,他在刑警隊雖然資歷比較淺,但也算是那種在工作上比較有天賦的人。
雖然這個時代缺少了很多技術偵查手段,而且他眼下身處牢籠,連去現場查看的權利也沒有。
不過如果因此就放棄的話,那貝爾福德就真是愧對了自己穿越之前的那段人生經歷了。
他後腦處的傷勢,現在已經不怎麽疼了。
但那是凶手留在他身上的那一處痕跡。按照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來說。這處傷口同樣具備一些分析和判斷的價值。
貝爾福德的身高大概在1米8左右。
要知道,在這個人們普遍還不能填飽肚子,而且需要超長時間去工作來養家糊口的時代。
能夠長這麽高的個子,本身就已經是鶴立雞群的存在。
而貝爾福德大致的可以通過自己身高以及傷口的位置,判斷出凶手揮舞木棒時所處的位置以及他的身高。
這樣一來就可以大致判斷出,凶手大概是一個什麽樣身高的人?
既然對方可以一棍子將自己打暈在地。那從力道上來說,凶手大概率會是一個男人。
而按照自己蹲下之後所處的高度,可以推算出凶手的身高同樣達到了1米8以上的高度。
這是貝爾福德通過自己的身高推算出來的。
因為他蹲下之後可以在牆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然後通過頭部留下的傷口在牆上做標記,估算出自己後腦傷口的位置。
然後再測算用短棒來擊打自己的頭部,大概會處於什麽樣的位置?
由於沒有測量工具,所以貝爾福德只能在監牢裡反覆地實驗。
經過幾次嘗試之後,推算出來的身高也就八九不離十了。
看起來把自己打暈的那個家夥,從身高上來說應該比自己更高一些。
而考慮到自己的身高。
貝爾福德覺得這是一個身高相當驚人的家夥。
做完了自己能夠做的身高調查之後。
貝爾福德再次躺在了冰冷的地板上。
此時耳邊傳來了老鼠因為饑餓而淒慘哀嚎的聲音。
不過貝爾福德已經不在意這些聲音帶來的厭煩感了。
他意識到,那個凶手大概是倉促行動。
因為清晨四五點鍾,很多人還在睡夢之中。在那個時間在公園的深處,應該不會有人經過。
所以那家夥大概不會是國王十字街附近的居民。
因為國王十字街附近住的都是一些在周圍的工廠上班的工人。
他們必須早早起身,然後拖著疲憊的身體在工廠消耗自己的生命。
所以,一個偶然之間在那裡行凶的凶手。在慌忙之中打暈了一個路過此地的治安官。
而事發之後,治安官反而被推測為嫌疑人,並且遭遇了逮捕。
如果自己是那個凶手的話,恐怕現在還不能100%的安心吧!
是啊!究竟有沒有在現場遺留下什麽?那個凶手一定會有所擔心吧!如果是這樣的話,庭審的時候,說不定這個家夥……
貝爾福德想到這裡,一下子石板上坐了起來。然後他突然意識到。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說,這是非常有可能發生的。
是的,凶手也許絕對猜不到,因為眼前所處的這個時代只有19世紀的生產力。而19世紀的人又怎麽會擁有21世紀的刑偵意識呢?
通常來說,有兩種類型的凶手會返回案發現場或者要親眼見證案件的偵破過程。
一種是對自己的犯罪手法極度自負的人,比如美國的一些知名的連環殺手。
那些人膽大妄為,經常會以圍觀群眾的身份再次返回凶案現場,甚至有的還會跑到警察常去的酒館和那些警察裝作熟絡的朋友,並且通過喝酒閑談從警察那裡了解對於案件的調查進展。
不要以為這一切都是危言聳聽。因為這是犯罪心理最早研究的根源。
當初FBI的的知名特工約翰·道格拉斯,也就是聞名世界的犯罪心理側寫專家以及FBI組織內部傳奇部門BAU(調查支援部門)的創建人,他親身前往監獄裡去訪談那些連環殺手。然後意識到了這些成功連續作案的殺手們有著怎樣地行為模式。
而這套推測是建立在心理科學的基礎上的理論,因此有很高的準確性。
至於第二種犯罪嫌疑人,則是那種心中惴惴不安,生怕會被戳穿的犯罪新手。他們對於自己遺留在現場的痕跡,總是感到不斷的懷疑,除非看到自己的替罪羊能夠被法庭判處死刑,否則他們會一直生活在惶恐之中。
從剛才死者的姐姐所無意說出的消息來看。
那位死去的貴族小姐明顯是因為情人的緣故才來到了那所公園。
也就是說,當天晚上她是來見自己的情人的。 不然無法解釋為什麽一個身處上流社會的女性會來到藍領工人聚集的國王十字街。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不同階層的人很少有互相接觸的可能。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之中,彼此的生活根本沒有交集。
而從手法上看,這家夥並不是那種計劃周密的凶手,案件很可能是突然發生的激情犯罪。
要是這樣的話,只要一天沒有看見自己被吊死在十字架上,凶手就會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感到惶恐不安。所以,庭審的那一天,他一定會忍不住來到現場的……
貝爾福德想通了這些,不知不覺竟然發現那扇透氣的小窗外,居然已經天光大亮了。
果然人專在注的時候,時間就會飛快的流逝。
於是貝爾福德繼續強迫自己鎮定下來,他閉上眼睛再一·次陷入了回憶之中。希望靠著自己的回憶,能夠想起更多的細節。
當時現場有一件散落的披風,正是因為那件披風吸引了自己的目光,讓自己沒有注意到身後的人。
當然,還有那位可憐的貴族小姐的屍體,不過那個時候貝爾福德可不認為躺在地上的是一具屍體,因為他還沒來得及探查,就已經被別人打了一悶棍,暈倒在了地上。
但是依稀記得,自己看到那位小姐的上半身,僅僅穿著束胸!要知道那種東西是這個時代的女性經常穿著的東西,可以被看作是女生的內衣,雖然讓人喘不過來氣,但是想要脫下來卻很複雜,這一點其實很奇怪,因為如果是情人的話,又何必在樹叢裡做那種事,難道是為了刺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