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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執行律師》第12章 快樂的大學生活
  大學四年的法律學習生涯是很枯燥的,特別是那一本本與磚頭一樣的法律書籍,裡面的內容晦澀難懂,並且法律語言婉轉起伏,說不動就來個回馬槍,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要認真體會,不然的話,可能改動一個字或者一個標點符號,這個法條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樣。比如說,在借貸合同糾紛中,合同中“今借XX元”與“今借到XX元”,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今借XX元,表示的是我借XX元,但是我是否借到,這就需要債權人舉證,轉帳記錄、在場人證明,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光憑這幾個字很難認定借貸法律關系的成立。但今借到XX元,含義就不同了,這裡有兩層含義,一是我借了XX元,二是我已經收到我所借的XX元,所以這個證據就比較完善了,除非債務人能夠拿出證據證明不存在這個事,但是是非常困難的。再比如,很多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都是打個電話或者發個微信、信息形成借貸法律關系,債權人礙於面子沒有提利息的事情,那麽在審判過程中,債權人主張債務利息就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所以,在這四年中,我天天抱著大部頭的法律書籍穿梭在教室、圖書館、寢室,這裡既有我們必須要修的法理學、民法學、刑法學、中國法制史、世界法制史、商法學、經濟法學、商法學。。。。。現在想來就很頭大的幾十個法律學科,這些書還僅是開胃菜,由於法律經常修改,要隨時關注最新的法律動態,不然的話等你畢業的時候你的法律知識已經滯後了,就比如,當時民法領域還沒有出台民法典和物權法,學習的民法學主要是民法通則以及司法解釋,還有一些民法領域的單行法,侵權責任法等等,在我畢業沒多久,物權法就出來了,很多地方推翻了民法通則及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我現在還記得,民法學那本書還著重論述了典權,這個是中國自古以來獨特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民國時期以及我國台灣省還在使用的一種物權,但是在我國的物權法以及之後的民法典就沒有采用這種法律制度。另外,學習法學,不能只在法律的知識體系框架中打轉,法律是在近代才從政治學中分離出來,兩者不可能完全分離,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所以要學習政治學、哲學等相關政治學內容,那時候,最喜歡讀的就是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羅素的《西方哲學史》以及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等。

  又由於法律是需要要語言表達出來,既包括書面上的文字,也包括口語,要想精煉的用法律的語言表述出法律事實、法律關系、權利責任等,需要大量反覆的練習,文字方面就是練習寫法律文書、論文,口語就是辯論賽,文字方面沒什麽好說的,積累的多就能寫出來,積累的少就寫不出來,口語既要有充足的知識儲備,同時也要有快速應變能力,能夠抓住對方的漏洞,從而擊破對方的論點論據。法學的學習真的很枯燥、繁瑣,但同時也很充實,如果現在有機會讓我重回大學再次接受教育,或許能夠彌補我的不少遺憾。

  現在提筆回溯大學的時光,很多記憶都模糊了,記憶中印象比較深刻的一件事情是在大學期間,我們搞模擬法庭,就是模擬法庭的庭審程序,我呢那個時候體重雖然下降了不少,但是身高體重還是有點高,很榮幸的被選為犯罪嫌疑人。

  我穿著橘黃色的小馬褂,戴上手銬,坐在被告席上,成為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這個案件是個搶劫案,準確的說是盜竊轉化為搶劫,

大概劇情就是小偷在路上偷被害人口袋裡的手機,在盜竊得手後,準備扭頭離開的時候,被害人發覺了,就和小偷撕扯,小偷趁其不備,一使勁掙脫了,然後扭頭就跑,被害人在後面追,追了一段時間後,小偷跑不動了,從懷裡掏出了一把很小的水果刀對著被害人,被害人一看對方亮出刀了,就不敢追了,然後小偷就逃離了。  因為讀大學嗎,沒有太多社會的歷練,所以模擬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相對民事案件沒有這麽多的彎彎繞繞。這個案件不複雜,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展開唇槍舌戰,圍繞著盜竊怎麽轉化搶劫,罪輕罪重等問題進行辯論,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很有意思。我呢,作為被告,在在旁邊慢慢的聽著,在最後陳述的時候,我的陳述意見大意就是,我是被屈打成招的,說我從懷裡掏出小刀,這個小刀在哪裡,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並沒有拿出水果刀這個關鍵證物,也沒有證人證明,僅憑受害人的言辭證據就要定我持刀,這從事實和法律上是說不過去的。

  這一下子把控辯雙方給說的愣住了,沒想到這個問題啊,只看劇本上是說有這個事情,受害人和被告都認可,但確實沒有水果刀這個關鍵證據。最後還是扮演審判長的同學,來了句,本次庭審休庭。。

  本來,法學本科得在畢業後才能考司法考試,但是在2008年恰好放開在校法學本科生考司法考試,在一眾同學忙著考研、考公、找工作的時候,我選擇了準備司法考試。由於準許在校學生考司法考試的通知下發的比較晚,我只有短短的3個月時間準備複習。那個夏天我留在大學,沒有回家,在大學準備國家司法考試。為了能夠提高通過率,我也報了一個司法考試輔導班。當然那個時候自己還是窮學生,雖然父母是工人,但也沒奢侈到花上幾萬元去報線下包過班,也就是花了幾千元報了視頻班。從早到晚學習,看完視頻,複習要點,做真題、模擬題,一遍視頻不會,再接著看一遍,題目錯了一題,反覆重新做。那個時候,大學的宿舍和教室是沒有空調的,也就是配個電風扇,而且還是那種吊在房頂的小吊風扇。白天在教室裡複習還好,主要是晚上熱的實在睡不著覺,為了能夠涼快些,就拿個涼席和枕頭到走廊打地鋪睡覺,因為走廊比較涼快些,四面透風,但是就是蚊子多。現在回想起來,年輕真好,或許這就是青春的激情吧。

  經過3個月的辛苦和2個月的漫長等待,2008年深秋,當我在司法部網上看到427分的成績,我激動的淚流滿面,這快半年的辛苦付出,終於有了成果,這也是我走上律師執業生涯的重要一步。國家司法資格考試考的有十余門課程,法理學、法制史、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經濟法、商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即使到現在,我還記得當時複習的學科,或許這就是永遠的記憶。

  查到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分數的當天,我就將這個喜訊分享給了老舅,至今,我還記得當時的場景,老舅聽了我的喜訊後,高興的道“真不愧是我的外甥,有你舅的聰明才智,我一開始還做好你考個兩三次才能通過的準備呢。現在你通過考試,等畢業後應該就能去辦實習律師資格證,到時你到我所裡來,和你老舅一起打拚。”

  “我才不去您那呢,您那就小貓兩三隻,我還是想留在滬東市闖蕩闖蕩一番,說不定我能闖出名堂,就不回松江市了。”

  “如果你畢業想先在滬東市闖一闖,老舅支持你。你可以先試試,如果不好闖,你再來我所裡,給老舅幫幫忙。”老舅聽了我的話後,在電話裡沉思了半分鍾開口說道。

  “那咱就說好了,我如果在滬東市混好了,您來滬東跟著我,我帶你在滬東打拚,如果我在滬東待不下去,我還得去您那。”我開玩笑的對老舅說道。

  “我還是那個意見,尊重你的選擇,年輕人有機會有時間闖蕩一番,如果你發現事不可為,就麻溜的來你舅這,別在乎面子不面子,我是你老舅,你小子光屁股的時候就跟老舅混的。”老舅笑著在電話裡說道。

  現在回想起來,其實老舅知道,一個還算不上律師的實習律師在陌生環境打拚是多麽的困難,直到碰的一鼻子灰,才知道這個社會的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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