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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執行律師》第2章 老舅成了律師
  老舅到了司法所,一開始的書生氣與基層的工作生活格格不入,但是隨著工作的歷練,越來越成熟。後來,又在我市裡找了我舅媽結了婚,我舅媽是個老師,長的清秀漂亮。但由於分離兩地,家裡又沒關系調回市裡,所以那幾年,老舅來回奔波。在國家司法資格考試第一年開考的時候,也就是2001年,題目對老舅這種科班法學出生的是非常簡單的,主要就是考法條,拿到現在來看簡單到沒譜。在這一年,我老舅高分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並順利拿到司法考試資格證。這個證的含金量擱在現在還都可以,在那個時代是非常不錯的。但是含金量不高,不代表你就能養活肚子,掙到錢。

  我老舅在拿到司法資格考試證的第二天就辭職了,跑到市裡掛靠一家律師事務所執業。在我們松江市這樣的中等城市,大額案件都是來自於政府國企,在沒有司法資格考試之前,律師基本都是從司法系統走出來的,外人根本沒門路進去。所以,當時的律師是非常值得驕傲、讓人眼紅的行業,擱現在最起碼是個金領。但是,但是,重點在於律師行業也是二八定律最明顯的行業,二成的律師拿走了八成的利潤,八成的律師去搶那二成的利潤。所以,作為一個新入行的律師,沒有關系,沒有背景,基本上是沒有案源的,在律所坐冷板凳。而且那時候也不流行授薪律師,所以新入行的律師大多就是饑一頓飽一頓,接到案源就能吃到飯,接不到案源就喝水,壓餓。這些我都是聽老舅說的,所以,我很慶幸我走律師這條路的時候,前面有一盞指路燈為我指明了方向,避免我走了很多彎路錯路。

  所以,借著這裡,我希望看到我小說的讀者,如果你想當律師,除非你有指路的或者有座山給你靠,你在這行前五年不要想著能掙到大錢,基本上能糊口就算不錯了,對於普通人來說,貴在堅持和運氣,運氣到了,你不發財,財也送來,你走霉運,財送來你也接不了。並且,律師這個行業,看著很神秘,高大上,其實接的大多數案源都是流水線一樣的案件,且都集中在婚姻糾紛、合同糾紛,那種電視劇裡演的勾心鬥角、婉轉曲折的商戰案件,一個律師一身能接個幾件,就夠炫耀了,為啥就接個幾件,因為接了這幾件就夠你退躺平了,開個律所,用自己的名氣招幾個小律師和實習律師,小案件讓這些律師跑,這些小律師跑的勤拿的還少,大的案件自己才出動,掙的多事兒少,還能從小律師跑的案件中拿大頭,何樂不為。這些位於金字塔頂部的律師,才是流量之王,那些在底下疲於奔命的小律師,就是維持個溫飽線,當然這個溫飽線,是在律師行業的。在這個行業不要嫉妒,即使嫉妒也要放在心裡,不能表現出來,有的人生下來就是站著吃飯,有的人就是跪著討飯,我說的可能有點殘酷,是因為我後面的故事就發生過,請讀者朋友們自己思考感悟。但總的來說,律師界是比普通人的發展前景大些,未來還是“可期”的。

  我之所以說這麽多,不是水字數,就是想把自身的經歷寫出來,讓更多想從事律師行業的年輕人能夠有個方向,知道自己能夠達到的界限,所以就像某個商界大佬說的,有些事情,不是靠努力就能成果的,鐵杵磨成針,那是因為你只看到針,沒有看到一根鐵棒就只出了一根針,其他人就是芸芸眾生。尤其是看到一些人靠販賣成功學發家,其實人家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買了他的課,他的書,如果他發現這個行業很掙錢,

憑什麽分享給你,不自己留著悶聲發大財。當然,我也不是想打消大家奮鬥就能成功的激情,只是把自己的經歷感悟寫出來,分享給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好了,再說回我老舅,老舅對我說過,在他最困難的時候,三十余歲的人,口袋裡沒有10塊錢,出去找案源,沒錢坐公交車,怕坐了公交車,沒錢吃午飯,所以十幾裡的路全靠走過去,忙完之後感覺全身都虛脫了,一天就吃了兩個饅頭一袋榨菜,晚上到家,他在我老舅媽睡著後,到衛生間裡痛哭。這麽醜的事,給老舅光輝形象抹黑的事,在平時我是聽不到,只有在我老舅喝多了,多到不行的時候,他才對我說。他就這點好,喝的再多,在酒桌上、親戚朋友面前重來不說自己的過往,如果喝的實在太多,就使勁讓自己閉嘴,悶頭喝酒,不講一句話。所以,每次當我看到老舅在酒桌上不講話的時候,我就知道絕對整多了。

  老舅和我說當時他為了掙錢,什麽都接,給人寫起訴狀、寫合同、接法律援助的活,這在當時的律師界都是沒人願意乾的,丟份,他都接,每次律協組織全市的律師開會交流學習的時候,我老舅都是參會律師的笑柄。即使是現在,一些老的律師還是知道我老舅的這些事,當然隨著我老舅事業越來越好,這些聲音就越來越少。律師界是個非常勢利眼的地界,頂尖律師看不起大律師,大律師看不起中小律師,中小律師看不起實習律師,實習律師是這個行業最底層,連律所聘請的文職人員都看不起。不就有個笑話嗎,三千元八小時的工人找不到,三千元的會開車24小時工作的實習律師一招一大把,其實這也是對律師界的真實寫照。現在回到為什麽寫個合同、訴訟會被其他律師嘲笑,現在不都是搶著乾嗎。你要知道,當時的律師是非常少的,並且都是有穩定的案源,要麽是這個各級機關的律師,要麽是國企的律師,就是稍微差點的律師也接幾個民營企業的法務。至於普通人之間的糾紛,都是求著找律師,因為少啊,而且那個時候都講關系,這個律師是XX院長的朋友,那個律師是XX領導的公子,這些律師還拿著這個牌子在外面晃,深怕別人不知道他背景深,接的案件數不過來。

  所以呀,隨著時代的進步,法治的完善,我們國家這些陋習逐漸銷聲匿跡,雖然不能說全部沒有了,但是已經是最大程度額減少了,為大家創造了更加公平的競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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