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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話事人》第33章 因愛生恨?
  正在林泰來看著對面孝婦,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升堂鼓響了起來,值堂皂役大喝威武。

  然後就是知縣馮渠升座,這是林姓縣衙書手第一次看到縣衙的大老爺,沒什麽值得深刻的印象,在歷史上也不是什麽名人。

  公堂裡除了知縣座前的公案,邊上還設有另外一個案幾,刑房書吏就站在案幾後面。

  此時案幾上堆了一疊狀子,都是今天要審理的案件,當然其他案件都是林泰來所關心的。

  在一堆待審的案件裡,審問次序是有訣竅的,會做官的都知道怎麽審。

  那就是先快速審理簡單容易的,後審理疑難的;先審理影響力大的,後審理關注不多的。

  按照這個規律,今天開門第一個案件肯定就是“孝女為父報仇殺人案”了。

  縣尊大老爺一聲令下,案件凶手被帶上了公堂,又當場驗明正身。姓名黃素珍,職業陪酒粉頭,年紀十七歲。

  林博士探頭探腦的看了幾眼,就放下心來。

  五錢小妹氣色不錯,這證明在牢裡沒有受到虐待,今日審判結果大概也很樂觀。

  自己能做的都做了,惟願五錢小妹信守承諾,在被釋放的萬眾矚目時刻,幫自己宣揚一下詩詞。

  此後一切都像林泰來想象的那樣順利,知縣按照流程審問完過程,又聽了刑房稟報,說是現場勘察無誤等等。

  然後就到了判決的時刻,縣尊大老爺沒有親自悶頭執筆寫,而是先口齒清晰的高聲口誦判詞。

  不外乎“孝心可嘉”、“其情可憫”、“法外仍有天理”雲雲,看樣子是要從輕發落了。

  旁邊的刑房書吏奮筆疾書,擬寫判詞。

  一切很都和諧,除了死去的惡霸堂主武一魁,似乎是皆大歡喜。

  事先安排的托兒,已經在人群裡開始準備帶頭歡呼,稱頌縣尊大老爺的德政了。

  就在這時,一直被林泰來重點盯著的范姓孝婦,忽然走上月台,跪在公堂外,對知縣叫道:

  “青天大老爺在上,未亡人有下情叩陳!”

  靠!林泰來心裡暗叫,這娘們果然要生事!

  可惜這是在縣衙公堂,他身份只是個觀眾,想要阻止也無能為力!

  范娘子作為死者的遺孀,在公堂上表示要陳情,知縣不可能不讓她說話的。

  於是又聽到范娘子說:“若黃姓女犯因為孝義,可以殺人而輕放,那麽民婦可效仿否?”

  效仿什麽?在場大部分人都沒聽懂。

  范娘子抬手指向五錢小妹,補充說:“設若黃姓女被釋放出了縣衙,而民婦為丈夫報仇,手刃了黃姓女,此後立誓為夫守節,可得節義之讚否?

  朝廷提倡兒女的孝義,但同樣也提倡婦人的節義,青天大老爺能一視同仁否?”

  公座上縣尊大老爺一時間竟然啞口無言,這位孝婦的問題實在踏馬的有點刁鑽,很不好回答。

  本來知縣在公堂具有絕對權威,擁有不講理的權力。

  但事情就壞在,先前馮知縣已經在“講理”並打造人設了,不好馬上就翻轉形象。

  一切順利的審判,就這樣突然卡住了。

  沒人說話,就只有范娘子繼續說:“再次叩請青天大老爺三思!律法絕非兒戲,凶犯不可輕放!

  就算眾人皆以為黃姓女情有可原,亦不可不懲戒!民婦以為,至少要將黃姓女罰入樂籍!”

  妙啊!知縣眼前一亮,這個提議真是越想越妙!

  所謂樂籍,

可以理解為官方在冊的風俗娛樂業從業人員。  一方面,從良民罰入樂籍,就像是犯官妻女沒入教坊司一樣,表面上對犯人進行了懲罰,避免了放縱凶犯的口實。

  另一方面,黃姓女犯本來就是私自從業的陪酒粉頭,被罰入樂籍,只是從私自從業變成了官方在冊人員。

  她並沒什麽實際損失,而且算是輕輕發落,同樣彰顯了官方對孝女的寬容,不然就要殺人償命了。

  轉眼之間,知縣對范姓孝婦的觀感就變了,原來這是個識大體的女子!

  而且知道怎麽讓老爺不為難,提出的解決方案更加有可行性!

  只有林泰來更加迷惑不解,這娘們跑過來,搞出這麽一個波折,就是為了“諒解”來的?

  本來大家都以為,范姓孝婦演出到此結束,結果見這孝婦再次叩首,對知縣說:

  “青天大老爺在上,未亡人還有狀文呈上!先夫亡故之前,曾遭重傷,不然也不至於命喪女流輩之手!

  先夫喪命之事結案,但遭受重傷之事仍未有結果!

  故而在此狀告林泰來,無故毆打先夫,致使先夫當場重傷不起!經驗得,當時下顎粉碎,牙齒脫落八顆,舌頭咬斷半截,神志不清,幾近於死!”

  站在最前排最佳觀賞位置的林泰來:“......”

  昨天還愛到盲目, 對自己無限包容的娘們,怎麽今天轉眼就翻臉不認人了,開始往死裡告自己了?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因愛生恨了?雖說女人善變,但也不能這麽沒邏輯啊?

  反正唐老頭說的沒錯,這個娘們果然不是好人!惹不起,溜了溜了!

  人命以及重傷這類狀子,縣衙不可能拒接的,高高在上的知縣拍案按照程序說:

  “被告林泰來何在?若不在這裡,今日先發了傳票,另行擇日再審!”

  范娘子連忙指著月台下那位最高大醒目的身影:“稟大老爺,林某人就在這裡!他正要走!”

  眾目睽睽之下,林博士又不打算造反,所以不能打出縣衙去,最終只能無奈的走上月台。

  此時刑房書手上前對知縣耳語了幾句,然後知縣又道:“若援引重傷成疾之律例,行凶人應當分所有家產之半給傷者!”

  林泰來摸出了之前那花不出去的二兩碎銀,表示目前家產只有這些。

  然後豪爽的扔給范娘子,不用分一半了,全部賠付給受害人都行!

  范姓孝婦抹著眼淚說:“聽聞有人要給林某人送大筆銀子,林某人還有大肆置辦產業的心思。

  可憐我這失去了夫君的未亡人,只能得到一二兩碎銀賠償,運道何其不公!”

  臥槽!臥槽!林博士終於明白了,這位對自己愛到盲目又因愛生恨的大嫂,到底想幹什麽了!

  這踏馬的是想強行跟自己“合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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